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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和代理有什么区别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71037人阅读
导读:

代位权和代理有什么区别代位权与直接代理有重要区别:代位权是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第三人是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代理是一种受委托的行为,代理人从事代理行为,并没有代被代理人之位。代位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代理权一般须被代理人的授予。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实现)债权人的权利,代理的目的则复杂多样。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那么代位权和代理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代位权和代理有什么区别代位权与直接代理有重要区别:代位权是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第三人是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代理是一种受委托的行为,代理人从事代理行为,并没有代被代理人之位。代位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代理权一般须被代理人的授予。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实现)债权人的权利,代理的目的则复杂多样。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关于代位权和代理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代位权和代理有什么区别

代位权与直接代理有重要区别:代位权是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第三人是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代理是一种受委托的行为,代理人从事代理行为,并没有代被代理人之位。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权利归于代位权人。代理行为的结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位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代理权一般须被代理人的授予。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实现)债权人的权利,代理的目的则复杂多样。代位权的行使,是债权人作为原告以第三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而代理,是代理人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以图建立、变更或者消灭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不以第三人履行义务为限。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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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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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效力待定合同与表见代理的区别如下: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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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的代位权纠纷诉讼代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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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辩护人的定义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两者的区别如下:1、产生根据不同辩护人参加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3、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4、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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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代位权和代理有什么区别

    内容:代位权和代理有什么区别代位权与直接代理有重要区别:代位权是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第三人是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代理是一种受委托的行为,代理人从事代理行为,并没有代被代理人之位。代位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代理权一般须被代理人的授予。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实现)债权人的权利,代理的目的则复杂多样。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那么代位权和代理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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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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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挂靠与委托代理的区别:1、工程挂靠是指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委托代理是指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行为;2、挂靠人需要向被挂靠企业支付管理费,受托人不需要向委托人支付费用;3、挂靠协议的标的是建筑资质等级,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履行委托事务。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 代位权是否适用非金钱债务,与代位申请执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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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代位权是否适用非金钱债务,与代位申请执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代位权是否适用非金钱债务,与代位申请执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代位权制度是否可适用于非金钱债务依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客体为到期债权。债权人代位权可行使的客体,严格限于“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到期债权,而其他内容的债权不属于可以行使的对象。从现行的法律规范来看,代位诉权与代位执行在法律上具有质的区别。代位诉权的行使只能是合同债权人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三是代位执行须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那么代位权是否适用非金钱债务,与代位申请执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45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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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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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委托授权,是指委托人(被代理入)向受托人(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表示。换言之,委托人将其愿意授予受托人代理权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这一行为就是委托授权行为。委托授权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以委托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只要委托人作出了这一意思表示,受托人即取得了代理权,授权的法律效果随之产生。委托授权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则应当用书面形式,即委托代理合同。2、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 所谓代位权指的是什么,代位权人是债务人的代理人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所谓代位权指的是什么,代位权人是债务人的代理人吗

    内容:债权人为行使此种债权代位权,以自己为原告,而以第三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第三债务人应对债务人为一定的给付,此种诉讼乃学说上所谓的债权人代位诉讼。代位权正是法律在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利益、债务人的意思自治与交易安全后设立的制度。因此,代位诉讼即法定诉讼担当,享有代位权的债权人为适格当事人。代位权的规定实际上是对债权人可代位债务人行使诉权的条件的规定,合乎此条件的债权人就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对第三债务人的诉权,换言之,只有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债权人才可以成为代位诉讼的合格当事人(即原告)。那么所谓代位权指的是什么,代位权人是债务人的代理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715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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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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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合同的方式不同。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员工,不是与单位直接签订协议,而是与中介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工虽然不是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是是与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债权人的代位权纠纷诉讼代理是怎么样的?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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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债权人的代位权纠纷诉讼代理是怎么样的?

    内容:代位权纠纷,在同一案件中,涉及到两个债的法律关系,并涉及到双重抗辩,无论是法律关系,还是诉讼程序,均是一种复杂的诉讼。那么债权人的代位权纠纷诉讼代理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193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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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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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即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有意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利益。那么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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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50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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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合同一般来说,经营风险要小,责任最终由对方承担,但是经销合同,也可能会有代理经销情况,也可能会有自买自卖自行承担全部风险的经销。具体来说,代销与经销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1、代销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2、代销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3、代销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4、从法律关系上讲,代销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销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须由其自己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监护和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监护和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监护和代理的区别是什么1、通常认为,监护就是指民法上所规定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一项制度。监护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那么监护和代理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148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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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代表人与被代表的主体之间是同一个民事主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民事主体间的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2)代表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被代表的主体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不存在效力归属问题;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不是被代理人的法律行为,只是其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 公民代理和律师代理的区别,公民代理的法律依据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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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公民代理和律师代理的区别,公民代理的法律依据

    内容:民事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律师吗不是,除律师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工作人员等都可以作为代理人代理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与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刑事诉讼的区别具体有以下不同点:(一)、案件性质不同,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从上述简介可以看出,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就是行使自己的权益,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有时候还会收集证据,使案件清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民事代理人资格的最新规定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李孟阳律师
    2023.11.2355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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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中代位追偿权和物上代位权的区别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保险中代位追偿权和物上代位权的区别

    内容:理赔后,保险公司获得代位求偿权,以补偿保险公司的损失。那么,代位求偿权与物上代位权有什么区别呢?所谓保险代位追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获得在其赔偿金额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那么保险中代位追偿权和物上代位权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91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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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辩护人的定义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两者的区别如下:1、产生根据不同辩护人参加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3、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4、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债权人代位权与债权让与的区别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权人代位权与债权让与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与债权让与的区别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不同于债权让与。但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须债务人同意即可通过人民法院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而债权让与则必须由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不同。(三)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这种权利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债权人以债务人的代理人身份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因而,债权人代位权不同于代理权。那么债权人代位权与债权让与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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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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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的区别,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的区别,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

    内容:代理是一种常见的法律关系,用于授权一方(委托人)委托另一方(代理人)代表自己进行特定事务或行为。在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将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转移给代理人,以便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事。在代理领域,存在着多种不同的代理形式。其中,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是两种常见的代理形式,它们在授权方式、代理权力和责任方面有所区别。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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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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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包括哪些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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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包括哪些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债权保全制度,这两种权利有一定的异同。二项权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债务人违反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滥用处分权危害债权时,债权人行使的权利,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使权力的范围必须是仅限于债权。那么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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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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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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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间人与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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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居间人与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居间人与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1、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居间人也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的义务。另外居间通常为有偿性质的行为而代理则还包含有无偿代理。那么居间人与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1058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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