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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有什么办法处理

李广荣律师2022.02.11332人阅读
导读:

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有什么办法处理探视权条款应该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双方婚生女/子随哪一方生活,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而且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义务。因此,对于这种涉及到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的问题,协议当事人双方是无权任意约定和处置的。那么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有什么办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有什么办法处理探视权条款应该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双方婚生女/子随哪一方生活,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而且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义务。因此,对于这种涉及到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的问题,协议当事人双方是无权任意约定和处置的。关于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有什么办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有什么办法处理

探视权条款应该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双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随哪一方生活,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另一方每月享有几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星期几,根据子女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子女。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星期几接走,星期几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协议中关于探视权的约定应注意哪些情况

1、探望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既是父母的权利,同时也是子女的权利。这种探望权是一种义务性权利,其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婚姻法》中规定,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由人民法院中止其探望权。但要注意,只是中止,在不利影响消除后父或母要求继续探望的,另一方是不能拒绝的。

2、抚养协议中涉及放弃对子女探望权的约定是无效的。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而且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不只关乎抚养方的利益,还关乎非抚养方的利益,更关乎第三方即子女的利益。因此,对于这种涉及到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主要是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利益)的问题,协议当事人双方是无权任意约定和处置的。

3、探望权的具体内容约定应明确点。

在实务中,有许多协议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在协议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时可以在这方面多些具体的内容。比如双方也可以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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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无钱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支付人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或许是和直接抚养方协商减少给付的数额。没有钱承担抚养费不是能够免除抚养义务的理由,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 离婚协议中确定的探望权不合理诉请法院判决变更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协议中确定的探望权不合理诉请法院判决变更

    内容:双方离婚后,余先生多次以种种借口阻碍张女士探望女儿,双方为此发生矛盾且无法协商。于是张女士找到离婚律师寻求解决办法。对于张女士的遭遇,本律师认为余先生的做法的确不对。因为首先探望权是张女士的权利,合法权利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于是,本律师收集了相关的证据后作为张女士的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废除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探望次数与方式,并重新以判决的方式确定张女士的探望权。那么离婚协议中确定的探望权不合理诉请法院判决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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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的相关办法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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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的相关办法

    内容: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的相关办法我们婚姻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双方婚生女/子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那么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的相关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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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约定违约金,即使约定了违约金该条款也是无效的。行使探望权是法定义务,是基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父母不得擅自处分探望权。给付抚养费也是其法定义务,探望权受阻不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法定理由,支付抚养费与探望子女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协议书中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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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离婚协议书中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内容: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到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作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收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给付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那么离婚协议书中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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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对于按揭房屋已经约定归属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严格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离婚协议补偿款的约定当否支持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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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离婚协议补偿款的约定当否支持

    内容:离婚协议补偿款的约定当否支持符合条件的离婚协议补偿款约定应该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离婚协议补偿款的约定当否支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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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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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书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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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离婚协议书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内容: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共同财产。那么离婚协议书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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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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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有什么办法处理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有什么办法处理

    内容: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有什么办法处理探视权条款应该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双方婚生女/子随哪一方生活,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而且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义务。因此,对于这种涉及到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的问题,协议当事人双方是无权任意约定和处置的。那么对于离婚探望权约定有什么办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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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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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书中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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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书中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内容: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十万元。那么离婚协议书中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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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的办法规定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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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的办法规定

    内容:双方婚生女/子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那么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的办法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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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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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份协议离婚书冲突的情况下,一般直接以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出示给婚姻登记员登记的为准,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婚姻关系解除,双方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履行各自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果尚未登记离婚的,则由双方协议使用其中一份协议进行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婚前债务离婚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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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婚前债务离婚的处理办法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婚前债务离婚的处理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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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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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是如何约定和处理的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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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是如何约定和处理的

    内容: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是如何约定和处理的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那么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是如何约定和处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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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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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的处理办法是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离婚协议中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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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离婚协议中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内容: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十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那么离婚协议中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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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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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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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离婚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内容:夫或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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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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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是怎样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离婚协议中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是怎样的

    内容:离婚协议中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是怎样的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作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收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协议中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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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离婚协议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内容: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协议中上,制订必要的条款让代炒人签字,甚至另行制订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协议由三方签字,是完全必要的。那么离婚协议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223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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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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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股票的约定方式:可以约定全部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全部个人所有、部分个人所等。处理方式:如果股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父母对子女探望权怎么约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父母对子女探望权怎么约定

    内容:离婚协议书中关于父母对子女探望权怎么约定以下是一份离婚协议中的关于子女探望权的约定:双方婚生女小华(2001年9月10日出生离婚协议书中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望权,在每个月的单周六上午九点到女方处接小华,在次日周日下午七点前将小华送回。如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最好在离婚协议书中再约定一方将子女带出另一方所在地的条件和程序,如果一方违反了,自然可以通过相关救济途径解决,甚至追究一方的违约责任。那么离婚协议书中关于父母对子女探望权怎么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293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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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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