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求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导读:
保险代位求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公司理赔后可以直接起诉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那么保险代位求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险代位求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公司理赔后可以直接起诉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关于保险代位求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险代位求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公司理赔后可以直接起诉第三人。
3、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侵权诉讼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