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缴出资为0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判定

导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实缴出资为0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关于实缴出资为0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实缴出资为0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判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出资为0的进行股权转让后仍然对公司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