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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2022.02.06218人阅读
导读:

有偿出让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一种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行政划拨是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传来取得土地使用权传采取得的方式包括通过转让、抵押权的实现或民事执行,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等方式。抵押权的实现是指依据抵押合同,按照担保法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将抵押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给抵押权人或依法拍卖给第三人。民事执行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或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将被执行人或者破产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变卖或者其他方式用于债务清偿。私有房屋的宅基地位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方式取得。那么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偿出让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一种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行政划拨是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传来取得土地使用权传采取得的方式包括通过转让、抵押权的实现或民事执行,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等方式。抵押权的实现是指依据抵押合同,按照担保法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将抵押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给抵押权人或依法拍卖给第三人。民事执行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或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将被执行人或者破产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变卖或者其他方式用于债务清偿。私有房屋的宅基地位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方式取得。关于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是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有偿出让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一种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成为生产要素,其意义十分重大。行政划拨是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后,行政划拨方式只能适用于一定范围的用地项目。

传来取得

土地使用权传采取得的方式包括通过转让、抵押权的实现或民事执行,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等方式。

转让方式是指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方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转让的法律形式包括买卖、交换和赠与。

抵押权的实现是指依据抵押合同,按照担保法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将抵押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给抵押权人或依法拍卖给第三人。

民事执行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或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将被执行人或者破产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变卖或者其他方式用于债务清偿。

私有房屋的宅基地位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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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原始取得方式的理解如下:一般情况下,不以他人现存的著作权利为基础,是作者通过完成作品创作后取得的,无需登记也享有著作权,即可称为原始取得著作权的方式。与此相对应的是继受取得,是建立在他人的著作权基础上而合法取得的原属于他人的著作权。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第十九条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否有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否有效

    内容:抵押权依法实现时,拍卖、变卖建筑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以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据《民法典担保编》的规定,抵押人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抵押,抵押行为有效;当事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行为有效。

    翁玉素律师
    2022.04.11113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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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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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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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继受取得又可分为转移与创设两种方式。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最后,在继受取得中,所有权移转时间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从登记时起移转,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或移转占有时移转。土地使用权等他物权和知识产权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那么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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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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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出让、划拨、转让。出让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经国家批准申请无偿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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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

    内容: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原始取得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根据,而直接取得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有: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受让人须通过有偿交换取得该动产。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必须出于善意。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那么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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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9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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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役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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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地役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内容:地役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1、通过合同约定。地役权主要涉及两个不动产权利之间的关系需要经双方协商约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双方通过合同约定的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需役地和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需役地或者需役地上的用益物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时如果转让的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可同时享有地役权并且在地役权合同有效期内无须另行订立合同。同时供役地转让时地役权合同对受让人也有拘束力。那么地役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73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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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方式有哪些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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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属于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属于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方式有哪些所谓“继受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权利为基础的派生性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继受取得的著作权是部分的著作权,即仅涉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继受取得包含内容1、移转的继受取得,指原物权人将物权完善地移转给新物权人。主要的原因有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继承等;2、创设的继受取得,指所有权人为他人创设所有权以外的物权。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全部著作权的权能。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因法律推定取得著作权。那么属于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689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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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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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内容:有偿出让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一种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行政划拨是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传来取得土地使用权传采取得的方式包括通过转让、抵押权的实现或民事执行,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等方式。抵押权的实现是指依据抵押合同,按照担保法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将抵押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给抵押权人或依法拍卖给第三人。民事执行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或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将被执行人或者破产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变卖或者其他方式用于债务清偿。私有房屋的宅基地位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方式取得。那么土地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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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21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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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
  • 民法典中如何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土地使用权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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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民法典中如何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土地使用权

    内容:第三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那么民法典中如何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土地使用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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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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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适用善意取得吗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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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盗窃适用善意取得吗

    内容:盗窃适用善意取得吗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原始取得”的对称。土地使用权等他物权和知识产权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所以说,盗窃不适用善意取得,继受取得是指权利从原权利人处继受而来。善意第三人的取得不是根据一个合法有效的继受,不是原权利人的让与,所以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那么盗窃适用善意取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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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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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方式具体有哪些?反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怎么承担?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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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反担保方式具体有哪些?反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怎么承担?

    内容:反担保方式具体有哪些1、土地使用权反担保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反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怎么承担反担保的目的在于保障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所以,反担保的责任是反担保人在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向被保证人追偿时,依法承担反担保合同或条款中确定的弥补保证人损失的责任。反担保一旦成立后,原始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那么反担保方式具体有哪些?反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怎么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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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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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善意取得是继受取得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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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善意取得是继受取得吗

    内容:善意取得是继受取得吗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善意取得与继受取得分别是什么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原始取得”的对称。土地使用权等他物权和知识产权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一般是误信其为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善意取得是继受取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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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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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要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如果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则不可以抵押;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可以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 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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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

    内容: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原始取得对应的取得方式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基于他人有效的意思表示的取得。第三人取得物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无权处分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为原始取得。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一般是误信其为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这里的善意,是指取得标的物的第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占有人为非法转让。物权法对这种善意的保护,是公信原则的体现。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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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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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出让协议,并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后的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办理登记。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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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有哪些

    内容: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有哪些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这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又称即时取得,是指不法占有他人动产的人将其无权处分的动产转让给第三人时,如果该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出于善意,则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受让人须通过有偿交换取得该动产。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或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这是指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将一定的财产收归国有的法律事实。那么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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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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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要申请人向乡镇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去土地管理所补办并领取新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票据权利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票据权利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票据权利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一、原始取得持票人不经任何其他前手权利人而最初取得权利,包括发行取得与善意取得。出票是创设票据权利的票据行为,从出票人处取得票据,即取得票据权利。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等方式可以转让他人,以此取得票据即获得票据权利。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那么票据权利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645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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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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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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