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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不交物业费怎么办以及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赵金保律师2022.02.09731人阅读
导读:

比如,物业费问题以及租赁合同问题等,下面催天下小编针对这些问题为大家解答。也就是说,如果租户不愿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索要。如果租户私自逃跑而欠下物业费,物业公司不负任何责任,欠下的物业费仍由业主缴纳。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那么租户不交物业费怎么办以及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比如,物业费问题以及租赁合同问题等,下面催天下小编针对这些问题为大家解答。也就是说,如果租户不愿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索要。如果租户私自逃跑而欠下物业费,物业公司不负任何责任,欠下的物业费仍由业主缴纳。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关于租户不交物业费怎么办以及租赁合同注意事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很多不在家乡工作的朋友,都会选择租房作为自己的安身之处。对应的,很多本地人,如果房子空闲,也会租赁出去提高自己房子的利用率和价值。无论承租房还是出租房,房屋租赁合同对于大家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如果约定不好,很可能会埋下隐患。比如,物业费问题以及租赁合同问题等,下面催天下小编针对这些问题为大家解答。

一、租户不交物业费怎么办?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租户)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公司可以向租户收取物业费,但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租户不愿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索要。因为业主与租户之间的协议(租赁合同)是双方协议,对第三方(物业公司)不产生效力,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所以在租户没有按照双方约定如期交费的情况下,业主应当依法承担连带交纳责任。

如果租户私自逃跑而欠下物业费,物业公司不负任何责任,欠下的物业费仍由业主缴纳。如果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对业主提出诉讼。

二、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

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

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

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以上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解答,如果租赁合同在最初签订的时候就可以把各个事项都约定清楚明白,承租方和租赁方都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大家应该多去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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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店式公寓租赁时公寓的水电价格都是属于商用水电,比民用的会贵一倍;通常公寓需要缴纳管理费,在决定租住的时候应该问清楚,每个公寓的管理费都是不一样的,在确定要租某家公寓的时候,先问清楚对方租金、押金缴纳金额以及方式,是否涉及租金贷缴纳方式,选择自己能接受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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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租赁合同到期后租户不搬走该怎么办呢

    内容:如果遇到租赁合同到期后租户不搬走的情况,房东应该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委托律师维权,总之,对于租房的房东和租户来说,签署租赁合同并遵守其中规定是维护自身权益和保持租赁关系稳定的关键,租赁关系中的问题并非一成不变,房东和租户也应该保持沟通和理解,共同维护良好的租赁关系,同时,租户也应该尽快搬离并遵守租赁合同的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二、如果租户仍未搬离,房东可以采取法律行动起诉租户,房东应该委托律师协助他们进行这些程序,四、如果租赁合同到期后,租户不搬走,您可以要求其支付额外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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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房屋租赁时间以及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注意是否有格式条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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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租赁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内容:在房屋租赁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房屋租赁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那么签订租赁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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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的。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四、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五、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六、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七、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八、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租赁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租赁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

    内容:同时应审查是否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如用于营业、办公或仓储等。审查合同应写明租赁期限及具体的起止日期。因此在审查租赁合同时对于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约定,需修改为20年以下。同时,合同中应明确维修期间不得影响承租方正常营业及办公,且应约定如维修时间超过一定期限仍未能达到正常使用标准,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减少相应数额的租金。那么租赁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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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租赁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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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签订租赁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内容:注意事项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六、 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签订租赁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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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1、注意查看双方有效身份证明;2、注意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并在承租前要求出租方结清;3、明确租赁期限、能否转租、房租支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违约的补偿标准、维修责任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注意事项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注意事项

    内容:即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需具备金融主体资格,否则为非法主体。同时,由于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通常使用的时间较长,所以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合同当事人应预先考虑因正常使用等原因造成的磨损或消耗,并在合同中确定一个科学标准,作为区分双方当事人责任的依据。⒋租赁物的灭失与损毁。那么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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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要注意二房东是否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8、应对提前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这些事项都是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二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出租人(大房东)的书面同意;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否则,大房东终止合同,给带来的经济损失只能找二房东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租户不交物业费怎么办以及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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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租户不交物业费怎么办以及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内容:比如,物业费问题以及租赁合同问题等,下面催天下小编针对这些问题为大家解答。也就是说,如果租户不愿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索要。如果租户私自逃跑而欠下物业费,物业公司不负任何责任,欠下的物业费仍由业主缴纳。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那么租户不交物业费怎么办以及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73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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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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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内容:以降低写字楼租赁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那么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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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到期了,租赁合同自然解除,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合同约定一个月后到期,在没有续租协议的情况下,一个月后合同终止。房东没有权利提前收回房屋。但是,房东虽然没有权利提前收回房屋,但是你们同样收到租赁期限的限制,不能私自拖延搬迁期限。但是,如果出现比如租金经催告不付,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害严重等提前终止合同的事由,则房东可以以此法定理由提前终止合同,那么在这个前提下,房东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要求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简单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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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简单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的注意事项

    内容:在住宅租赁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权的不同,又可分为公房租赁合同、私房租赁合同和公房转租合同。目前公房租赁合同的特点一般具有不约定固定期限的租期,租金标准由统一规定;而私房租赁合同的内容则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能签订租赁合同。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那么简单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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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2、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合同一般需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等条款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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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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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租赁合同主体变更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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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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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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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定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制定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内容: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那么制定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435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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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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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签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在租赁合同中应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在订立厂房租赁合同时,若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若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那么签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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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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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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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2、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3、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4、电话、宽带易忽视,不使用要及时停机。5、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内容: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3 、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那么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2478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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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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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1、当事人是否采用了书面形式订立合同;2、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合法;3、出租人对房屋是否具有处分权;4、租赁期限是否在二十年的合理期限内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厂房租赁合同知识及注意事项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厂房租赁合同知识及注意事项

    内容:厂房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现场考察租赁厂房需明确了解信息如下:基本情况:厂址占地面积:分别列出生产区、仓库区、废料场及生活区占地;全厂总建筑面积;全厂总建筑体积;历史废料年排出总量(大约);电力容量及第二(设备)电源用电量及电压等;生产、消防及生活用水量;生产污水排水量;煤气、氧气、乙炔等需用量;是否需注册使用工业园的税收优惠条件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全厂总平面布置草图包括各车间组成、外形、面积及厂内外运输方式。应特别注意核实待租待售房源的产权情况。那么厂房租赁合同知识及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1.12.2469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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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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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几年,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及注意事项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几年,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及注意事项

    内容:二、注意事项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合同期限的协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协商确定合适的租赁期限,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根据当事人的协商自由确定,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的租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年,城市土地的租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0年,一、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规定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没有固定的最长期限,具体的期限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商自由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的租赁期限都有一定的限制,超过这些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在法律上可能会存在问题。

    杨一凡律师
    2023.09.0150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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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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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2、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3、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4、电话、宽带易忽视,不使用要及时停机。5、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内容:确认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在承租承租商铺之前,首先,应当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确保房屋的性质为商业用房、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其次,确定房屋权利人,确保与房屋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再次,了解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将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使得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营业执照的办理。那么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334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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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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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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