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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权的转让方式

毋磊颖律师2022.02.07250人阅读
导读:

金融债权的转让方式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那么金融债权的转让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金融债权的转让方式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关于金融债权的转让方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金融债权的转让方式

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按照《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第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

第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债权转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债权转让的宽泛规定,给不法之徒造成了可乘之机,为在司法过程中使债权转让制度的适用与立法本意保持高度一致,有必要仔细研究债权转让的各种限制性规定,规范债权转让的条件及程序,使立法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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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的方式主要包括:1、记名的方式;2、不记名的方式,即背书人在汇票上只有签名,没有被背书人;3、限定的方式,即有些限定背书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而无再次转让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三十一条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 债务转让的效果和方式有几种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务转让的效果和方式有几种

    内容:债务转让的效果和方式有几种效果: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那么债务转让的效果和方式有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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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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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资产买卖。该方式的优点在于安全性高,交易双方交割清楚后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特别是受让方在交割后无需对转让方公司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2、股权收购。该方式的优点在于办理费用低,因为股权收购不涉及目标公司主体变更,故无需缴纳营业税等交易税;同时办理时间较短,因为仅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公司合并。该方式的优点是规模效益比较明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生活中债权转让通知方式有哪几种?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生活中债权转让通知方式有哪几种?

    内容: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债权转让通知的问题。债权转让通知方式有哪些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权利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那么生活中债权转让通知方式有哪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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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的方式主要包括:1、依照法定程序的不同,分为约定转让和批准转让;2、依照转让范围的不同,分为部分转让和全部转让;3、依照受让主体的不同,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4、股权转让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债权人转让权利有哪些方式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债权人转让权利有哪些方式

    内容:三、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那么债权人转让权利有哪些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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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作为债权人当要转让其债权时,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债务人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前提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转让的模式有哪些1、专业放贷人模式在该模式中专业放贷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应债权,再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给投资人,并承诺到期回购债权2、普通债权转让模式3、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那么债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22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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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债务转让的方式和效果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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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债务转让的方式和效果有哪些

    内容:债务转让的方式和效果有哪些方式:免责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但应注意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基于所承担的债务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那么债务转让的方式和效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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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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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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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进行转让的方式有:部分转让、全部转让;金钱债权债务转让、非金钱债权债务转让;或者也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回购和债权卖断、分散式转让和集中式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发生债务转让纠纷要如何处理,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发生债务转让纠纷要如何处理,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内容: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人承担的行为。如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合同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那么发生债务转让纠纷要如何处理,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965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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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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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转让债权的方式有: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以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只要债权人通知到债务人,并且债权人是依法进行转让的,转让行为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公司对债务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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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公司对债务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内容:公司债权债务能否转让公司债务是民法上债权债务与公司的简单组合,公司债务受到《合同法》的调整。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公司对债务的处理方式有哪些(一)积极清偿债务。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以债权抵消债务,可以理解为债权转让。但是对劳务的价值确定和偿还最好以书面方式约定。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公司对债务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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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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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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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券转让的方式与法规如下:根据我国最新《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公司债券转让的方式包括记名债券转让和无记名债券转让。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一百六十条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金融债权向社会投资者转让条件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金融债权向社会投资者转让条件是什么

    内容:金融债权向社会投资者转让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金融债权向社会投资者转让是没有禁止性规定,只要符合合同法债权转让条件的,就可以转让,如债权是依法成立的,通知债务人等,但对金融债权转让的方式有规定。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移合同生效的条件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那么金融债权向社会投资者转让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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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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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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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债权的方式是:1、在保证期限内转让,贷款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完成;2、在原保证范围内转让,因保证人只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债权转让通知是怎么规定的,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债权转让通知是怎么规定的,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内容: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尝不可。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而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的银行债权属于不良资产,与一般债权转让相比有政策上的特殊性,法律对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也未有明确要求,因此认定公告有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在我国债权转让是要通知债务人的,否则转让合同无效,至于如何通知,上文中有详细描述,请仔细阅读上文。那么债权转让通知是怎么规定的,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75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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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送达以及送达的方式是怎样的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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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送达以及送达的方式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转让的概念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债权转让时要依照法律程序严格执行,债权转让的送达不能邮寄、不能公告通知,最好的送达方式是公正送达,这样才会产生法律效力。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债权转让是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债权转让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那么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送达以及送达的方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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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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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债权的转让方式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金融债权的转让方式

    内容:金融债权的转让方式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那么金融债权的转让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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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虚假债权转让以及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式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什么是虚假债权转让以及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式

    内容: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四)虚假债权转让合同中,银行因欺诈而致合同可撤销,同时亦构成侵权,受让人可选择请求方式。那么什么是虚假债权转让以及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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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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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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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会对出资转让的表决方式包括:1、股东与其他人之间的转让,应当召开股东大会,经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才可以继续转让;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的转让,无需进行表决,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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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

    内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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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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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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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中对于债务转让的方式以及转让的效果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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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对于债务转让的方式以及转让的效果有哪些

    内容: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致的意思表示。债务转让,按照转让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那么生活中对于债务转让的方式以及转让的效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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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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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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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应收账款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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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企业应收账款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企业通常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一般来说,企业应收账款转让主要有哪些方式呢,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企业筹措的资金是根据销售发票金额减去允许客户在付款时扣除的现全折扣信贷机构收取的佣金以及在应收账款上可能发生的销售退回和折让而保留的扣款后的余额确定。为此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控制,防患于未然。那么企业应收账款转让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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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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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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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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