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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怎样认定个人财产

陈明月律师2022.03.22553人阅读
导读:

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一、夫妻之间怎样认定个人财产

1、有约从约,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这部分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下列标准确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认定夫妻个人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1、如无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重要的夫妻个人财产。

具体来说,婚前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想要更好地认定夫妻个人财产,要注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区分。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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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之间的继承关系是:1、以婚姻关系为基础。夫妻间的继承权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消灭。夫妻间继承权的产生以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3、先分割,后继承。当配偶一方死亡发生时,应当先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再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夫妻共有房产与个人房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夫妻共有房产与个人房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内容:夫妻共有房产与个人房产的界定是怎样的1夫妻共有房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包括通过继承接受赠与和购买所得房屋均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列入财产分割范围。2个人财产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则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另一方在离婚时无权主张分割。法律明确规定除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外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已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有房产与个人房产的界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31317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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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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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3.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是怎样算的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是怎样算的

    内容:如果没有约定,则按下面的标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是怎样算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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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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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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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关系认定的法律知识是怎样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夫妻关系认定的法律知识是怎样的

    内容:简单的表述有夫妻丈夫与妻子的合称即男女通过合法的婚姻组成的配偶。较为复杂的表述有合法有效婚姻所创设的男女法律关系由此产生大量的法律后果包括相互依附共同寝食相互扶养以及在性生活上相互忠诚的义务。夫妻两性的结合还必须是合法的。夫妻是性伴侣需有共同生活的目的。夫妻是生活的伴侣。夫妻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为亲密也最为复杂的关系。需要说明的是夫妻财产关系是基于夫妻的人身关系而产生的。夫妻生儿育女使家庭关系得到进一步的延续发展。夫妻离婚则夫妻关系消灭以夫妻为中心的家庭关系随之消灭。可以说夫妻关系在家庭中举足轻重对整个家庭关系有着决定性的影响。那么夫妻关系认定的法律知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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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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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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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居之间的债务若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内容:二、再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那么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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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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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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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关系应按照婚姻的存续期间、债务的用途、借款人所使用的名义等因素来进行认定,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怎样认定一方所负债务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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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离婚时,怎样认定一方所负债务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所负的债务。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法院就双方共同债务所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仅是为解决离婚夫妻双方内部之间的债务分担问题,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但离婚双方应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金钱给付义务。那么离婚时,怎样认定一方所负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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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764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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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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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下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借款真实性的认定是怎样的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夫妻借款真实性的认定是怎样的

    内容:夫妻借款真实性的认定是怎样的要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不能仅仅依据夫或妻出具的一纸“借条”,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婚内夫妻之间借款如何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内夫妻之间借款有按民间借贷处理,还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这样的争论,在法院审理中会考虑以下方面确定:(一)是否实际发生了借款的事实,如仅书写了借条而无实际借款行为,则借款关系不存在。此种情况常发生在夫妻间玩笑时所写,此种借条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对于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婚内借款,借款人需要全额偿还借款本息。那么夫妻借款真实性的认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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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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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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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夫妻之间相互出具借条有效的条件是:夫妻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的意思表示真实的;借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怎么界定夫妻分居时间_法律怎样界定夫妻分居时间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怎么界定夫妻分居时间_法律怎样界定夫妻分居时间

    内容:怎么才算分居两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婚姻法规定:如果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分居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法律怎样界定夫妻分居时间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

    任冰峰律师
    2022.05.1953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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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归属,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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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归属,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

    内容: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归属,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或者登记落户为双方的一般都是个人财产。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于个人的,就根据协议的约定认定为个人财产。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那么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归属,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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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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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标准,夫妻之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效力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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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标准,夫妻之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效力

    内容:在夫妻之间如果已经对财产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可以直接认定一方借了对方的财产,婚内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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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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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使个人财产不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怎样使个人财产不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不要让对方管理你的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怎样使个人财产不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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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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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

    内容: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8月12日发布了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解释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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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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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效吗?离婚时怎么偿还?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效吗?离婚时怎么偿还?

    内容:就目前司法实践而言,借条是确定借贷关系、认定借款事实重要依据,因此社会上有些夫妻为了开玩笑或是哄对方开心而相互借款打欠条,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一旦双方感情不和离婚或发生重大分歧时,往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二、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另一方偿还借款,首先,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夫妻之间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用于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借款协议履行,再次,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因出借的标的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解除婚姻关系时无法分清彼此的具体数额,故诉讼时效应从离婚时才开始起算最后,如果一方是以个人财产出借,尽管双方存在婚姻关系,也应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对方关于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能成立,欠条体现的正是原告的债权和被告的债务,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所借的财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计算。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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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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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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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认定: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该房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但是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应怎样认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夫妻共同财产应怎样认定

    内容: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张某无相反证据证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获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的情况下,这些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无争议的。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应怎样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39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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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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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方式:婚前个人所有的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均认定是夫妻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买房怎样才能算个人财产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婚后买房怎样才能算个人财产

    内容:如今的房价使得人们不得不对房子在意,不管是父母与子女之间,还是夫妻之间,因为房子而产生争议的例子数不胜数。很多夫妻结婚之后都会购买房屋进行居住,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比较关心,夫妻婚后买房是否应该属于夫妻财产,婚后买房怎样才能属于个人财产?

    郭铭芝律师
    2023.05.083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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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之间怎样认定个人财产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夫妻之间怎样认定个人财产

    内容: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赵金保律师
    2022.03.2255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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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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