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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指定监护关系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陈宗琼律师2022.02.11191人阅读
导读:

不服指定监护关系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民事纠纷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那么不服指定监护关系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服指定监护关系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民事纠纷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关于不服指定监护关系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服指定监护关系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民事纠纷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条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确定范围。人民法院可以从此范围中按照法定顺序予以确定相应的监护人;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当事人没有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该情形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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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怎样确定精神病的监护人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该怎样确定精神病的监护人

    内容: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二是指定监护。《民法通则》第17条第2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那么该怎样确定精神病的监护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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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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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方式是约定优先,约定不成的按照法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的,法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不服指定监护关系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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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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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护人的指定顺序是什么

    内容:监护人的指定顺序是什么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那么监护人的指定顺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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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方式如下: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未指定监护人要怎么确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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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凯旋

    未指定监护人要怎么确定监护人

    内容:未指定监护人要怎么确定监护人按以下程序与方式确定监护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那么未指定监护人要怎么确定监护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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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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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定监护人法律程序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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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指定监护人法律程序是什么样的

    内容:指定监护人法律程序是什么样的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关于监护诉讼的问题1、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指定监护人法律程序是什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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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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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内容:最高院民诉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如果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符合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事由。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那么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法院有管辖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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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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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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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内容: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权在哪里民诉法规定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并且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那么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权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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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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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痴呆指定监护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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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老人痴呆指定监护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老人痴呆指定监护人的规定是怎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那么老人痴呆指定监护人的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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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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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护人指定的原则是什么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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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监护人指定的原则是什么

    内容:根据《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这就决定了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只需某一有关组织依照《民法典》规定的原则予以指定,并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指定人即可。民法典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起诉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起诉讼时,自法院裁决之日起生效。那么监护人指定的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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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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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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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林

    离婚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

    内容:离婚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离婚案件也不例外方提起离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离婚之诉。所以在立案审查阶段原告在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时笔者建议必须要提供派出所或村(居)委会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材料才能受理。那么离婚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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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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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是如何的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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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是如何的

    内容:根据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这就决定了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只需某一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予以指定,并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指定人即可。民法通则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起诉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起诉讼时,自法院裁决之日起生效。那么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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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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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保理纠纷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关于保理纠纷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内容: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应充分体现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把保理合同的约定作为确定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保理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目前,诉讼至法院的保理合同纠纷案件所列案由并不统一,主要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债权转让纠纷、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等。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保理合同以基础合同的债权转让为前提。保理商向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基础合同中有关管辖的约定确定管辖。保理商、债权人与债务人另有管辖约定的,应当按照其约定确定管辖。那么关于保理纠纷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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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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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复议的行政行为,既可以向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 指定监护的形式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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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指定监护的形式是什么

    内容: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民法典》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

    张嘉娱律师
    2022.04.0381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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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内容:劳动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认为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其管辖,或者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指定管辖。那么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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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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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抚养权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变更抚养权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

    内容:法院向刘先生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刘先生在法定期间提出管辖异议,认为此案应由厦门市人民法院管辖。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应由武汉市人民法院管辖,驳回刘先生的管辖异议。民诉法规定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并且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刘先生的原住所地、现被羁押以及被监护人刘某住所地都在厦门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内,因而应裁定刘先生管辖异议成立,将此案移送厦门市人民法院受理。那么变更抚养权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225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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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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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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