临牌过期又醉驾出险,交强险是否要赔
导读:
据悉很多地方法院以会议纪要等方式要求保险公司在12.2万元的交强险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仅在医疗费用的分项限额以内承担垫付责任其他人身和财产损失不垫付不赔偿。那么临牌过期又醉驾出险,交强险是否要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据悉很多地方法院以会议纪要等方式要求保险公司在12.2万元的交强险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仅在医疗费用的分项限额以内承担垫付责任其他人身和财产损失不垫付不赔偿。关于临牌过期又醉驾出险,交强险是否要赔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临牌过期又醉驾出险,交强险是否要赔
醉驾受伤交强险的赔付要区分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
按照规定酒精含量达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将被认定为酒后驾驶这种情况下出险交强险照赔
但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则属于醉酒出险后如果受害者索赔保险公司可赔偿受害者但事后可向车主索赔。
按照交强险条例规定交强险责任限额在统一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其中机动车有责任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但是按照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据悉很多地方法院以会议纪要等方式要求保险公司在12.2万元的交强险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理由主要是交强险是强制保险不属于保险法调整范围应当只受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调整道交法第七十六条的理解是不管有责无责都要赔付道交法没有细分各项赔偿数额交强险条例与道交法规定相悖。
在这些判决中法院还有一个重要理由是分项理赔的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太低受害人的权益根本得不到有效保障。
但打通分项限额赔偿后直接带来的是保险公司的赔付增加。有的法院不区分有责无责无责赔付的1.21万元的总限额被提高至有责的12.2万元只要在限额内都赔偿。
除了分项赔付外对于醉酒等情况下造成的人伤是否赔偿各地司法判决也不一。
按照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的法院认为上述规定只是针对醉酒等情况下出现的财产损失不赔但是人身损失应该赔。
也有的法院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仅可对盗抢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免赔无证、醉酒驾驶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被排除。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仅在医疗费用的分项限额以内承担垫付责任其他人身和财产损失不垫付不赔偿。
二、交强险保障范围及赔偿原则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这是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范围和赔偿原则的有关规定。
主要包括三层含义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范围包括本车以外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本条例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三)对于受害人故意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即如果受害人对交通事故后果的发生在主观心理方面存在故意在主观心理上是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将此作为免除赔偿责任的抗辩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