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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夫妻共同债权时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荣静月律师2022.02.02869人阅读
导读: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参加离婚诉讼的特殊性决定夫妻认可的夫妻共同债权存在两种情况即一种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其中又包括合法的债权和不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另一种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无论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或者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只要当事人认可或者当事人有充足理由根据自认的证据规则是能够予以认定的也没有理由不予认定。(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真实性大多欠缺合同依据及效力依据存在事实认定上的不稳定性。如亲友为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执行与离婚诉讼的夫妻设订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离婚诉讼的夫妻利用诉讼程序将其合法化。那么处理夫妻共同债权时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参加离婚诉讼的特殊性决定夫妻认可的夫妻共同债权存在两种情况即一种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其中又包括合法的债权和不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另一种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无论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或者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只要当事人认可或者当事人有充足理由根据自认的证据规则是能够予以认定的也没有理由不予认定。(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真实性大多欠缺合同依据及效力依据存在事实认定上的不稳定性。如亲友为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执行与离婚诉讼的夫妻设订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离婚诉讼的夫妻利用诉讼程序将其合法化。关于处理夫妻共同债权时存在的问题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参加离婚诉讼的特殊性决定夫妻认可的夫妻共同债权存在两种情况即一种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其中又包括合法的债权和不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另一种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无论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或者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只要当事人认可或者当事人有充足理由根据自认的证据规则是能够予以认定的也没有理由不予认定。然而这种在法理上看能够站得住脚的事实认定却存在着待证的问题存在着深层次的法律冲突而且这种法律冲突解决起来难度极大。

(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真实性大多欠缺合同依据及效力依据存在事实认定上的不稳定性。

(二)可能侵害第三人利益包括债务人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

不能排除有个别非正常心态或目的的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为财产或其他目的而战心理态度的存在。其对手可能是对方当事人可能是其他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可能是经济合作人更可能是其他债权人。这类债权属虚构债权的可能性极大。虚构债权的目的有的是为多占有财产有的是为了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更有甚者是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如亲友为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执行与离婚诉讼的夫妻设订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离婚诉讼的夫妻利用诉讼程序将其合法化。

(三)获得债权一方当事人对债权的追索存在事实上的困难。

在不少情况下亲友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其特殊关系或碍于情面而缺少书面证据的证明如果夫妻离婚则原来的“娘家人”与“婆家人”在情感上就显得泾渭分明在利益方面通常会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即使夫妻在离婚时明确确认了某债权的存在如果债务人是自己一方的亲友而债权分配给了对方当事人那么获得债权的当事人在向债务人追索债权的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重重阻力。由于缺乏书面证据的证明一旦债务人否认债务在无其他确切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获得债权的当事人将难以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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