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

导读:
原告童某诉称其与丈夫张某协议离婚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张某允诺给予其7万元。签字离婚之后张某写下一张欠条给童某称稍后支付但一直未能如约履行。法官审核证据时发现童某在与张某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仅仅载明“共同财产和债务双方各自一半无其他债权债务”并未以书面形式将财产分割款加以明确且张某手书的欠条亦未写明欠款性质故童某主张该7万元欠款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或者经济帮助均无证据支持。本案中张某在赠与财产交付给童某前随时可以撤销该赠与且赠与人张某不交付时童某要求其交付的请求并不能得到法院支持。那么一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原告童某诉称其与丈夫张某协议离婚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张某允诺给予其7万元。签字离婚之后张某写下一张欠条给童某称稍后支付但一直未能如约履行。法官审核证据时发现童某在与张某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仅仅载明“共同财产和债务双方各自一半无其他债权债务”并未以书面形式将财产分割款加以明确且张某手书的欠条亦未写明欠款性质故童某主张该7万元欠款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或者经济帮助均无证据支持。本案中张某在赠与财产交付给童某前随时可以撤销该赠与且赠与人张某不交付时童某要求其交付的请求并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关于一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原告童某诉称其与丈夫张某协议离婚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张某允诺给予其7万元。签字离婚之后张某写下一张欠条给童某称稍后支付但一直未能如约履行。
法官审核证据时发现童某在与张某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仅仅载明“共同财产和债务双方各自一半无其他债权债务”并未以书面形式将财产分割款加以明确且张某手书的欠条亦未写明欠款性质故童某主张该7万元欠款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或者经济帮助均无证据支持。最终法院认定张某允诺给予的7万元为对童某的赠与。
法官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非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只有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本案中张某在赠与财产交付给童某前随时可以撤销该赠与且赠与人张某不交付时童某要求其交付的请求并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