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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合同管辖与融资租赁具体是怎样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7311人阅读
导读:

从客观表现看,实践中,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款的常见情形有:1.只有租赁合同而无购货合同,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订立租赁合同时双方就无购买租赁物的目的,自始就是为了借款,因此双方在订立形式上的“租赁合同”时,并没有约定购物,有的约定了租赁物的产地、规格等原则性条款,但更多的则是只约定设备名称,对设备具体如产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情况等均未约定,有的甚至只约定“设备”二字,其余均无,且合同大都约定由出租人将“租赁款”直接付给承租人,租金的计算则往往只考虑利息因素。那么关于借款合同管辖与融资租赁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从客观表现看,实践中,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款的常见情形有:1.只有租赁合同而无购货合同,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订立租赁合同时双方就无购买租赁物的目的,自始就是为了借款,因此双方在订立形式上的“租赁合同”时,并没有约定购物,有的约定了租赁物的产地、规格等原则性条款,但更多的则是只约定设备名称,对设备具体如产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情况等均未约定,有的甚至只约定“设备”二字,其余均无,且合同大都约定由出租人将“租赁款”直接付给承租人,租金的计算则往往只考虑利息因素。关于关于借款合同管辖与融资租赁具体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借款合同管辖与融资租赁具体是怎样的?

起算期限不同借款合同中借款期限一般是从借款到位时开始计算;而融资租赁中,签约时由租赁双方商定订明以开证日、提单日、最后一宗货款支付日、抵达承租人工厂日或验收日为起租日。

从上述法律特征的比较来看,借贷是一种金融活动,应受金融法规的调整,因此,借款合同纠纷的审理主要是适用经济合同法及金融法规;而融资租赁就其机能而言,除有租赁契约之性质外,还有买卖、融资、担保等作用,故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不仅要适用经济合同法及金融法规,还需要运用卫生、知识产权、交通、保险、税收等法律和法规。

由于种种原因,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款的纠纷,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观原因主要有:

1.当事人的过失(1)当事人尤其是出租人对融资租赁合同法律特征不了解造成订立的合同不是融资租赁而是借款合同;(2)当事人尤其是出租人对融资租赁合同法律特征理解片面、掌握不严或内部管理混乱,融通资金后监督不力造成在履行合同时的严重不当,以致实际履行的不是融资租赁合同而是借款行为;

2.当事人的故意(1)出租人为牟取高于银行贷款的租金收益,利用承租人缺乏资金但又贷款无门的劣势与之订立名义上的融资租赁合同,实际履行的是为了收取高额利息的借款行为;(2)承租人为获取资金或骗取资金而与出租人签订不规范的融资租赁合同,后又利用此种不规范的融资租赁合同,在融通的资金到位后移作他用而使融资租赁流于形式,成为事实上的借款等。

从客观表现看,实践中,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款的常见情形有:

1.只有租赁合同而无购货合同,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

(1)订立租赁合同时双方就无购买租赁物的目的,自始就是为了借款,因此双方在订立形式上的“租赁合同”时,并没有约定购物,有的约定了租赁物的产地、规格等原则性条款,但更多的则是只约定设备名称,对设备具体如产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情况等均未约定,有的甚至只约定“设备”二字,其余均无,且合同大都约定由出租人将“租赁款”直接付给承租人,租金的计算则往往只考虑利息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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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相同。均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申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明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遗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当章人未选择管辖法院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租赁物的使用地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是怎样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是怎样

    内容:因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而终止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所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与一般合同的解除相比有着更为严格的条件。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有类似“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然而,如果将这些规定毫无保留地适用于融资租赁合同,将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判例的形式确定对融资租赁合同中途解约进行限制。可见,无论从国内外立法、司法实践还是从我国的融资租赁实务来看,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中途禁止解约条款”都已得到了普遍的认可。那么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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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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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怎样确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怎样确定

    内容:1995年9月1日,易某段某借款,段某按易某指定将借款50万元汇入某公司的账户。此后,段某以易某未偿还其尚欠借款为由,向丙市丁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易某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利息1128585元。专家说法本案为借款合同纠纷,根据法律的规定,有权选择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依据相关的规定,应由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原告段某的身份证地址虽在甲市乙区,但在借款发生时,原告段某经常居住地在丙市丁区,故丙市丁区是原告段某的所在地,丙市丁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那么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怎样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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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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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

    内容: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设备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特定设备交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的协议,是财产租赁合同的一种。其中,出租财产的一方为出租人,租赁财产的一方为承租人。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违约造成己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另外,租赁合同的纠纷解决最好约定设备施工现场所在地经仲裁或法院审判解决。那么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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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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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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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那么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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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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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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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物承担怎样的义务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物承担怎样的义务

    内容: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物承担怎样的义务1)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2)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3)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而言经营性租赁的租期不超过一年。随着创新租赁的发展,经营性租赁超过三年的物品有可能转换成融资租赁方式了。那么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物承担怎样的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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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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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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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怎样确定合同履行地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怎样确定合同履行地

    内容:但是,武器、弹药、军事设施、土地、矿藏、水流等,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流通物,不能成为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不能进入流通领域。因此,不具有对特定财产的所有权,就不具有出租该项特定财产的权利,不能作为合同的标的对外签订财产租赁合同。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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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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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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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内容:此外,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租赁物的使用地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所谓诉讼解决,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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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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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怎样确定租赁物的价值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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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怎样确定租赁物的价值

    内容:在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前的合理时间内,承租人应通知出租人,就租赁物的继续租用进行协商,确定续租期限、租金等内容,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时签订续租合同。依据《民法典担保编》的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对租赁物的价值有争议的,按不同情形确定租赁物的价值。例如,融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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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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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具体确定借款合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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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怎样具体确定借款合同利息

    内容:怎样具体确定借款合同利息借款合同双方,如果明确约定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如果明确约定利息利率的,按照约定计算,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借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借款双方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那么怎样具体确定借款合同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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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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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经营权质押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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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凯旋

    租赁经营权质押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内容: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那么租赁经营权质押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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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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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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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怎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内容:怎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作者:佚名企业融资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01更新时间:2007-5-19融资租赁合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广为运用的一种新式租赁合同,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国家规范合同文本的,应尽量使用其规范合同文本,没有规范合同文本的,必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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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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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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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关于借款合同管辖与融资租赁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从客观表现看,实践中,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款的常见情形有:1.只有租赁合同而无购货合同,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订立租赁合同时双方就无购买租赁物的目的,自始就是为了借款,因此双方在订立形式上的“租赁合同”时,并没有约定购物,有的约定了租赁物的产地、规格等原则性条款,但更多的则是只约定设备名称,对设备具体如产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情况等均未约定,有的甚至只约定“设备”二字,其余均无,且合同大都约定由出租人将“租赁款”直接付给承租人,租金的计算则往往只考虑利息因素。那么关于借款合同管辖与融资租赁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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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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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具体是怎样的以及怎么追讨债务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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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具体是怎样的以及怎么追讨债务

    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都发展起来了,但是在发展经营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资金回笼慢其,经营困难的情况出现,这时就不得不考虑借款,可是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一)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1、企业向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无效银行的内部机构和一些行政事务机构只有吸收储蓄的只能,不能进行对外借贷。那么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具体是怎样的以及怎么追讨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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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起诉流程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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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起诉流程

    内容: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务,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按实际情况,租房合同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按请求作出相关的判决。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③解除租赁合同。对已失去继续履行合同基础的租赁关系,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而终止。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起诉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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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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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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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借款合同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签订借贷合同,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证。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间借贷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作为公民的出借人与借用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借、还款协议行为及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借款合同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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