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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当事人被监禁的诉讼离婚案件应该怎样确定管辖

孔孟廷律师2022.01.31472人阅读
导读:

分歧对于本案的管辖法院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应由被告被监禁地法院管辖即由乙县人民法院管辖。但民诉法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案原告未被监禁故本案的管辖应依据民诉法第22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批复中第一个“句号”前指原告没有被监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22条的意图是为了减轻公民负担因为服刑人员多实行异地关押如果对被监禁一年以上的人起诉均采用被监禁地管辖将无形中增加了公民的负担。那么涉及当事人被监禁的诉讼离婚案件应该怎样确定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分歧对于本案的管辖法院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应由被告被监禁地法院管辖即由乙县人民法院管辖。但民诉法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案原告未被监禁故本案的管辖应依据民诉法第22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批复中第一个“句号”前指原告没有被监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22条的意图是为了减轻公民负担因为服刑人员多实行异地关押如果对被监禁一年以上的人起诉均采用被监禁地管辖将无形中增加了公民的负担。关于涉及当事人被监禁的诉讼离婚案件应该怎样确定管辖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居住在甲区的李某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正在乙县服刑的邓某离婚经审查邓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在乙县监狱服刑一年以上。

分歧

对于本案的管辖法院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应由被告被监禁地法院管辖即由乙县人民法院管辖。其理由是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略)(二)(略)(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依据此规定原告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就可以了。但民诉法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被监禁一年以上因此应当由被监禁地法院管辖。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理由是民诉法意见第8条应适用同一主体即“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即原被告双方都被监禁分两种情形一种是被告被监禁一年以上一种是被告被监禁一年以下。该案原告未被监禁故本案的管辖应依据民诉法第22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评析

小编同意第二种意见即本案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理由是民诉法第22条规定的是一方没有被监禁对被监禁一方提起诉讼的管辖问题。而意见第8条规定的是双方都被监禁的管辖问题。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没有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也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批复中第一个“句号”前指原告没有被监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个“句号”前指原告也被监禁的被告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不足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批复对民诉法第22条及意见第8条作出了明确的解释。民诉法第22条的意图是为了减轻公民负担因为服刑人员多实行异地关押如果对被监禁一年以上的人起诉均采用被监禁地管辖将无形中增加了公民的负担。故未被监禁的人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该案中未被监禁的人作为原告向被监禁人提起离婚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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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方式如下: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是怎样确定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是怎样确定的

    内容:一涉外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以上是涉外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及管辖的介绍。总的来说涉外诉讼离婚案件的主体一方是中国公司另一方是外国公民的适用我国的法律对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是怎样确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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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港澳台婚姻离婚诉讼管辖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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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涉港澳台婚姻离婚诉讼管辖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涉港澳台离婚诉讼案件不属于涉外案件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按照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司法实践中涉港澳台离婚案件多数由被告或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受理。以下处理涉及港澳台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规定应当给予注意(一)双方原在中国内地结婚现一方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另一方居住在内地居住在内地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居住在香港澳门一方向香港澳门地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内地一方向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那么涉港澳台婚姻离婚诉讼管辖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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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怎样确定的?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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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怎样确定的?

    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怎样确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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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这样确定虚假诉讼案件的管辖地:能够确定犯罪地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 涉及当事人被监禁的诉讼离婚案件应该怎样确定管辖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涉及当事人被监禁的诉讼离婚案件应该怎样确定管辖

    内容:分歧对于本案的管辖法院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应由被告被监禁地法院管辖即由乙县人民法院管辖。但民诉法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案原告未被监禁故本案的管辖应依据民诉法第22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批复中第一个“句号”前指原告没有被监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第22条的意图是为了减轻公民负担因为服刑人员多实行异地关押如果对被监禁一年以上的人起诉均采用被监禁地管辖将无形中增加了公民的负担。那么涉及当事人被监禁的诉讼离婚案件应该怎样确定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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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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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案的管辖地确定的办法:一般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佛山市的夫妻要离婚有多份离婚协议协议效力怎样确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佛山市的夫妻要离婚有多份离婚协议协议效力怎样确定

    内容: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所以当引起离婚诉讼时,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所附期限显然没有成就,故不应发生法律效力。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明显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那么佛山市的夫妻要离婚有多份离婚协议协议效力怎样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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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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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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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内容:怎么确定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三)被告被劳动教养(四)被告被监禁(五)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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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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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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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

    内容: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主要应审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案件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存在离开住所地情况的需注意以下情况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年原告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应由原告提供被告至起诉时在该法院辖区内已连续居住年以上的证据。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应由原告提供被告符合该条第()至()项规定情形的证据。如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且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年的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年的由现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831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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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地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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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地

    内容:六、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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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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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中应该怎样收集证据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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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离婚案件中应该怎样收集证据

    内容:离婚案件虽然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但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证据不好收集或不知从何下手。因此如何在离婚案件中收集证据及运用就成为当事人甚至是律师尤为注重的问题。一离婚案件中可以提交的证据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应该说婚姻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以上几类证据是大量被运用的。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离婚案件中应该怎样收集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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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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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权怎样确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权怎样确定

    内容: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共有三项其规定要旨如下:离婚之诉,专属夫妻之住所地或夫、妻死亡时住所地之法院管辖。那么涉外离婚法院管辖权怎样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091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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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家庭案件,法院诉讼费应怎样交纳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婚姻家庭案件,法院诉讼费应怎样交纳

    内容: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那么婚姻家庭案件,法院诉讼费应怎样交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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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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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抚养费在我国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起诉离婚怎么确定管辖权,离婚诉讼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起诉离婚怎么确定管辖权,离婚诉讼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起诉离婚怎么确定管辖权1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那么起诉离婚怎么确定管辖权,离婚诉讼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141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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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及个人隐私的离婚案件由谁管辖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涉及个人隐私的离婚案件由谁管辖

    内容: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涉及个人隐私的离婚案件由谁管辖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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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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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费应该怎样收取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离婚诉讼费应该怎样收取

    内容: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在原告起诉时由原告先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本市具体规定为离婚案件交纳五十元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交纳一百元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交纳一百元。那么离婚诉讼费应该怎样收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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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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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的管辖如何确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诉讼离婚的管辖如何确定

    内容:一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三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那么诉讼离婚的管辖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3157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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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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