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还没有欠条怎么办(别人欠钱还没有欠条怎么办理)

导读:
即便债权人没有欠条,但是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双方之间有合法的借款事实的,人民法院还是会支持债权人的主张,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具体措施如下:1、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对方欠钱但是没有欠条怎么办
欠钱没有欠条的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如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的通话内容、借给对方钱是在场的其他人的证言、转账给对方的汇款记录等。 没有欠条的债务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即便债权人没有欠条,但是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双方之间有合法的借款事实的,人民法院还是会支持债权人的主张。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别人欠钱没有欠条怎么办
别人欠当事人钱没有欠条可以和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起诉过程中只是需要提供其他的固定证据即可,比如通过合法形式采集的欠款的录音录像、银行的取款凭证、转帐凭证、双方往来的短信、留言等均可以作为合法的证据呈交法院,作为债权债务存在的证据进行使用。法院结合证据认为确有欠款的事实存在的,一般会判决胜诉。胜诉之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别人欠钱没欠条如何解决
被别人欠钱的可以直接向其索要欠款;如果对方不还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起诉后要注意搜集对方欠款,以及欠款尚未归还的证据,如可以提供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据材料。如果法院判决后,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还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或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需要注意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而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可以起诉。
欠条只是作为证据存在,并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没有欠条并不影响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欠条不是唯一的证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欠债关系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
没有借条欠钱不还的具体措施如下:
1、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