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该谁担责任,怎么规定的?
导读: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该谁担责任,怎么规定的?
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工程质量的保证是非常重要的一步,相关法律也要严格规范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相关质量检验部门也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全面规范工程的质量,并且要承担一定相应的责任。那么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该谁担责任,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该谁担责任,怎么规定的?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答: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大概有三种,分别是指导责任事故、操作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
在工程建设中一切违法行为都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于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一般会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处罚款等,如果构成犯罪会承担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析:
出现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时,在判令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问题。工程施工图纸是施工的直接依据,而施工技术规范也称为施工技术标准,严格按照两者进行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也是划分工程质量责任的重要依据。
(二)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三)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留有渗漏、开裂等问题,均应归入承包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丁月琴律师,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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