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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职人员贿赂罪能没收财产吗

段建国律师2021.11.041088人阅读
导读:

行贿和受贿是常见的犯罪行为,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中,收受贿赂,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也会构成受贿罪,那么非公职人员贿赂罪能不能没收财产?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非公职人员贿赂罪能没收财产吗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的,不处没收财产,依据受贿的数额判刑。例如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受罪罪客观表现

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受贿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受贿罪是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构成的。例如,负责掌管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愿望,而收受财物。

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亲属关系,二是私人关系,三是职务关系。至于前两种情况,利用的主要是血缘与感情的关系,与本人职务无关。对于单纯利用亲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从中收受财物的,不应以受贿论处。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与本人职务有一定关联。受贿人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受贿,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以自己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的身份便利。其二,是受贿人从中周旋使他人获得利益。根据司法实践,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一般发生在职务上存在制约或者相互影响关系的场合。

从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

(1)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

(2)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收受贿赂,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受贿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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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收财产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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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收财产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内容: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如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了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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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公职人员贿赂罪能没收财产吗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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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非公职人员贿赂罪能没收财产吗

    内容:行贿和受贿是常见的犯罪行为,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中,收受贿赂,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也会构成受贿罪,那么非公职人员贿赂罪能不能没收财产?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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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收财产一般是犯了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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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没收财产一般是犯了什么罪

    内容: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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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罚金和没收财产是如何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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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金和没收财产是如何执行的

    内容:而没收财产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没收财产主要是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贪污贿赂罪中情节较重的犯罪,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只能是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者减免的问题;但是罚金却是可以分期缴纳,假如缴纳确实有困难,还可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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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判无期徒刑的人是否要没收全部财产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被判无期徒刑的人是否要没收全部财产

    内容: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笔者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由此可见,减轻处罚不仅包含主刑刑罚量的减少,同样包含财产刑刑罚量的减少,这也符合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和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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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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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犯罪法院会没收夫妻共同财产吗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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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一方犯罪法院会没收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一般情况下,犯罪法院只会对涉嫌犯罪所得的财产进行没收,而不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部分做出处置,但需要强调的是,犯罪法院只会对涉嫌犯罪的财产进行没收,而不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部分做出处置,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存在涉嫌犯罪所得的部分,犯罪法院可能会对这部分财产进行没收,2、如果其中一方涉嫌犯罪,犯罪法院是否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没收呢,综上所述,夫妻共同财产是否会受到犯罪法院的没收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案件的特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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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公职人员贿赂罪有没有没收财产权利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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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非公职人员贿赂罪有没有没收财产权利

    内容:例如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受贿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受贿罪是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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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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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此款规定的没收是一种刑罚,没收的对象是犯罪人合法财物。犯罪人取得财物所有权之行为不合法,或者滥用自身物品的所有权,就是没收的原因所在。犯罪人可以以财产权属合法或与犯罪无关作为抗辩刑事没收的理由。其次,刑事追缴是一种程序性强制措施,其对象为犯罪人的违法所得。《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对象为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不属于刑罚,这与没收财产在性质和对象方面有着本质区别,《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追缴和没收虽均是涉案财物处理方法,但刑事追缴对象为犯罪人违法所得,而没收对象为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没收对象不包括犯罪人的违法所得,二者在对象方面区别十分明显。此外,《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没收是对与犯罪密切相关的特定物品进行实体处分,而追缴是对违法所得的程序性处理,追缴所得的财物还需予以返还被害人或者没收,而返还被害人或者没收则为实体处分。受贿案件中被告人接受的贿款,属于违法所得,并非被告人个人所有或供被告人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和违禁品,因此,受贿款应当依法予以追缴。
  • 刑法中没收财产的范围_没收财产范围该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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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刑法中没收财产的范围_没收财产范围该如何确定

    内容: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对此,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刑法第60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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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财产会被没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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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哪些财产会被没收

    内容: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在共有财产中应归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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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没收财产是否会终身追缴

    内容: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即对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必须择一判处,且只能附加适用。至于具体没收多少,要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罪行的轻重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但不能没收属于犯罪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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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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