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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当事人的20个操作指引

李孟阳律师2022.02.02495人阅读
导读:

需要被告方具有深圳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告方才可以在深圳辖区的法院立案起诉离婚。2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要求。原则性概述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标准婚姻法也列举了确认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情形。如役军人对其非军人起诉离婚的法定抗辩权女方在怀孕哺育期对男方提出离婚的抗辩权。4不存在起诉离婚的时间性限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程序性妨碍。那么离婚案件当事人的20个操作指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需要被告方具有深圳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告方才可以在深圳辖区的法院立案起诉离婚。2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要求。原则性概述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标准婚姻法也列举了确认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情形。如役军人对其非军人起诉离婚的法定抗辩权女方在怀孕哺育期对男方提出离婚的抗辩权。4不存在起诉离婚的时间性限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程序性妨碍。关于离婚案件当事人的20个操作指引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作者深圳余舜律师

一双方不是深圳户籍可以在深圳离婚吗?

余舜律师告诉您

1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只要夫妻其中任何一方具有深圳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可以在深圳辖区的法院选择速裁诉讼的方式离婚

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需要被告方具有深圳一年期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告方才可以在深圳辖区的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二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余舜律师告诉您

1如果协议离婚。在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般当天即可办理

2如果诉讼离婚且双方均同意离婚。律师可以指导您进行速裁程序一般当天即可办理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作为离婚的法律文书凭证

3如果诉讼离婚且一方不同意离婚未导致一致意见。相关流程的时间大致为

31简易程序为三个月内普通程序为六个月内

32且如果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或原告撤诉(含按撤诉处理)原告方需要在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被告方再次起诉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33且如果法院不能正常送达法律文书给被告需要公告(开庭公告判决公告共二次公告)国内当事人每次公告时间为60日涉港澳台被告公告为3个月其他涉外被告公告为4个月。

三在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办理的结婚登记可以在国内起诉吗?

余舜律师告诉您在港澳台及国外办理的结婚登记如果原告一方属于国内居民可以在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要求离婚。但国外的结婚登记证书需要履行相关的见证签证认证程序。

四在国内办理的结婚证但对方是港澳台籍或国外人士可以在国内起诉吗?

余舜律师告诉您可以在原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要求离婚。

五双方在一起同居多年但没有领取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吗?

余律师告诉您首先需要确定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系?

1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双方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且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认定具有事实婚姻的效力不必补办登记可以起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2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同居虽然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之后方可起诉要求离婚对不能补办结婚登记而坚持离婚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这里所说的解除同居关系目前一般指就同居期间的小孩抚养权或共同财产分割进行诉讼仅单独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六起诉要求离婚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余律师告诉您起诉要求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婚姻关系合法。即合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不属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注事实婚姻也认可合法但需要另行举证。

2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要求。原则性概述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标准

婚姻法也列举了确认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情形。只要证明夫妻一方或双方有上述行为即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3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如役军人对其非军人起诉离婚的法定抗辩权女方在怀孕哺育期对男方提出离婚的抗辩权。

4不存在起诉离婚的时间性限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程序性妨碍。

七怎样申请婚姻无效?

余舜律师告诉您申请确认婚姻无效主要涉及到以下方面的问题

1那些人(或组织)可以申请确认婚姻无效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下是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和基层组织在以重婚以外的其它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下只能是当事人及其近亲属。

2无效婚姻的情形

包括两类法定情形一是违反婚姻的实质要件的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以及未达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二是违反结婚程序要件的无效婚姻。

3应该在什么时间内提出

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即可以在婚姻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也可以在一方当事人死亡后一年内提出此处的一年为除斥期间。

八申请撤销婚姻应符合哪些条件?

余舜律师告诉您申请撤销婚姻的一方应提交证据证明如下事项

1是因为胁迫而登记结婚的

2结婚登记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比如不是本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自愿登记的

3申请人只能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4申请必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申请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

九分居二年是不是就自动离婚了?

余律师告诉您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取得法院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

另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已满两年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且分居二年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是工作学习等原因客观上造成的夫妻分居。

十在离婚诉讼中如何证明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在离婚起诉中原告方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对方与他人婚外同居的事实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对方恶习不改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已满两年结婚时间短双方未实际履行夫妻义务缺乏感情基础等等证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其他证据。

因此原告平时应留意和收集相关的证据如果发现证据线索但自己不能收集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十一男方如何争取二周岁以下小孩的抚养权?

余舜律师告诉您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如果男方举证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十二争取二周岁以上小孩的抚养权应注意哪些事项?

余舜律师告诉您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

1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且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十三如何确定小孩抚养费的支付金额和期限?

余舜律师告诉您小孩抚养费的支付金额和期限一般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但目前法院判决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案例比较少见。

4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6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62尚在校就读的

6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十四子女可以要求父或母给付或增加抚养费吗?

余舜律师告诉您子女在必要时要求非直接抚养方支付或增加抚养费。对此父母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十五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吗?

余舜律师告诉您如果符合一定的法定事由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一般而言申请变更小孩抚养权的理由主要有

1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直接抚养子女的

2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直接抚养能力的

4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十六离婚后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阻止或不协助对方探望小孩该怎么办?

余舜律师告诉您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对未与之共同生活的子女进行探视看望交往的权利是与直接抚养权相对应的一项法定权利。直接抚养方作为义务主体不但负有不妨碍对方行使探望权的消极不作为义务而且还负有协助的义务。

如果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阻止或不协助对方探望小孩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对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十七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如何申请赔偿?

余舜律师告诉您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应留意以下问题

1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11证明对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严重过错行为。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12请求方无过错。双方均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相抵原则任何一方均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

13因对方的严重过错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

2主张损害赔偿的时间

2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2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3主张损害赔偿的方式

损害赔偿的方式包括支付财产损害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种方式。也就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十八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余舜律师告诉您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小孩和女方原则。在具体实务中应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同时还需考虑夫妻之间是否签订有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并根据财产的种类按照有利生活方便生活权利不得滥用的原则进行分割。

由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债权债务股票公司股权房产继承知识产权保险金等不同形态的确认程序和处理方式而不同难以一一列举您可以致电余律师(18603021972)详细咨询。

十九发现对方隐瞒转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共同财产时该怎么办?

余舜律师告诉您如果对方隐瞒转移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共同财产时受害方应及时收集证据或证据线索并切记如下处理规定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受害方发现对方有隐瞒转移或伪造债务等侵占事实时应及时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切勿错过时效。

3还没有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时受害方因及时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二十离婚案件委托律师有必要吗?

余舜律师告诉您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涉及的利益关系重大或争议焦点证据不清委托律师是非常有必要的。

根据本律师多年的执业经验所总结一些当事人的教训律师介入婚姻保卫战具有以下优势

1在控制时间上的优势

虽然律师不能左右法定的离婚时间但由于法定离婚时间的弹性非常之大律师可以提供指导提高当事人的时间效率。

比如律师可以指导当事人选择有利的离婚模式指导选择离婚的法院有效避免诉讼程序中的反反复复

2在收集证据上的优势

实际离婚案件中很多当事人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有的仅凭自己懂得的皮毛知识去收集证据反而弄巧成拙有的当事人收集的证据却成为有利于对方的证据有的当事人辛辛苦苦收集的证据在法庭上得不到法官的认可。更为关键的是当事人一旦错过最佳的证据收集时间或让对方有察觉再行收集证据会难上加难。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而律师提前介入凭借其专业优势和多年办理离婚案件的经验可以有效的组织证据体系可以精准的收集证据为诉讼增加胜算的把握。

3在法律辨析上的优势

律师凭借专业优势能辨析离婚案件的过错责任能有效组织或反驳证据体系能有效设计诉讼策略能有效调查取证。

律师的这些优势在离婚与否过错赔偿与否财产争议归属抚养权归属等重大问题上能提供专业精准的证据体系设计并结合庭审有效的攻防抗辩从而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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