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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能否以不能分割的共有不动产,对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9375人阅读
导读:

如果不能取得抵押财产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则应当要求抵押人另行补充提供抵押担保。债权人虽不能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取得不动产的抵押权,但并不意味着抵押人就此免除了担保责任。因此,抵押财产的准确评估直接关系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评估过高则可能损害抵押权人利益,过低则可能损害抵押人利益。确定了抵押财产价值,还要确定抵押率。那么抵押人能否以不能分割的共有不动产,对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不能取得抵押财产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则应当要求抵押人另行补充提供抵押担保。债权人虽不能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取得不动产的抵押权,但并不意味着抵押人就此免除了担保责任。因此,抵押财产的准确评估直接关系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评估过高则可能损害抵押权人利益,过低则可能损害抵押人利益。确定了抵押财产价值,还要确定抵押率。关于抵押人能否以不能分割的共有不动产,对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今社会中,债权债务事件随处可见,在借款过程中,债权人为了维护自己利益会让债权人拿抵押物做抵押贷款,有的债务人到还款日期仍不见还款,债权人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那么,抵押人能否以不能分割的共有不动产对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

一、同一不动产办理了多个抵押借款合同怎么处理

但是另一方面,抵押人将抵押物的剩余价值抵押给第三人并不会对顺位在先的抵押权人的权利实现造成不利影响,所以抵押物剩余价值抵押不需要经过顺位在先抵押权人的同意,法律也未规定对抵押物剩余价值的再次抵押需经第一抵押权人同意。

二、抵押人能否以不能分割的共有不动产对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

有明确权属证明的不动产即为法定的所有人的固定资产,财产所有人依法对不动产享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其中,按份共有的不动产,不动产所有人只能在己方财产份额内处分不动产或者为其他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不动产所有人在己方财产份额内对不动产设立抵押不会对财产共有人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剥夺财产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所以无须取得财产共有人同意。

但应当明确的是,不动产所有人处分不动产不能损害财产共有人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抵押,债权人应当在办理抵押前查明拟被抵押的不动产是否存在其他共同权利人

如被抵押的不动产系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共有,笔者建议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应当征询财产共有人的同意并要求其在抵押人处签字,以便取得不动产完整的抵押权。如果不能取得抵押财产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则应当要求抵押人另行补充提供抵押担保。

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后,因未办理抵押登记导致抵押权未设立,担保人是否免除担保责任?

依据法律对抵押担保债权效力与物权效力相分离的规定及立法精神,抵押合同只要系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合同有效。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以抵押登记作为生效要件,因此在没有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情况下,抵押权不能设立,债权人亦不能就抵押的不动产主张优先权。债权人虽不能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取得不动产的抵押权,但并不意味着抵押人就此免除了担保责任。如果未能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系担保人的原因所致,担保人仍须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担保人应在其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对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承担偿还责任。

三、不动产抵押的设立

1、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签订一般来说,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要经过审查、估价等程序。抵押物的审查可分为三个方面:抵押人主体资格审查、抵押物权属审查、抵押物的价值审查。如何确定抵押物的价值,是签订抵押合同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同题,如果抵押物价值小于或等于所担保债权的数额,在处分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就可能不够清偿。因此,抵押财产的准确评估直接关系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评估过高则可能损害抵押权人利益,过低则可能损害抵押人利益。

抵押财产的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为抵押物的价值是变动的,如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则可能因土地的升值或者贬值而影响原有价值。因此,应由评估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而不能~方单独认定。确定了抵押财产价值,还要确定抵押率。确定抵押率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所担保债权、抵押物在担保期限内的折旧、实现抵押权所需的费用及其他支出、税收等。

2、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登记《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但不动产抵押权需登记后才生效。

不动产抵押合同何时生效,《担保法》实施之前有三种规定。一种规定自签订之日生效,一种规定为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还一种规定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担保法》参照国际通行作法,规定以房地产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同时《担保法》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其他附着物的抵押登记部门作了规定。

但对登记期限登记费用等并未规定。实践中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大都是半年或者一年,这样,使得抵押人要不断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和再次交纳登记费用,影响了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积极性。

以上就是抵押人能否以不能分割的共有不动产,对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法律知识介绍。在生活中,遇到债务纠纷,人们通常会采取上诉维护自己权益,但债务纠纷追讨上诉不仅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开庭,无疑延长了审理时间,那么,我们可以选择非上诉方式来解决。非诉要账程序就要简单多了,债权人在催天下平台发布债权委托,催天下有专业的催款律师和正规的催收公司看到了债权信息,会接受您的债权委托,向债务人进行催款,在催款结束后,债务人支付佣金即可。债权人委托催天下平台要账还可以延长欠款诉讼时效,平台的催收人员均是合法追讨欠款,避免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直接接触,债权人可在线查询催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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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能否直接处置反担保抵押物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债权人能否直接处置反担保抵押物

    内容: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性无需猜测。作为债权人,他们最关心的莫过于是否能及时获取贷款本息和收到货款。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那么债权人能否直接处置反担保抵押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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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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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担保公司接受依法可以抵押的抵押物,如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等。如果抵押物属于不可抵押的物品,则不会接受抵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如果有抵押和担保还不能收回借款该怎么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如果有抵押和担保还不能收回借款该怎么办

    内容: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那么如果有抵押和担保还不能收回借款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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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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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吗

    内容: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吗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并不能取得抵押权。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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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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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剩余价值抵押担保在哪里办理?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不动产剩余价值抵押担保在哪里办理?

    内容:抵押担保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物权法》第1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那么不动产剩余价值抵押担保在哪里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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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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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建工程可以为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因为在建工程是一种未来财产利益,是属于财产的一种,可以为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民法典抵押反担保人能否向债权人请求代偿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民法典抵押反担保人能否向债权人请求代偿

    内容:反担保人能否向债权人请求代偿,就要弄清各自的债权债务关系,反担保是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要求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那么民法典抵押反担保人能否向债权人请求代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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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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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护人能否抵押担保被监护人的财产?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监护人能否抵押担保被监护人的财产?

    内容:监护人不能抵押担保被监护人的财产,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只能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抵押和担保,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不具备所有权,所以是无法办理抵押和担保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而定。监护人不能任意抵押担保被监护人财产。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监护人能否抵押担保被监护人的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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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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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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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为什么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内容:所有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不能分割,分开无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那么为什么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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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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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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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内容:抵押房产需是借款人名下房产,如果是与第三人共有的,在抵押时必须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书;在提供的婚姻关系证明书中,有离婚情况的,需提交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如果是离婚后单身,需要提供离婚后未再婚证明;需要明确贷款用途,抵押消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装修、留学、就医、婚庆、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购车等)等消费项目。那么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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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判决分割的,不能对抗债权人。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不动产怎么处理?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不动产怎么处理?

    内容:而法院能不能查封债务人不动产,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才能确定,而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是不会主动查封债务人财产的,一般情况下是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才会查封的,只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就能查封债务人的财产。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在申请人提供保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债务人的财产,而查封的财产以申请的为限,不能查封超出范围的财产。那么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不动产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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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能否要求担保人去还钱呢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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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债权人能否要求担保人去还钱呢

    内容:在借贷关系中,人们无力偿还债务是很常见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债权人往往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人,以保证债权人能够收回债务。债务人提供了抵押物的抵押物是指债务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的担保物。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那么债权人能否要求担保人去还钱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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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抵押人担保期间可以处分房产吗?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不动产抵押人担保期间可以处分房产吗?

    内容: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房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那么不动产抵押人担保期间可以处分房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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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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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房产办理贷款一般不需要担保人,但是也可以提供担保人,因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可以同时适用。借款人用房屋进行抵押借款的,房屋是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所以一般是不要保证人为债务作保证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抵押人能否以不能分割的共有不动产,对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抵押人能否以不能分割的共有不动产,对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

    内容:如果不能取得抵押财产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则应当要求抵押人另行补充提供抵押担保。债权人虽不能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取得不动产的抵押权,但并不意味着抵押人就此免除了担保责任。因此,抵押财产的准确评估直接关系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评估过高则可能损害抵押权人利益,过低则可能损害抵押人利益。确定了抵押财产价值,还要确定抵押率。那么抵押人能否以不能分割的共有不动产,对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37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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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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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设定抵押担保?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设定抵押担保?

    内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仅仅丧失胜诉权,但其民事权利本身并没有消灭,只是该权利失去了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而成为一种自然权利。债务人履行后,不得以不知诉讼时效为由,请求债权人返还。债务人对已罹于诉讼时效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并不违反抵押权设定的附随性要求。我们认为,在债权人与债务人重新约定了债务清偿期的情况下,发生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结果,对此种债权设定抵押担保,其担保期限自然为当事人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那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设定抵押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53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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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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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不能使用宅基地证进行抵押担保,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能抵押担保。宅基地房屋抵押担保应当以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同时取得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注意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注意哪些?

    内容:接下来我们就不动产抵押担保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因此法定夫妻财产共有与登记冲突的情况下,应当适用《物权法》第106条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优先保护动态交易安全,不能因不动产登记错误否定基于登记产生的抵押权的有效性。对于房地产租赁权设定在先、房地产抵押权设定在后的情况,《担保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那么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注意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90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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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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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权后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够用来做抵押。我国不是土地私有制国家,所以农民的土地都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等都是不能进行抵押的,但是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来取得,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用来抵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个人能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提供担保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个人能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提供担保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列举性地指出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主张共同债务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对于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该论者认为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那么个人能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提供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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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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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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