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导读:
加强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加强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监督管理程序
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要完善,就要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
监督程序要规范化,就要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避免不正之风的滋生。具体包括:1.加强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资格管理;2.完善施工许可及监督报监;3.切实做到现场检查;4.改进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5.提交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等。
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
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实行结构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制度。目前,质量监督机构是以行为监督为主、实物监督为辅的监督方式。但实践中发现如果对实物监督力度不够,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及时调整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针对结构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反映多的屋面、外墙渗漏通病,实行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制度。通过检查,评出优秀结构工程,批评质量问题严重的工程,促进各个责任主体工程质量意识的提高。
配套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促进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提高,对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后评价,应与之配套实施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确定责任对象和责任追究主体。政府投资工程的责任对象是投资过程中各环节的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的主体是广大纳税人,委托监管部门行使;问责内容不仅要追究腐败问题、工程质量问题,还要追究投资决策和效果问题。通过问责制的建立,减少财政资金的流失和浪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质监机构、人员的考核制度
队伍建设方面,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贯彻实施该意见,应当完善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严格的个人执业资格。可借鉴公务员制、行员制、加强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筑市场需求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构筑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工程质量监督保证机制。
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监督管理程序
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要完善,就要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
监督程序要规范化,就要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避免不正之风的滋生。具体包括:1.加强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资格管理;2.完善施工许可及监督报监;3.切实做到现场检查;4.改进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5.提交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等。
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
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实行结构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制度。目前,质量监督机构是以行为监督为主、实物监督为辅的监督方式。但实践中发现如果对实物监督力度不够,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及时调整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针对结构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反映多的屋面、外墙渗漏通病,实行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制度。通过检查,评出优秀结构工程,批评质量问题严重的工程,促进各个责任主体工程质量意识的提高。
配套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促进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提高,对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后评价,应与之配套实施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确定责任对象和责任追究主体。政府投资工程的责任对象是投资过程中各环节的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的主体是广大纳税人,委托监管部门行使;问责内容不仅要追究腐败问题、工程质量问题,还要追究投资决策和效果问题。通过问责制的建立,减少财政资金的流失和浪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质监机构、人员的考核制度
队伍建设方面,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贯彻实施该意见,应当完善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严格的个人执业资格。可借鉴公务员制、行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