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导读:
很多人对于法律的判定以及相关的知识都不是很了解,以为只要一直认为法院宣判了,便会立即执行。听到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就会很不解是什么意思,其实在很多的案件中,宣判背后会加上缓刑一年、缓刑两年一类。那么,判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一起来看看吧。
判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简单地说,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就是在判决后的1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1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1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判刑一年缓刑一年是只缓刑的一种。
什么是缓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附:《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
(一)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三)第69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什么情况下可以宣告缓刑
缓刑只适合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都没这个机会。死刑更不可能,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与本文所讲“缓刑”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大家别混淆。也不是说所有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会获得缓刑的机会。法院还要进行评估,认为犯罪分子有悔罪改过的表现,不至于再危险社会,才有可能被宣告缓刑。“四哥有说法”说句实在话,除未成年人、孕妇、老年人这些法定情况要宣告缓刑外,其它情况是否要宣告缓刑,法院是有很大自由裁量权的,有时很难让公众体会到公平。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为啥要有缓刑
缓刑这个制度也不是我国新创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引进大陆法系时借鉴过来的。这个制度的设置,主要考虑到以下几点:
1、刑期短的,关押服刑没有威慑力。有的人犯罪较轻,可能只判几个月或者一年左右。若将这些人关起来服刑,还没有让他们找到感觉就放出来了,会让他们认会“坐牢也不过如此”,以至于对犯罪没有畏惧感。
2、害怕在“大染缸”里染得更黑。监狱内什么人都有,他们在里面接受教育的同时,也会互相影响,很容易形成交叉感染,可能会造成那些初犯犯罪的人,在里面学会更多“手艺”,还不如放在他爹妈身边管教的效果好。
3、节省司法资源。到监狱里面去是不用交伙食费的,一起吃喝费用都是国家承担,还要安排警察和武警“保卫”他们的安全,还不如让他们在社会正常劳动养活自己。
常见的缓刑形式:
我们经常可以听到“判一缓二”“判三缓四”的说法,其中“判几”是法院的宣告的刑期,“缓几”指的是考验期。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也就是说,缓刑的考验期会大于或者等于所判刑期,但不会小于所判刑期,就不会出现“判三缓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