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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2022.02.07878人阅读
导读: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那么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关于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的条件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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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那么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737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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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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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转让需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的具备条件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务转让需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的具备条件

    内容: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四)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如果债权人认为债务转让会有风险,债权人可以不同意债务转让,债权人可以在催天下发布债权,催天下平台是欠款催收技术服务平台,平台支持批量发布债权,分案灵活。那么债务转让需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的具备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26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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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内容:那么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31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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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合法有效地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之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债权申报期限最长是多久?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债权申报期限最长是多久?

    内容:个人则需要提供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证明其主体身份。下面请看详细介绍: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必须满足条件1、债权是在企业破产之前形成的。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期限。债权申报期限长短可因破产案件规模大小、债权债务关系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而不同,但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那么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债权申报期限最长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957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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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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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权人依法对债务人享有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前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前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前需要的条件是什么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怠于行使必须是债务人到期根本不行使权利,如果债务人行使了,即使其行使的方法不当或结果对债权人不利,债权人也不得主张代位权。此时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难免导致债权人权利滥用,对债务人颇不公平。故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未至,不发生债权人代位权。但是,即使债务人的履行期限还未到,债权人为保存债务人权利的行为,如申报破产债权,仍然可以代位行使。法律设立代位权制度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具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即以债务人的财产是否不能或不足以清偿债务为标准。那么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前需要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754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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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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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内容: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另一方面,债权人的债权因债务人的行为不能受完全清偿。但债权人的债权附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只能于担保物的价值不足清偿的债权数额限度内行使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受益人的恶意以其知道其所为有偿行为会害及债权为已足,而不须对债务人有害及债权的串通。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需要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24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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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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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内容: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那么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79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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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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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想要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3、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的基本条件都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的基本条件都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的基本条件都有哪些须具备如下条件:债权人对债务的债权合法,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已届履行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那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的基本条件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7404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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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那么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787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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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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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要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的财产,需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该债权具有可给付的内容。如果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则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 民法典中债权人不能申报债权的条件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民法典中债权人不能申报债权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开一个公司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和野心,但是债权人在公司解散或者破产时,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受理债权申报后,债权会登记造册,当事人对债权登记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民法典中债权人不能申报债权的条件是哪些?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刘晓红律师
    2021.09.1760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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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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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转移债权需要满足的4个必要条件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债权人转移债权需要满足的4个必要条件

    内容:债权人转移债权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转让债权,此时可以全部转移也可以部分转移,不过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其不发生法律效力。接下来,催天下小编告诉你债权人转移债权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那么债权人转移债权需要满足的4个必要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995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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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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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构成受领迟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人构成受领迟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内容:债权人构成受领迟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债权人受领迟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须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2、须债务已届履行期;3、须债务人已经履行;4、须债权人不为或者不能受领。当债权人负有受领的义务时,债权人违反此义务构成迟延的,债权人应负债的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没有债权人迟延的情况下,债务人应依债的内容履行债务,原则上对轻过失也应负责。债权人迟延后,因金钱债务所生的利息债务,自受领迟延时起向后消灭。那么债权人构成受领迟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24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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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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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申请破产条件需要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债权人申请破产条件需要哪些

    内容:债权人申请破产条件需要哪些债权人申请破产条件: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2款明确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前提条件。因此,基于物权或人身权提出的无给付内容的请求不能在破产程序中提出。也就是说,未到期债权的请求人虽无申请破产的资格,却享有参加破产程序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驳回其破产申请。那么债权人申请破产条件需要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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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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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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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债务人因纯获利益,且债务人的处分能力与免除的效力无关,所以即使债务人行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那么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389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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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对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不受损害,以自己的名义代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怠于行使,致使其财产应增加而不能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它仅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才能发生。合同法第73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金、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那么对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168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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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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