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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于海明律师2022.02.11322人阅读
导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所谓婚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系。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主张应为其个人财产的,须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无法确定到底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所得的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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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适用范围具体如下: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分割夫妻财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分割夫妻财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生活用品的分割应考虑到双方需要灵活地进行处理必要时采取补足差价的方法,生活用品的分割应考虑到双方需要灵活地进行处理必要时采取补足差价的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要注意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要注意(1)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424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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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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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1、企业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2、员工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3、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由企业与员工各执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婚内财产约定不明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婚内财产约定不明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内容: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孙某的现住房是其在与李某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而且其主张购买该房屋已经告知李某缺乏证据支持,因此法院将涉案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了分割。同时,对于隐瞒财产的分割比例问题,需要法院依据过错大小、具体案情等综合认定,故本案中李某以孙某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存在错误为由,要求涉案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那么婚内财产约定不明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154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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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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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寿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人寿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人寿保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无特殊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进行财产分割。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人寿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189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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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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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内容:安徽省妇联维权中心回答,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要注意: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首先是要分清家庭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会构成对其他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侵害。其次是要划清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以及约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必须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区别。男女平等的原则不意味着一律平均分配财产,而应有利于子女的成长。那么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109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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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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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定包车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1、签定包车合同应当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等条件;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权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3、签定包车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问题?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问题?

    内容: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那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166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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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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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什么

    内容:产权登记有对方的名字只说明对方有产权份额,但是并不意味着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双方就能同等分割房产。而分割的准则参考一下条件:有协议的从协议约定履行,没有协议的综合各方要素考虑分配问题。所以,各位广大的女性同胞在要求房产加名的同时一定要签署细节的房产权利方面的协议。如果产权上有双方名字,则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协议分割,协议未达成一直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判决财产分配问题。那么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145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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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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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行建设工程诉讼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也应支付工程款;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会议纪要、双方来往的涉及到工程量的函件、邮件等书面文件举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32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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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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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1、财产的产生时间不是判断财产归属的唯一依据。例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即使产生于登记后,也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2、约定的共同财产必须以书面形式体现,否则无效;3、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严格界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严格界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判决。这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确定了尊重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意思自治的原则。准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严格界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157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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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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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 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未公证有效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未公证有效吗

    内容: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未公证有效吗只要能证明这是他的真实意愿遗嘱的本身是有效的。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已经走出立遗嘱人财产范围则对超出的部分无效。立遗嘱应注意哪些问题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未公证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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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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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继承的遗产受赠的财产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人寿保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人寿保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共同财产为一方投保所产生的利益,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且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进行财产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将保单退保,以退保后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但损失较大,一般不作建议。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人寿保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50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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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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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如下的法定范围:1、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2、双方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婚前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内容: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那么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2029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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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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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时需注意的问题有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本人,离婚是具有人身属性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由他人代替自己离婚。离婚的前提是原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离婚必须在双方生存期间才能进行。离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未经离婚登记私下协议离婚的,视为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28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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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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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内容: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1131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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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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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包括如下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注意事项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34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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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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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的个人债务是:1、一方的婚前所欠债务的;2、婚前双方约定一方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婚前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时的难题怎么解决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时的难题怎么解决

    内容: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中的一些难点问题1、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问题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显然,该意见仅将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归属与夫妻共同财产,而把预期经济利益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外。一次性费用,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赠与财产,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那么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时的难题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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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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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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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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