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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问题?

冯清琴律师2021.12.1661人阅读
导读:

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那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关于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中的一些问题:

(一)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问题。

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就知识产权的收益性质而言,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存在即得经济利益与预期经济利益之分。即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毫无疑问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关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具体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

(四)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五)夫妻分局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从法律上而言,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内容包括:

1、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3、夫妻对共同财产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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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继承的遗产受赠的财产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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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包括如下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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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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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通过制定遗嘱、确定个人财产的范围和价值以及咨询专业法律机构或律师的建议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避免继承的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发生,四、如何避免继承的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为了避免继承的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防:制定遗嘱并明确规定继承人范围和分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继承的财产同样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特殊情况下继承的财产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间继承的财产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在婚姻期间去世,并且没有留下遗嘱或遗嘱中没有指定继承人,则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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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可按如下原则确定子女抚养权问题: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权一般归女方。已满两周岁的,抚养权由父母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确认抚养权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养老保险金未到期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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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养老保险金未到期怎么分割

    内容:对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养老保险金未到期怎么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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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时的难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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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时的难题怎么解决

    内容: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中的一些难点问题1、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问题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显然,该意见仅将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归属与夫妻共同财产,而把预期经济利益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外。一次性费用,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赠与财产,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那么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时的难题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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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来进行认定:其一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其二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其三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其四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其五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其六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其七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其八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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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问题?

    内容: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那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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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约定不明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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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婚内财产约定不明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内容: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孙某的现住房是其在与李某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而且其主张购买该房屋已经告知李某缺乏证据支持,因此法院将涉案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了分割。同时,对于隐瞒财产的分割比例问题,需要法院依据过错大小、具体案情等综合认定,故本案中李某以孙某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存在错误为由,要求涉案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那么婚内财产约定不明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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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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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格界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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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严格界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判决。这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确定了尊重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意思自治的原则。准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严格界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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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如下的法定范围:1、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2、双方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婚前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怎样掌握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中的基准时点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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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怎样掌握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中的基准时点

    内容:《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在理论上并无争议,但由于财产处于流转、消耗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客观上一直处于变动状态,因此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时往往牵涉到一个“基准时点”问题难以掌握。在离婚之诉中,这一条的实践意义在于: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某项财产的“来源”符合该条的规定,且不存在其他条款规定的例外情形,即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法庭需要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法第39条所讲的“夫妻共同财产”,即审判时尚存的财包括已确定在未来可取得的财产。那么怎样掌握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中的基准时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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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包括:该行为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会对其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是婚后才发现的,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人寿保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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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人寿保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共同财产为一方投保所产生的利益,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且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进行财产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将保单退保,以退保后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但损失较大,一般不作建议。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人寿保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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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的个人债务是:1、一方的婚前所欠债务的;2、婚前双方约定一方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婚前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内容: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31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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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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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1、财产的产生时间不是判断财产归属的唯一依据。例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即使产生于登记后,也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2、约定的共同财产必须以书面形式体现,否则无效;3、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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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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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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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适用范围具体如下: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人寿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人寿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人寿保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无特殊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进行财产分割。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人寿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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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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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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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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