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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减少或免除的规定

翁玉素律师2022.06.161287人阅读
导读:

二、可减少或者中止抚养费的情形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在离婚父母一方实际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给付子女抚养费时应当根据经济能力对其抚养费的负担予以减少或者中止给付而对有经济能力的另一方适当增加其负担的抚养费数额,如果生活中发生一些变故使原先的孩子抚养费支付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请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这个在原夫妻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基础上是可以依据法定事由向法院起诉的,所以说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我国婚姻法规定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某些条件出现下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少或者中止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可以吗。

一、孩子抚养费可中止给付吗

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可以吗?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可以吗?在离婚父母一方实际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给付子女抚养费时应当根据经济能力对其抚养费的负担予以减少或者中止给付而对有经济能力的另一方适当增加其负担的抚养费数额。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某些条件出现下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少或者中止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所以说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二、可减少或者中止抚养费的情形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现实司法实践中可能还会有其他情形存在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判断。

如果生活中发生一些变故使原先的孩子抚养费支付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请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这个在原夫妻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基础上是可以依据法定事由向法院起诉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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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内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父母对未成年或没有劳动能力的子女负有扶养义务,这个义务是法定的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而消灭。

    李广荣律师
    2022.04.18846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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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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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另一方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情形,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抚养小孩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同时还可以根据抚养情况适当的要求增加小孩的抚养费。如果另一方因为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夫妻双方是采取的协议离婚,但是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凭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离婚证,到对方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般需要在3年内起诉,小孩问题、不服协议的诉讼时效另有规定,需要具体分析。
  •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

    内容: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5、对于支持标准的支付比例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冯清琴律师
    2022.04.13359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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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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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关于债务问题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人借的钱(借款时双方共同签字、另一方事后追认、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一般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借款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婚前谁借的钱,一般属于借钱人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除非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
  • 子女的抚育费(抚养费)在协议或判决后可以增加或减少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子女的抚育费(抚养费)在协议或判决后可以增加或减少吗

    内容:离婚后子女的抚育费是可以增加或减少的. 法律规定可以追加抚育费的情况有: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需要指出的是,追加或者减少抚育费要向法院另行起诉,由判决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后才能执行。那么子女的抚育费(抚养费)在协议或判决后可以增加或减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39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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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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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一方申请子女抚养费减少规定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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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离婚后一方申请子女抚养费减少规定

    内容:《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抚养费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减免费用的,人民法院作为新案件处理。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那么离婚后一方申请子女抚养费减少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1888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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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抚养费支付的时间规定为多久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子女抚养费支付的时间规定为多久

    内容: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那么子女抚养费支付的时间规定为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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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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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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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减少或者中止给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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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林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减少或者中止给付的规定

    内容: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那么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减少或者中止给付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1821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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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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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除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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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免除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内容:实际上,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免除抚养费的情况,一种是有给付义务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另一种是抚养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继子女的全部抚养费时,他方可酌情减少甚至免除给付义务。那么免除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1395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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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减少或免除的规定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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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抚养费减少或免除的规定

    内容:二、可减少或者中止抚养费的情形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在离婚父母一方实际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给付子女抚养费时应当根据经济能力对其抚养费的负担予以减少或者中止给付而对有经济能力的另一方适当增加其负担的抚养费数额,如果生活中发生一些变故使原先的孩子抚养费支付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请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这个在原夫妻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基础上是可以依据法定事由向法院起诉的,所以说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我国婚姻法规定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某些条件出现下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少或者中止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可以吗。

    李孟阳律师
    2022.06.16128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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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况下父母可要求减少抚养费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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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哪些情况下父母可要求减少抚养费

    内容: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那么哪些情况下父母可要求减少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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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18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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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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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内容:1997年10月严某与王某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子小王由严某抚养,王某以每年支付抚养费500至小王18岁止,共计7000元,一次性给付。之后,王某又与她人结婚,严某一直未再婚并将小王的姓名变更为小严。依照法律规定,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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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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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缴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不缴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内容:不缴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那么不缴社会抚养费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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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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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内容: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规定:“婚姻法所称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三是不管离婚时子女有病与否,也应判决一方给付子女可能发生的医疗费。这样判决可以免除子女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后顾之忧,并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及节省人民法院的审判资源。《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那么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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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330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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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民法典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那么民法典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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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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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确定和变更

    内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费案件时,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①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给付者的能力来确定。③抚养费的期限,应当由夫妻离婚时起,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时止。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变更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那么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确定和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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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期间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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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失业期间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内容:失业期间可以不给抚养费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9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失业不能成为拒付抚养费的理由。那么失业期间可以不给抚养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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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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