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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产生的原因是如何定义的!

王学瑞律师2022.02.09917人阅读
导读:

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禾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下面分享下:债务的产生原因是如何定义的!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提出要求的一方就是债权人,被要求的一方就是债务人。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那么债权产生的原因是如何定义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禾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下面分享下:债务的产生原因是如何定义的!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提出要求的一方就是债权人,被要求的一方就是债务人。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关于债权产生的原因是如何定义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禾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下面分享下:债务的产生原因是如何定义的!

一、债权的定义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属於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於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它在法律上的定义是,债权是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通俗地说,债权就是你可以要求他人做某件事,或者要求他人不做某件事的权利。提出要求的一方就是债权人,被要求的一方就是债务人。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债权和我们常说的欠债是有区别的,欠债通常指欠钱。

二、债权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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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内容:债权产生的原因1、合同。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债权一般具有下列的效力:受领保持力: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提出之给付将因该“债权”而保有该等给付。此时“债权”即成为债权人保有该给付的“法律上原因”而不会成立不当得利。那么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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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起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引起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内容:引起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根据相关学者分类,债发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那么引起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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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的产生原因及其特点是什么

    内容: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在这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那么债权的产生原因及其特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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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的产生原因及特点是什么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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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债权的产生原因及特点是什么

    内容: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在这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那么债权的产生原因及特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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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债权债务以及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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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债权债务以及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内容:而债权债务产生的产生的原因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那么什么是债权债务以及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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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起债权产生和消灭的原因是什么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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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引起债权产生和消灭的原因是什么

    内容:(一)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那么引起债权产生和消灭的原因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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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产生原因,起诉要具备什么条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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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产生原因,起诉要具备什么条件

    内容:因此,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只要当事人提供了债权存在相应的证据,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理,债权是否合法,在诉讼中再予审查确认。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产生原因,起诉要具备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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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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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

    内容: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1、合同。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那么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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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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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的产生原因是什么及债权特征有哪些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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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债权的产生原因是什么及债权特征有哪些

    内容: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在这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那么债权的产生原因是什么及债权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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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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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产生的原因是如何定义的!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权产生的原因是如何定义的!

    内容: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禾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下面分享下:债务的产生原因是如何定义的!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提出要求的一方就是债权人,被要求的一方就是债务人。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那么债权产生的原因是如何定义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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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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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哪些原因会引起债权产生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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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有哪些原因会引起债权产生

    内容: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那么有哪些原因会引起债权产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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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产生和原因有哪些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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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债权产生和原因有哪些

    内容: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在这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那么债权产生和原因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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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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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之定义及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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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定义以及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定义以及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担保法》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那么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定义以及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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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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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之间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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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夫妻之间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内容:生活中,夫妻之间是最亲密的关系,不过有的夫妻双方当事人可能也会产生债权债务往来。当然,产生了夫妻债权债务纠纷之后,需要当事人尽快的进行解决,以免造成更多的损害。现行婚姻法首次引入了约定财产制度,将个人婚前婚后财产权属的确定权交由夫妻双方自行决定,充分体现了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不难看出,2001年《婚姻法》第十九条更加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充分保护夫妻双方个人财产权利,视双方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三)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确立使夫妻间因借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成为现实。(四)现行《婚姻法》对夫妻间财产制度修订内容所隐含的必然要求。那么夫妻之间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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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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