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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2022.02.07361人阅读
导读:

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在于是否需要再次提起诉讼。首先,债务人的已决到期债权是经法律程序确认的债权,因此,债权人对次债务人无须再提起诉讼。其次,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代位申请已无提出异议的权利。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那么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在于是否需要再次提起诉讼。首先,债务人的已决到期债权是经法律程序确认的债权,因此,债权人对次债务人无须再提起诉讼。其次,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代位申请已无提出异议的权利。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关于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

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在于是否需要再次提起诉讼。

首先,债务人的已决到期债权是经法律程序确认的债权,因此,债权人对次债务人无须再提起诉讼。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经通过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确认,则债权人应可直接代位申请执行;如果该债权尚未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则债权人应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确认其对债务人的债权,在裁判文书生效后,方可申请代位执行。

其次,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代位申请已无提出异议的权利。因为该债权已经法律程序确认,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条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七条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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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想要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3、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已决到期债权法院怎么处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已决到期债权法院怎么处理

    内容:已决到期债权法院怎么处理目前,这方面尚无明确规定。所谓已决到期债权,是指已经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生效的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且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的债权。无论债权人何时申请对次债务人执行,次债务人均有抗辩的理由,这必然陷债权人于不利的地位。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已决到期债权的情况起,依据债权人和次债务人双方是法人或公民的情况,再给债权人半年或一年的申请期限,并对次债务人的抗辩权予以限制。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未加重次债务人的负担。那么已决到期债权法院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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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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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并且有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再论到期债权与代位权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再论到期债权与代位权

    内容:所谓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对此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简言之,行使代位权,必须提起特定的代位权之诉,否则代位权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法得以实现。到期债权与权利救济债权保护是良好风俗的体现,代表着法律善意的价值取向,而司法作为权利救济的重要途径,理应对已决到期债权进行保护。依此条规定,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判决生效,债权到期后,债权人仍应向审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诉的法院申请执行,而该法院则可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使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那么再论到期债权与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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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中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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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中的几个问题

    内容: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其债权的受偿,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财产权利而危及债权时,得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财产权利的权利①。按代位权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次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而债务人又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为条件。应由债务人证明其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不影响债权人债权,否则就应认定其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从我国《合同法》第73条的文意理解,行使代位权的对象以次债务人为限,不得对次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但是我认为,应当允许债权人向次债务人的债务人代位行使请求权。那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中的几个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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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合法有效地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之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内容:按代位权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次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而债务人又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为条件。应由债务人证明其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不影响债权人债权,否则就应认定其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从我国《合同法》第73条的文意理解,行使代位权的对象以次债务人为限,不得对次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但是我认为,应当允许债权人向次债务人的债务人代位行使请求权。那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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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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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情况为债务人没有可以处分的债权,债权人的债权没有到期等,债权人的代位权应当在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无法实现的时候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债务人怠于行使逾期债权的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务人怠于行使逾期债权的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的定义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债的相对性,涉及第三人的权利。这种权利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债权人以债务人的代理人身份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因而,债权人代位权不同于代理权。那么债务人怠于行使逾期债权的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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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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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如下:1、针对债务人而言,代位权行使的直接效果应归属于债务人;2、针对债权人而言,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从次债务人处直接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务为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权人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权人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行使代位权的程序:代位权的行使,需要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处分权,包括不得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而且应参加诉讼。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那么债权人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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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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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效力为债权人可以在行使代位权所得的利益中受偿,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属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有_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属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有_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内容: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一、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此时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难免导致债权人权利滥用对债务人颇不公平。故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未至不发生债权人代位权。

    张旭律师
    2022.05.06652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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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其债权无法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和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会遇到哪些问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会遇到哪些问题?

    内容:按代位权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次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而债务人又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为条件。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取得代受领权,代领次债务人交付的利益,代领后应将所得的利益交由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处于同一法律地位,所以无权就代领的利益行使优先受偿权②。赋予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以抵销及优先受偿权符合立法宗旨及市场经济要求。那么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会遇到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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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决到期债权与代位权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已决到期债权与代位权

    内容:所谓已决到期债权,是指已经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生效的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且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的债权。因此,不能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已排除了已决到期债权可以作为代位权的标的这种情况。在上述两个案例中,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已决的到期债权主张行使代位权,并不违反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在债务人无其它财产可清偿其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的这种行为无疑损害了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只有赋予债权人对这种债务人的已决到期债权的代位申请权,才能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已决到期债权与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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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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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而债务人具有迟延履行、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等行为。债权的保全期限一般是三年,在三年的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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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在于是否需要再次提起诉讼。首先,债务人的已决到期债权是经法律程序确认的债权,因此,债权人对次债务人无须再提起诉讼。其次,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代位申请已无提出异议的权利。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那么对已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与对未决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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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向法院提出代位权之诉。如果债权人依法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但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就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限制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限制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不当侵犯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因代位权的行使产生纠纷。代位权行使范围的限制如果债权人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已经足以保全自己的债权不应就债务人的其他权利行使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第二款第1句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由此可知,在我国现行法中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仅限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代位行使客体的限制应是债务人非专属于本人的财产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限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19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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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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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比如,甲是乙的债权人,其债权于2009年到期,而乙是丙的债权人,其债权于2010年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该行使并且能够行使权利却不行使。怠于行使的表现主要是在债权期限到来后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79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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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向法院请求行使代位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 到期债权不确定是否影响代位权行使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到期债权不确定是否影响代位权行使

    内容:到期债权不确定是否影响代位权行使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那么到期债权不确定是否影响代位权行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64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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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使代位权时,债权是否必须到期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行使代位权时,债权是否必须到期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那么行使代位权时,债权是否必须到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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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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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未到期能行使代位权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未到期能行使代位权吗

    内容:二、债权未到期能否行使代位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代位权的行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债权人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债务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在实践中,如果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但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债务即将到期,或者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行使代位权。

    张芸律师
    2023.10.1025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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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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