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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邢颖律师2022.02.09189人阅读
导读:

离婚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双方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年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特殊婚姻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那么离婚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双方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年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特殊婚姻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关于离婚时应注意什么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双方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若协议离婚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前往当初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若双方协商不成则只能诉讼离婚。

1、起诉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特殊情况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11条)

(2)夫妻方离开住所地超过年另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年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12条)

(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有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13条)

(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有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14条)

(5)中国公民乙方居住在国外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民诉意见第15条)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16条)

2、法院判离标准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如夫妻感情却已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1)准予离婚的情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婚姻法第32条)

(2)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年内或终止妊娠后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34条)

(3)特殊婚姻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33条)“重大过错”指婚姻法第33条第2款前3项规定。(婚姻法解释()第23条)

3、孩子抚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孩子由谁抚养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周岁以上的孩子可征询孩子的意见。

(2)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至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般支付至孩子周岁止。

4、财产分割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9条)

(1)彩礼的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予以返还。(婚姻法解释()第10条

(2)房产分割此处主要讨论商品房的情形A、婚前方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外方无权要求分割B、婚前婚后方父母出资登记在方名下的房屋视为父母对该子女的单独赠与另外方离婚时不得要求分割C、贷款购买的房屋原则上购房合同是哪方的名字就属于哪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可以要求予以分割。

5、关于股份、合伙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均分

(1)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夫妻双方协商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有限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夫妻双方就注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致后没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婚姻法解释()第16条)

(2)合伙企业出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其他合伙人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刑事有限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货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婚姻法解释()第17条)

(3)独资企业处理夫妻以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评估后由取得企业方给予另外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的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方给予另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婚姻法解释()第18条)

6、离婚时的补偿权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方因抚育

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方请求补偿另方应当予以补偿。(婚姻法第40条)

7、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过错方在以下情形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46条)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有权提出损害赔偿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若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则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则可以在离婚后年内就此单独提起。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审期间提出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年内另行起诉。(婚姻法解释()第28条30条婚姻法解释()第27条)

8、共同财产的再次分割离婚时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方发现有上诉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47条)

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婚姻法解释()第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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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要注意如下相关问题:1、双方的身份信息是否清楚、合法;2、婚姻期间的一般情况,如结婚时间、双方结婚后的情感情况、生育情况、离婚原因等;3、离婚协议的正文,是否包括自愿离婚的认定;财产处理方案;债权情况;债务状况;孩子的成长抚养权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诉讼有哪些技巧?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诉讼有哪些技巧?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三)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屋。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二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那么离婚诉讼有哪些技巧?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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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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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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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定包车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1、签定包车合同应当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等条件;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权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3、签定包车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离婚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离婚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双方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年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特殊婚姻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那么离婚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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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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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答辩要注意下列相关的法律问题:一般需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准备充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注意不要错过开庭时间;不要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 写离婚协议时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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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写离婚协议时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内容:离婚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双方离婚的合意子女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无抵押贷款的房屋比较简单处理只要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归属就可以了但是要注意的是约定归属后一定要约定具体的过户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对方恶意推演拒不不履行协议。所以起草离婚协议时应知道上述情况以保证协议的可操作性。如果在离婚协议中列明存款的总数额存款存在谁的名下帐号那么如果一方恶意隐瞒财产离婚后一方可以对离婚协议中未列明的存款主张分割。5其他约定比如探视权子女的抚养费户口的迁出等注意约定要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那么写离婚协议时应注意些什么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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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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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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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诉讼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离婚诉讼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起诉状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及其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离婚案件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如果没必要,当事人尽量不要提高财产数额,多交诉讼费用。这是因为起诉后双方仍有庭外和解进行协议离婚的可能,而一旦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这样交得越多,损失就会越大。为避免对方毁损证据,或转移资金,因此建议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证据保全及财产保全,以求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离婚诉讼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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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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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1、企业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2、员工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3、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由企业与员工各执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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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离婚官司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当然贾律师在此并不是建议原告要伪造或虚报诉讼材料这样会引起法院立案人员的反感甚至会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二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那么离婚官司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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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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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2022年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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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2022年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第一在离婚协议书范本的基础之上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范本进行补充。起草离婚协议书把握好其中的关键要点是非常重要。一份离婚协议书不太可能把离婚过程以及离婚后所有可能涉及的问题全部囊括但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对原则性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第四应尽量细化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和实际操作规范使离婚协议更具操作性和适用性。比如当事人离婚协议中约定处理的房子并非登记在其名下则不能在没有确定当事人对该房产享有产权的情况下在离婚协议书中对该房产归属进行约定。第六当事人不要轻易变更或重新撰写离婚协议书。那么2022年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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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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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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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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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起诉离婚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起诉离婚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1、离婚讼诉时应准备的材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份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那么起诉离婚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825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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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时需注意的问题有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本人,离婚是具有人身属性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由他人代替自己离婚。离婚的前提是原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离婚必须在双方生存期间才能进行。离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未经离婚登记私下协议离婚的,视为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涉及离婚案件债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涉及离婚案件债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内容:3、判令共同债务承担时应尽量对债务作罗列式处理即具体规定由男方承担哪些债务由女方承担哪些债务不宜简单地规定“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负责收取和偿付”等。那么涉及离婚案件债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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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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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请求过错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应当在离婚请求的同时提出离婚赔偿,仅要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能够请求过错赔偿的只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3、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李女士咨询说她和丈夫是大学同学3年前俩人结束了8年的爱情长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李女士问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律师答复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而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电子邮件等。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离婚协议是一份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定要件。那么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1222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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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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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时开庭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诉讼离婚时开庭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内容:诉讼离婚时开庭时应该注意的问题1、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定要带齐。法院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边看边说。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条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那么诉讼离婚时开庭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841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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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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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行建设工程诉讼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也应支付工程款;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会议纪要、双方来往的涉及到工程量的函件、邮件等书面文件举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内容: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那么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2029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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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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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书写离婚起诉书要注意如下相关问题:一般需采取书面形式;内容需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等各种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1322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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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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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离婚协议时要注意的问题是:1、双方必须是已经登记结婚的夫妻;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3、签离婚协议时要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起诉离婚调解注意什么问题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起诉离婚调解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一起诉离婚调解注意什么问题1要认识到离婚案件审理中调解方法的重要性因为离婚案件关系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圆满地把离婚案件处理好因而显得格外重要此时如果正确地适用这些调解方法很可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5要防止出现审判人员以压代调以拖代调以判代调等违反离婚案件当事人自愿原则的现象发生不能使调解成为一种随意性很大的东西丧失了其应有的公正性。例如涉及案外第三人利益时应特别注意不能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法院判离婚为什么要先调解离婚调解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那么起诉离婚调解注意什么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238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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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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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把握主题投标前,我们应当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切忌偏题。努力围绕“如何能够全面、客观反映招标人本次招标情况”这一出发点去编制投标文件,细化各项条目。2、严格规范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研发内容、技术要求、项目价格、实施计划等主要内容进行填报和说明。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时不得修改招标文件的要求,不能遗漏或回避招标文件中必须回答的问题,更不能提出任何附带条件。3、真实有效投标文件中阐述的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客观反映投标企业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4、统筹考虑投标文件的内容可能牵涉到技术、经济、资信等各方面的问题,因此,在编写标书时要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分头编制。同时,整个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性和贯彻性,投标书按统一格式书写。5、合理设置文档一份完整合格的投标文件,不仅要有详实的内容,也要有封面、目录、页眉、页脚等,且在页面安排、标题设置、图表说明的字体、字号、色彩的运用上合理搭配得体,既符合投标项目的严谨性,又要体现自己的特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 用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用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用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过错种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来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用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169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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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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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1、财产的产生时间不是判断财产归属的唯一依据。例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即使产生于登记后,也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2、约定的共同财产必须以书面形式体现,否则无效;3、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诉讼在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离婚诉讼在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离婚诉讼在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那么离婚诉讼在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164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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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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