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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毋磊颖律师2022.02.11561人阅读
导读:

在婚姻类案件中,常常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认定问题,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常常困绕着审判一线的办案人员,而依据我国的婚姻法及两个解释,有些问题仍无法解决。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婚姻类案件中,常常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认定问题,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常常困绕着审判一线的办案人员,而依据我国的婚姻法及两个解释,有些问题仍无法解决。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如何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婚姻类案件中,常常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认定问题,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常常困绕着审判一线的办案人员,而依据我国的婚姻法及两个解释,有些问题仍无法解决。笔者拟就此文谈谈一点浅见,以期抛砖引玉。

一、婚姻法上的财产关系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婚姻法对这一关系做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只要存在婚姻关系,就必然存在夫妻间的财产法律关系。婚姻关系当事人要么选择事先约定夫妻间的财产关系,要么就直接适用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五类: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以上是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法定的财产情形,对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案件中比较容易解决。但审判实践中的财产问题错综复杂,种类繁多,却并非能够生搬硬套的。比较常见的有这样两类情形:一是登记时间与举行仪式时间不一致而形成的财产如何定性?二是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婚后交了部分房款取得房产证,该房屋如何定性及分割?笔者围绕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一)登记时间与举行结婚仪式时间不一致而形成的财产如何定性及分割。

笔者所在的基层法院,90%的当事人来自农村,按照农村的风俗习惯,男女双方只有在民政机关进行登记以后,双方父母才会选择黄道吉日为儿女举行结婚仪式。因此,按农村的风俗习惯举行结婚仪式才算真正意义上的结婚。结婚的同时,女方父母要为女儿陪送嫁妆,结婚当天将该财产送至男方家中,男方父母也同样要为儿子购置结婚必备的生活用具。男女双方的以上财产均是在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离婚时该类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

对这个问题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该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共同财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分割。理由是,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男女双方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前提,而是否举行结婚仪式不是法定的,只是风俗而已,与婚姻关系是否确立没有必然的联系。从结婚登记直至婚姻关系解除时为止的一段时间,称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双方父母为儿女结婚购置的财产,是父母赠与的财产,且是在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故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也有例外,即赠与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综上,登记时间与举行结婚仪式时间不一致而形成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共同财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分割。

另一种观点认为,该财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笔者同意这种观点,理由如下;

1、从出资情况分析。男女双方为结婚购置的财产,虽然是在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各自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谈到出资问题,在具体的离婚案件中也有这样的抗辩:女方陪嫁的财产系婚前收受男方的彩礼而购买,故陪嫁的财产应属男方财产,归男方所有。笔者认为,人民币系种类物而非特定物,是否是彩礼所购买无法查清,但即使能够查清也不能混为一谈,因为彩礼与陪嫁的财产不是同一法律关系。陪嫁的财产争议的是权属问题,彩礼则争议的是是否返还的问题。况且关于彩礼是否应该返还,婚姻法解释(二)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故从出资情况看,该财产属夫妻个人财产更为合理。

2、关于赠与行为。所谓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的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行为。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因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即成立,依法成立的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登记后,举行结婚仪式前该财产已经购置,父母与子女间已达成了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在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之前已经成立并生效,该财产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已非常明确,即自己的子女是受赠人。结婚后该财产才会随女方陪嫁到男方,双方购置的财产才会合二为一,双方共同占有、使用。因此不管是从法理、情理还是从父母的本意出发,该类财产应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3、符合公序良俗,避免矛盾激化。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是毋容置疑,天经地义的。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避免矛盾激化。

(二)婚前个人购置的房产婚后交了部分房款取得房产证,该房屋如何定性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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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结婚后能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结婚后能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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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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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别包括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别包括什么

    内容:综合前述规定,可得出如下结论:1.如果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或者离婚后通过继承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3.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只归某一方的财产,则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有。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别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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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有什么界限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有什么界限

    内容: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有什么界限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清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界限。实践中应当认定这类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所得为家庭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新婚姻法实施之前,夫妻个人婚前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原规定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经过八年的,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实施后,这一财产转化制度已经被不再适用。那么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有什么界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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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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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内容: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因此,法定夫妻财产制是一种普遍适用的财产制度。劳动所得共同制,指仅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作为共同财产,其他财产仍旧归个人所有。再次,婚后所得共同制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作了严格界定,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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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前买的,属于婚前财产,没有约定的话属于个人财产
  • 立遗嘱时怎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呢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立遗嘱时怎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呢

    内容:律师提示:立遗嘱时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1、遗嘱如处分了配偶的财产份额,会导致部分无效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规定:《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以前面咨询所提到的情况来说,如果那个父亲个人立遗嘱处分的房产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该房按夫妻一人一半份额来看,遗嘱中的子女有权按遗嘱继承他父亲的那一半份额。那么立遗嘱时怎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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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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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认定: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该房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但是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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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内容:在婚姻类案件中,常常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认定问题,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常常困绕着审判一线的办案人员,而依据我国的婚姻法及两个解释,有些问题仍无法解决。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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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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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怎么准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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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怎么准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并且,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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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要如何界定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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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要如何界定

    内容:在法定财产制下,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五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实际继承或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三条的规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要如何界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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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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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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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夫妻个人财产如何认定

    内容: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后来小李与小陈离婚,小陈提出要分割小李姐姐赠与给小李的房产,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小李受赠的房产应属于其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那么夫妻个人财产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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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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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王某将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产卖掉后所得的价款仍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卖掉房产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其个人财产,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或者房产所处地段等原因,按照投资收益原理,该增值部分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如果增值部分是因双方的共同行为如婚后对房屋的装修、维护管理等原因所致,则应将该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王某将卖房所得50万元全额重新购得的房产,虽然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得的房产但系用其婚前财产购买的,且其登记在个人名下,证明其没有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表示,故该新购房屋所有权的确定可依照前述对于增值部分的认定加以确定。
  • 夫妻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究竟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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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夫妻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究竟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内容:此次解释(三)中还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婚前购房、父母资助买房、共同还贷等都是目前争议较多的地方。此次解释(三)中最受关注一点在于,对于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产权的归属确立。根据解释(三)第八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夫妻或双方家庭买房产权证登记时,律师建议应明确各自支付金额的份额,并明确按出资比例拥有产权。那么夫妻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究竟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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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要怎么进行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要怎么进行

    内容: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要怎么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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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认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认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三条。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各方当事人所得的财产性质应为夫妻双方共有。根据〈地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还有〈婚姻法〉所确立的法定共同财产制原则,在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的权属认定上,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明确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那么认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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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是怎样算的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是怎样算的

    内容:如果没有约定,则按下面的标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是怎样算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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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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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之间怎样认定个人财产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夫妻之间怎样认定个人财产

    内容: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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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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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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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在离婚如何区别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在离婚如何区别

    内容: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是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出借人能够证明负债所得的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或夫妻另一方事后对债务予以追认的除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或者“为夫妻共同生活”范围内。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在离婚如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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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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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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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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