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动产担保的相关方式有哪些

姚平律师2022.02.07924人阅读
导读:

仓储融资是借款人将存货存放在银行指定的仓库中,由第三方代为管理和保管,借款人销售存货后,购货人直接将购货款支付到借款人账户,银行用购货款冲减贷款;信托收据融资是承认借款人代银行持有商品的一种证书,形象地说,借款人利用银行贷款购买货物后,向银行开出信托收据,上面规定银行与借款人是一种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商品由借款人持有,货物销出后,借款人应当将货款及时转入银行贷款账户;抵押单存货融资是由第三方保证抵押品的存货存而定期签发给银行的文书。那么动产担保的相关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仓储融资是借款人将存货存放在银行指定的仓库中,由第三方代为管理和保管,借款人销售存货后,购货人直接将购货款支付到借款人账户,银行用购货款冲减贷款;信托收据融资是承认借款人代银行持有商品的一种证书,形象地说,借款人利用银行贷款购买货物后,向银行开出信托收据,上面规定银行与借款人是一种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商品由借款人持有,货物销出后,借款人应当将货款及时转入银行贷款账户;抵押单存货融资是由第三方保证抵押品的存货存而定期签发给银行的文书。关于动产担保的相关方式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动产担保的相关方式有哪些

存货质押是指借款人以存货作为质物向信贷人借款,为实现对质物的转移占有,信贷人委托物流企业或资产管理公司等成为第三方企业,代为监管和存储作为质物的存货。常见的存货质押融资方式主要有仓储融资、信托收据融资和抵押单存货融资等三种。

仓储融资是借款人将存货存放在银行指定的仓库中,由第三方代为管理和保管,借款人销售存货后,购货人直接将购货款支付到借款人账户,银行用购货款冲减贷款;信托收据融资是承认借款人代银行持有商品的一种证书,形象地说,借款人利用银行贷款购买货物后,向银行开出信托收据,上面规定银行与借款人是一种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商品由借款人持有,货物销出后,借款人应当将货款及时转入银行贷款账户;抵押单存货融资是由第三方保证抵押品的存货存而定期签发给银行的文书。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一般是同银行签订一个总扩性的应收账款担保协议,企业以现存的和将来一定时期内的应收账款作担保设定质押,借款人可依据合同指示债务人向银行付款,借款人尽责回收账款。

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融资是指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的知识产权向债权人出质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并因此获得融资的借贷行为。在实践中,极少用知识产权权利本身进行担保,通过签署担保合同,将知识产权授权他人使用,把所产生的利益被纳入担保范围。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姚平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594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