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网上联系的私人借款我以提供基本资料及身份证正反面并完成了对方要求的发送短信验证但意识到是骗子后并没有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下一步未写欠条未签借款合同也并未得到任何借款对方却声称已以我的身份获得上级下发的款项如果我不接受该款项则该借款归于他依旧由我偿还请问此种情况我是否借款是否应该偿还借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2006年9月,我借给刘某10万元钱,刘某写给我一张欠条,约定在2006年10月、12月和2007年2月分三次还清其所欠借款,如果不能按期还钱,则按每天1%的比例计算违约金,刘某的父亲在欠条上签了“保证人刘”字样。但刘某至今未归还我欠钱。请问:我能起诉刘某,要求他归还10万元吗?这一违约行为还表明,他将不会履行约定的第三期还款义务,因此,你有权根据《合同法》第94条和第108条起诉刘某,要求其提前还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部分欠款尚未到期能否起诉借款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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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欠材料款该怎么打欠条在法律规定中规范有效的 欠款合同 应具备如下内容:1. 欠条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欠材料款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欠材料欠条的内容包括:1、应写清楚货款欠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本还款协议之约定,按期如约如数付款,如有一期未按期支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付清款项,如果乙方有一期未按上述时间足额给付,则甲方有权剩余借款向 法院起诉/现行有效的网络仲裁规则进行网络仲裁,甲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等)由乙方承担,并加付1%的违约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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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找不到人可以起诉。如果借款人找不到债务人的话,那么也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到时候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给债务人进行留置送达。这个送达书会直接交给债务人的家属,只要对方签收就可以了的。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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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我们在借条上写明还款期限,比如借期一年,那么正常情况下,在这一年内,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是不能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当然也有例外: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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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朋友之间的借款纠纷很常见,双方因为关系良好,受到感情约束,在借贷合意的表达方面,有时候表达的比较模糊,基于信任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有些时候关于利息的约定就为口头约定,并未书写在纸面上。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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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起诉欠钱不还的起诉状怎么写债务人拖欠借款不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该起诉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包括以下的内容:一、双方的主体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年龄、籍贯、现住址等基本信息,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三、事实和理由,简要陈述双方的关系,及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并注明原、被告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的时间及约定内容,欠钱要怎么起诉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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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是向私人借钱的话,基本上就是不需要的了,但是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打一个借条。在借条上肯定是要写清楚借贷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贷款的金额等等重要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让借条发挥一定的作用,也是成立的。虽然说打借条是合法的,但是在这个社会上还是有很多人在写这样的借条的时候会使用假姓名,最终让放款人不知道怎么去处理这些事情,因为在借条上不是他本人的姓名,到时候找也是找不到的。其实所有的事情都是可以杜绝的,这种事情只要我们在写借条的时候拿出有效的证明就是可以了,如果没有一定的证明,那是完全可以不用借钱给他。那么借款人写借条的时候不是写的真名请问这借条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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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请问借款人犯罪,企业担保是否有效网友提问:企业法人借款3000万逃逸,被抓,现在公安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交检察院,请问我们借钱给他,他用企业担保,听说他的企业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是吗?因企业对外承担担保责任,需要股东会内部决议后才能作出担保行为。担保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如甲向银行借款,乙为甲提供担保,保证在规定期内甲履行还款义务,一旦甲不履行义务时,乙予以履行。那么请问借款人犯罪,企业担保是否有效债务纠纷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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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李某于2004年5月向钱某要求归还其所借的4000元钱,并要加算利息。可钱某却说,还款请求已过诉讼时效,就是李某告到法院也没用。请问律师,该案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李某曾经向钱某催讨欠款,则诉讼时效应当是从2004年5月,李某向钱某要求还款之次日起算。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那么此案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从何时算起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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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上个月小王和妻子小郑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半年前小郑做生意需要一笔钱小王为了支持她就向朋友借了2万元。小郑当时给小王写了一张欠条写明欠小王2万元3个月后偿还。请问离婚后小王能找前妻小郑归还借款吗?本案中小王与小郑之间虽然是夫妻关系但是欠条体现的却是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小王借钱给小郑虽然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小郑出具了借条应视为双方对部分财产的归属作出了书面约定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小王要求小郑偿还借款的请求应受法律保护。那么夫妻之间借款要不要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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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过,使用公积金贷款来购买二手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用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绝对不可以是小产权房,只能是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2、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支付一定的首付款,一般为房屋总价的30%;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过65岁;4、用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房龄超过15年的,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那么请问二手房是否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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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问题概述:个人借款利息问题问题内容:我公司于2005年向个人借款,现需支付其利息. 请问代扣代缴的利息税是多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20%;不超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答复内容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那么个人借款利息纠纷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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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现在朋友已把钱还给我。但最近我经济比较困难,而且朋友欠我的利息数目也不小,请问现在我还能讨借款利息吗?因此,能否索要利息,要看张先生是否已经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如果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相应利息,则不能再次主张利息。如果没有此方面的约定,则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利息,利息标准按照生效判决的内容进行确定。如果对方迟延履行债务,还应支付迟延履行金。那么借款利息可以讨回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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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关系在商业往来中是极为常见的,而借款和工程款的抵消则属于债务清偿的一种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于抵消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为解决债务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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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请问看清借款人的身份必要吗看清借款人的身份是必要的如果借款人为公民个人应要求借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看清后复印一份由出借人保留并要求借款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则应由其监护人出面借钱。借条上必须加盖法人经工商备案的印章并由经手代理人签名。经手代理人必须提供经法人盖章授权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经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为公民个人的签名应为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姓名不能用乳名、小名、化名、代号、绰号、名字谐音等。借款经手人为法人代表时则须明确借款债务人是该法人代表本人个人还是其所代表的法人。那么请问看清借款人的身份必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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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近2024元旦,收到吉林长春的当事人送来2面锦旗,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最暖心的新年礼物!对于当事人来说,专家老师与天用律师强强联合,帮自己快速要回150万借款,是迎接新年最开心、最惊喜的礼物!
251万,赢了! 婆婆和前儿媳之间的借款,涉及到款项性质的认定,离婚债务的认定等一系列问题,最终法官比较给力,从人情法理各个角度还原了事实👏👏👏
朋友买房向自己借款26万元,到期不还钱咋办?律师建议可以第一步发律师函,固定朋友欠钱的证据,对于后期和解或者诉讼,更有利于要回欠款!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