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律后果

导读: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已签订的合同,由于缺乏一定的条件,其效果尚未确定。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无效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后果如何呢?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合同法》的规定便是上述三种类型在法律规定上的具体体现。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造成合同效力待定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主体及客体方面存在着问题。效力待定的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其不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因此在《民法通则》及原《经济合同法》中将其归类到无效合同的范畴。那么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律后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已签订的合同,由于缺乏一定的条件,其效果尚未确定。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无效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后果如何呢?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合同法》的规定便是上述三种类型在法律规定上的具体体现。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造成合同效力待定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主体及客体方面存在着问题。效力待定的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其不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因此在《民法通则》及原《经济合同法》中将其归类到无效合同的范畴。关于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律后果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已签订的合同,由于缺乏一定的条件,其效果尚未确定。只有对这些条件加以补充和纠正,才能产生效果。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无效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后果如何呢?对于这个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合同法》的规定便是上述三种类型在法律规定上的具体体现。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造成合同效力待定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主体及客体方面存在着问题。所以有的学者把其归结为三类:
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中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订立的合同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二是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其中包括四种情形:
1、根本无权代理。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三是无权处分行为。
以上三种情形只有当法定代理人追认、本人追认或者有处分权人追认后方才生效,否则就不会发生法律效力。效力待定的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其不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亦即未依法成立),因此在《民法通则》及原《经济合同法》中将其归类到无效合同的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