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借贷关系中借款方的义务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2022.02.09437人阅读
导读:

不同身份的主体,在借贷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是不同的。借款方提前归还贷款的,贷款方应予以接受,并应扣除到期日与还款日期间的利息。借款方怠于履行此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统一合同法》对利息的支付作了详细规定,依该法第205条的规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约定不明,又达不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其他条款或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归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时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还款时一并支付。那么借贷关系中借款方的义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同身份的主体,在借贷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是不同的。借款方提前归还贷款的,贷款方应予以接受,并应扣除到期日与还款日期间的利息。借款方怠于履行此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统一合同法》对利息的支付作了详细规定,依该法第205条的规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约定不明,又达不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其他条款或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归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时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还款时一并支付。关于借贷关系中借款方的义务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私人间的借贷构成民间借贷的主体,其中实际出借款的一方成为出借人,而要想借款的一方则为借款方。不同身份的主体,在借贷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是不同的。那这其中借款方的义务有哪些呢?很多人不清楚,所以今天催天下小编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解答。

1、借款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

贷款具有偿还性,借款方应当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按期归还全部贷款和利息。借款方提前归还贷款的,贷款方应予以接受,并应扣除到期日与还款日期间的利息。借款方逾期不还的,负违约责任。

2、借款方有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的义务

为了保证贷款按期归还,落实贷款的专款专用,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接受这种检查、监督,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3、借款方有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义务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做到专款专用。

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依照这一规定,各类贷款不得互相挪用,更不许挪作他用。

借款方不得将贷款用作弥补亏损、交纳税费、发放奖金或用于职工福利开支。专款专用才能保证借款方及时偿还贷款。

借款方怠于履行此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借款方有支付利息的义务

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支付利息。利率因贷款的种类、期限不同而不同。借款合同应对利率的多少、利率支付时间作出明确规定,便于借款方履行。

《统一合同法》对利息的支付作了详细规定,依该法第205条的规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约定不明,又达不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其他条款或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归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时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还款时一并支付。

所以综上所述就是对上述问题的具体阐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李楠楠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594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