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内的工程有质保金吗
导读: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关于20万内的工程有质保金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20万内的工程有质保金吗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比例进行约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二、质保金的功能
项目工程保修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
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3%)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三、工程质保金的规定具体
(一)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