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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华侨离婚处理手续问题的复函

赵金保律师2022.02.02393人阅读
导读: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湖南省人民法院1954年5月31日法行调字第371号为国内侨眷与旅外华侨离婚处理手续问题的报告暨附件收悉我们经与华侨事务委员会交换意见一致认为居住在国内的侨眷要求与旅外华侨离婚问题按照政务院“关于处理华侨婚姻纠纷问题的指示”在处理需要征求国外华侨的意见时对侨居于与我建立邦交地区者须通过省或大区外事处转请我驻外使馆代为查询。附一湖南省人民法院关于国内侨眷与国外华侨婚姻问题处理手续的请示报告法行调字第371号最高人民法院钧院5月21日法行字第4682号批复收到。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华侨离婚处理手续问题的复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湖南省人民法院1954年5月31日法行调字第371号为国内侨眷与旅外华侨离婚处理手续问题的报告暨附件收悉我们经与华侨事务委员会交换意见一致认为居住在国内的侨眷要求与旅外华侨离婚问题按照政务院“关于处理华侨婚姻纠纷问题的指示”在处理需要征求国外华侨的意见时对侨居于与我建立邦交地区者须通过省或大区外事处转请我驻外使馆代为查询。附一湖南省人民法院关于国内侨眷与国外华侨婚姻问题处理手续的请示报告法行调字第371号最高人民法院钧院5月21日法行字第4682号批复收到。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华侨离婚处理手续问题的复函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湖南省人民法院1954年5月31日法行调字第371号为国内侨眷与旅外华侨离婚处理手续问题的报告暨附件收悉我们经与华侨事务委员会交换意见一致认为居住在国内的侨眷要求与旅外华侨离婚问题按照政务院“关于处理华侨婚姻纠纷问题的指示”在处理需要征求国外华侨的意见时对侨居于与我建立邦交地区者须通过省或大区外事处转请我驻外使馆代为查询。对侨居于非建交地区者无论征询对方意见或送达诉讼文书应通过省或大区的侨务机关。如当地未设有侨务机关亦应通过兼管侨务工作的机关为妥。附一湖南省人民法院关于国内侨眷与国外华侨婚姻问题处理手续的请示报告法行调字第371号最高人民法院钧院5月21日法行字第4682号批复收到。关于国内侨眷与国外华侨婚约问题的处理手续同意我院第三项意见即“凡与国外联系或与国外侨民联系不论建立外交关系与否法院征求其对方意见和令当事人本人征求对方意见或送达公文书和判决书应一律通过外事或侨务机关为妥”。又接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5月22日侨群字第541856号抄送文件“侨居于非建交地区者以及香港澳门居民你院可以直接去信与之联系离婚判决书可以而且应该寄给国外华侨寄递办法如前述无需一一通过侨务机关”。与钧院批复意见尚有出入特抄来原文一件请予批示照哪一个执行。1954年5月31日附二华侨事务委员会关于国内侨眷与国外华侨离婚问题的函侨群字第541856号长沙市人民法院关于向云清与黄怡周则岳与关毓离婚问题本会已托由北京归国华侨联谊会去函征询黄怡和吴毓二人的意见得复后当再函告。对你院所提出的几个问题我们的意见如下一国内侨眷要求与国外华侨离婚按照政务院“关于处理华侨婚姻纠纷问题的指示”需要征求国外华侨的意见时侨居于与我建立邦交地区者须通过中南外事处转请我驻外使领馆代为查询侨居于非建交地区者以及香港澳门居民你院可以直接去信与之联系无需一一通过本会。二离婚判决书可以而且应该寄给国外华侨寄递办法如前述。三由于国外华侨绝大多数是侨居在南洋各殖民地国家处于帝国主义反动统治和影响之下因此寄给国外华侨的信件和判决书等应该注意不要涉及到政治问题以免国外华侨遭受迫害或引起其他不良结果。同时国外华侨一般说对祖国的认识有限所以信件的措词和问题的提法都需要很好地研究务求适合国外华侨的思想水平和处境对于国外华侨所提出的不合理的意见或要求要婉转说清道理不宜正面严厉驳斥。上述意见仅供参考。195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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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港澳离婚案件执行问题的批复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港澳离婚案件执行问题的批复

    内容:我们认为关于钱行仪与吴章明离婚一案应由你市有关法院根据我国法律另行判决香港法院判决不予承认。此复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港澳判决离婚案件执行的请示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近我们在处理港澳婚姻案件中发现有个别在香港的一方向香港法院提出离婚香港法院判决离婚但判决书没寄给上海一方。为此吴向本市静安区法院提出办理离婚手续对香港法院的判决应否承认还是上海另行判决对此我们没有把握特请示。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港澳离婚案件执行问题的批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224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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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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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时债务分割问题的处理:若该笔债务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务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双方生产经营的,则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偿还。处理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纠纷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离婚纠纷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内容:而在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只有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存在不利小孩成长的事由,才能考虑对小孩的抚养关系进行变更。被告柳某表示不同意变更小孩的抚养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汤某的诉讼请求。汤某诉柳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法院将小孩判与柳某一起生活并不是认为汤某存在不利于小孩抚养的情形,而是审理时小孩尚在哺乳期且柳某也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小孩由柳某抚养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那么离婚纠纷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289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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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内容: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270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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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华侨眷属与华侨离婚问题的处理办法的复函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华侨眷属与华侨离婚问题的处理办法的复函

    内容:关于华侨眷属要求与国外华侨离婚案件的处理办法我们同意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的意见至于提出离婚以国外华侨重婚或久无音讯又无法查明为理由者该理由所据事实法院应予调查证实方得据以判离。二较重大和复杂的案件如涉及代表人物派别关系案情复杂影响大必须周密调查研究者或不便邮寄给使领馆的信件如女方以男方在外参加反动活动为理由提出离婚的情形或涉及其他政治问题外交关系及机密事项等应送中央侨委会研究处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华侨眷属与华侨离婚问题的处理办法的复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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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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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如何处理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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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如何处理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那么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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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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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内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人民法院对于双方拒绝抚养子女的当事人的处理原则,一是批评教育,做好其思想工作,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要求抚养子女;二是对于不听教育的人,根据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和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依法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在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做出妥善安排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方当事人可依法起诉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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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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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与日侨离婚的处理问题的复函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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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与日侨离婚的处理问题的复函

    内容: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天津市人民法院你院1954年4月2日法一外字第243号请示关于中国人与日侨离婚的处理问题我们经研究并征询外交部等有关机关的意见现就你院来文所说的几个案件在处理上提出如下意见一仇大海与华玲离婚及李正雄与光濑道子离婚两案女方回国时有的把结婚证书留下有的把她个人所有衣物全部带走可见女方已无意再与男方继续共同生活什么夫妻感情。附天津市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与日侨离婚应如处理的请示1954年4月2日法一外字第243号最高人民法院一本院受理仇大海男中国人与日侨华玲女原名蒲上华子离婚一案。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与日侨离婚的处理问题的复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284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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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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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

    内容: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83法研字第26号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现将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联合印发给驻外使领馆代办处的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转发给你们希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参照执行。附件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司法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近年来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的案件日益增多。二华侨离婚1.鉴于离婚案件比较复杂我驻外使领馆原则上不受理华侨申请离婚的案件。对此我驻外使领馆应给予必要的协助。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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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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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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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内容是什么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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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212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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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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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协商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切实实施民法典,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现决定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等116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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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8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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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华侨离婚处理手续问题的复函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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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华侨离婚处理手续问题的复函

    内容: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湖南省人民法院1954年5月31日法行调字第371号为国内侨眷与旅外华侨离婚处理手续问题的报告暨附件收悉我们经与华侨事务委员会交换意见一致认为居住在国内的侨眷要求与旅外华侨离婚问题按照政务院“关于处理华侨婚姻纠纷问题的指示”在处理需要征求国外华侨的意见时对侨居于与我建立邦交地区者须通过省或大区外事处转请我驻外使馆代为查询。附一湖南省人民法院关于国内侨眷与国外华侨婚姻问题处理手续的请示报告法行调字第371号最高人民法院钧院5月21日法行字第4682号批复收到。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华侨离婚处理手续问题的复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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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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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两个外侨婚姻案件的处理问题的复函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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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两个外侨婚姻案件的处理问题的复函

    内容: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两个外侨婚姻案件的处理问题的复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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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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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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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可按如下规则处理:一般不满2周岁的子女归母亲直接扶养;已满2周岁的孩子可以协议约定抚养权,约定不成,由法院判决;8周岁以上,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内容:日前,自治区妇联权益部对2006年妇联系统接待的12354件、16876人次来信、来访、来电投诉进行了统计,其中婚姻家庭问题达7092人次,占投诉的近六成,高居首位。九成离婚因配偶有外遇根据统计数据,自治区妇联权益部分析认为,配偶有外遇已成为影响广西家庭婚姻稳定的重要因素。离婚咨询主要涉及过错赔偿、离婚手续、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也反映了女性的维权意识在逐步增强。而60岁以上的来访女性明显增多,大多体现在老年人再婚后的感情问题和与再婚子女的财产纠纷。那么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319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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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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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侨离婚的问题怎么处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华侨离婚的问题怎么处理

    内容:3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他们要求离婚原则上应向居所地有关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已回国定居其离婚申请则向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4居住在国外的华侨与其配偶经居住国法院判决离婚的如当事人双方对判决无异议我可不干预。如他们原先是在中国或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现因某种原因居住国有关机关不受理时我驻外使领馆可参照处理华侨离婚案件的规定精神予以受理。6华侨因离婚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或不应有的损失时使领馆为维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关心并采取适当措施。那么华侨离婚的问题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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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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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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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条第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15离婚后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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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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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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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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