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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否履行怎么认定

李维律师2022.02.07408人阅读
导读: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出借人在向借款人交付本金时预先扣除利息的,属于侵害借款人合同利益的行为,不符合借款人借款的真实意思,也违背出借人交付借款的主要合同义务,使得偿还利息在时间上提前到借款交付之时,不论借款人是否同意,均应当认定无效。那么借款合同是否履行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出借人在向借款人交付本金时预先扣除利息的,属于侵害借款人合同利益的行为,不符合借款人借款的真实意思,也违背出借人交付借款的主要合同义务,使得偿还利息在时间上提前到借款交付之时,不论借款人是否同意,均应当认定无效。关于借款合同是否履行怎么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借款合同是否履行怎么认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贷双方签订借贷合同后,出借人出借了借款,借款人收到款项后就能证明合同已经履行。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

1、无效认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借贷合同一方未经许可经营金融业务或变相经营金融业务的,应当认定借贷合同无效,包括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以“标会”等形式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筹集资金的行为;以向他人出借资金牟利为业的“地下钱庄”从事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等。上述行为涉嫌犯罪的,应按照法律及《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取缔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处理。

2、有效认定。对于非金融企业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募集资金,为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向特定的自然人进行的临时性小额借款,非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临时向自然人提供的小额借款,应当认定有效。

3、部分无效认定。借贷合同双方约定的利率过高的,对于过高利率约定的部分应当认定无效,其他部分有效。

对于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复利问题,原则上应予禁止,因为“利滚利”的计息方式极易导致贷款额急剧膨胀,损害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复利,且根据借款本金计算未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根据私法自治原则可以予以保护,而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则一律认定无效。

出借人在向借款人交付本金时预先扣除利息的,属于侵害借款人合同利益的行为,不符合借款人借款的真实意思,也违背出借人交付借款的主要合同义务,使得偿还利息在时间上提前到借款交付之时,不论借款人是否同意,均应当认定无效。实体处理包括两方面:

其一,借款数额应认定实际借款数额,而非约定的借款数额;

其二,借款利息应以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而非以约定的借款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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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指定的第三人,是否认定出借人履行了支付义务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指定的第三人,是否认定出借人履行了支付义务

    内容: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指定的第三人,是否认定出借人履行了支付义务可以认定出借人履行了支付义务。出借人将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第三人,视为已完成支付义务,至于借款人是否从第三人处取得借款,属于借款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另一层法律关系,与出借人无关。但委托关系仅在借款人与第三人内部发生效力,出借人不受委托关系的约束。可以看出,在借贷双方达成借款合意的情况下,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指定的第三人,认定为出借人履行了支付义务,借款合同生效,借款人承担偿还到期债务的义务。那么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指定的第三人,是否认定出借人履行了支付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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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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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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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应按下列标准认定:1、若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认定;2、若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标的确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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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担保人付借款后是否可向欠款人追讨以及怎么降低风险

    内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对于债权债务双方来说,债务的追讨一直是很头疼的问题,债权人觉得债务人恶意欠债,而债务人觉得债权人死死相逼,因此第三方具备作为一个协调以及保证的方式而被提出,那么,担保人付借款后是否可向欠款人追讨呢?如果是连带担保,相当于是共同借款人,出借人当然可以要求担保人替借款人还钱。如果是一般担保,则需要通过法律的程序,如果借款人执行不到后,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付借款后是否可向欠款人追讨以及怎么降低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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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认定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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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怎么认定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合同在无效的情况下可能产生追缴财产被课以行政罚款等处分。如果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出于恶意串通以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为目的因此而取得的财产属非法所得。那么怎么认定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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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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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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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民间抵押借款合同怎么写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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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最新民间抵押借款合同怎么写

    内容: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种约定: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那么最新民间抵押借款合同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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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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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部分履行给付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民法典部分履行给付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无论由于什么原因,只要你的房贷出现逾期,那么银行就会打来催收电话,提醒借款人还款,而且只要逾期还款就会产生罚息。银行会在房贷合同中设置违约条款,连续3次或累计6次逾期还款,就要求借款人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本息。如果用户房贷超过3个月未还款,银行会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民法典部分履行给付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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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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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实际履行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成立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没有实际履行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成立

    内容:没有实际履行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成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但借贷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的,民间借贷成立,但借贷合同要出借人出借款项后才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民间借贷中利率有纠纷怎么办在民间借贷中,最易产生矛盾的也是利息。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那么没有实际履行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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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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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内容: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应该选择在一些公众场合进行;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如果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那么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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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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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时可以采取下列办法解决:1、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2、如果双方不愿或不能协议补充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借款合同是否履行怎么认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借款合同是否履行怎么认定

    内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出借人在向借款人交付本金时预先扣除利息的,属于侵害借款人合同利益的行为,不符合借款人借款的真实意思,也违背出借人交付借款的主要合同义务,使得偿还利息在时间上提前到借款交付之时,不论借款人是否同意,均应当认定无效。那么借款合同是否履行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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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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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不还导致出借人合同违约怎么确定责任?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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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借款不还导致出借人合同违约怎么确定责任?

    内容:如果允许其中一方违约的,需要按合同的违约条款进行赔偿,严重的还能追究责任。约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未作规定,而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约定的违约金。无论是法定违约金还是约定违约金,只要当事人一方在客观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违约事实,就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此,只要合同当事人违约,即可以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根本违约的认定是希望合同能够顺利执行和完成。那么借款不还导致出借人合同违约怎么确定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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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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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认定婚内借款的法律效力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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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怎么认定婚内借款的法律效力

    内容:怎么认定婚内借款的法律效力我们可以得知婚内借款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于其如何认定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需要认定借款的真实发生,如果没有发生借款这一行为,则认定不了!婚内借款的效力应予肯定一、婚内夫妻互借合同的效力。婚内借款其实质仍是借贷关系,夫妻在婚内的借款合同并不违背关于形式和主体的规定。要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不能仅仅依据夫或妻出具的一纸,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那么怎么认定婚内借款的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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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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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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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内容: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借款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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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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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中重复抵押怎么认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借款合同中重复抵押怎么认定

    内容:在签订民间借款抵押合同的时候,会出现债务人重复抵押的情况,本文介绍一下借款合同中重复抵押怎么认定。《物权法》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重复抵押制度。同时,由于登记制度可以将重复抵押予以公示,并确定了重复抵押行为的规则,从而避免了重复抵押可能发生的冲突和纠纷。那么借款合同中重复抵押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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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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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无效合同怎么赔偿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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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怎样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无效合同怎么赔偿

    内容:”由此可见,在订立合同时,注意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和主体资格问题是十分重要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直接损失应当全部赔偿,间接损失由于较难确定,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予以赔偿。那么怎样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无效合同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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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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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构成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从以下方面判断:是否存在着有效的债务;当事人是否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的届满后,债务人是否没有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履行是否具有正当事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效力怎么认定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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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效力怎么认定

    内容:没有履行期限的可以双方再加以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在合同约定结束期限后还未履行的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那么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效力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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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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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据下列标准予以认定:对于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就出借人提供借款,贷款人到期还款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的,就可以订立借款合同;只要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依法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怎么进行区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怎么进行区分

    内容: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怎么进行区分首先,民间借贷其实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因没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因此不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但适用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但当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而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3年。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那么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怎么进行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62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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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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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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