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非善意债权转让如何认定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那么民法典中非善意债权转让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关于民法典中非善意债权转让如何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非善意债权转让如何认定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转让债权造成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权转让需要哪些条件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之债。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4、必须有转让通知。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