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能否提起劳动争议之诉
导读:
第二十五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经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仲裁委员会会做出调解书,此时程序终止。那么继承人能否提起劳动争议之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二十五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经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仲裁委员会会做出调解书,此时程序终止。关于继承人能否提起劳动争议之诉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继承人能否提起劳动争议之诉
劳动者死亡后,出现劳动争议的,劳动者的继承人作为近亲属可以代替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五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申请劳动仲裁后会有什么结果
1、调解。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若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的,会先行组织调解。经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仲裁委员会会做出调解书,此时程序终止。
2、撤诉。申请人在仲裁期间若不想进行劳动仲裁之后,可以自行撤诉。若开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会按照撤诉处理。撤诉之后,仲裁委都会出具仲裁决定书。
3、裁决。调解不成的,申请人在仲裁期间也没有提出撤诉时,仲裁委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之后并非案件的终结,若申请人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裁决结果不认可时,可以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