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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张芸律师2021.11.24558人阅读
导读:

(三)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遗嘱公证细则》第37条第4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在遗嘱公证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公证遗嘱的效力专题(二)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遗嘱公证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国务院《公证暂行条例》第1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

公证遗嘱的效力专题

(二)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同时,法律强调的是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仍然有效;相反,如果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之后恢复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亦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37条第4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

(四)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18条规定,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由于遗嘱公证的办理和执行期间跨度很长,在进行遗嘱公证时要严格遵照公证细则的要求,注意细节,对于当事人书写内容应该进行检查,对于代书的遗嘱应该将遗嘱内容阅读给当事人听,在明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才可以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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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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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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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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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遗嘱应该注意下列法律问题:遗嘱一般必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或者他人代写;书写完毕后,应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写遗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书遗嘱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遗嘱才合法有效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立遗嘱应该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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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遗嘱应该注意的问题

    内容:4、代书人和见证人的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如他们的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配偶、子女、父母等,3、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本人的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由一方单独处分,遗赠与遗嘱的写法和要求基本相同,只是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1、如果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矛盾时,有公证遗嘱的应该以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2、立遗嘱人要具备行为能力,所立遗嘱要出自立遗嘱人的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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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夫妻应当向具有公证资格的机关提出申请;2.当事人是否已经结婚并不影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3.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且不不存在争议;4.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 债权转让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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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债权转让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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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精装修房在签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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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精装修房在签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购买精装修房在签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一、看清装修部分的报价有些楼盘立项审批时本是毛坯房因销路不畅改装成精装修房再次出售所以前期购买的业主其合同价款会包括两部分毛坯房部分和装修部分。对此购房者注意到房屋价款各组成部分价格是否合理还要看清补充协议中是否有重叠的项目和收费。如果购房者选了第一种一定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各种装饰、装修及设备的价格标准这样一旦发生争议购房者就能以合同为依据来处理纠纷。总之精装修房因其特殊性除了要注意签订一般商品房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之外还应该对上面提到的三点给予足够的重视如此一来精装修房才能买得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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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具欠条应该注意的问题有要明确所欠物品的种类,明确当事人的身份,数字一定要大小写等,出具欠条的当事人一定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一定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民法典老人立录像遗嘱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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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老人立录像遗嘱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以前老人设立遗嘱如果有很多份遗嘱的话而且其中如果有公证遗嘱的话那么公证遗嘱的效力是优先的。现在民法典进行了修改如果老人设立有多份遗嘱在内容冲突的情况下那么就以最终的遗嘱为准这也是充分尊重了立遗嘱人的生前遗愿。(二)民法典中增加了遗嘱的形式认可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的效力但是我们必须注意这是要满足特定的条件。现在民法典规定侄子、外甥等都列入了继承人的范围但这是有条件的。那么民法典老人立录像遗嘱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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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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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依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5、遗嘱人可以撤消、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依《继承法》,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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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哪些问题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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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关于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哪些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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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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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合同公证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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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股权质押合同公证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内容:办理股权质押合同公证是为了让股权质押合同更好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那么,在办理股权质押合同公证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或许还有许多人不了解,对于这个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股权质押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1、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股权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办理股权质押合同公证的申请材料:(一)借款人或出资人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六)股权(股份)质押合同(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那么股权质押合同公证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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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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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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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把被继承人家庭的财产都作为遗产并以这个遗产负责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如果几个遗产接受者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如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公民去世之后,可以用其合法所有的财产来对其债务进行清偿。那么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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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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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公证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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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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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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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告材料购销合同签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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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广告材料购销合同签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广告材料购销合同签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供方的违约责任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违约金。或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或存款利息、或约定利率。需方违反合同拒绝接货的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供方的损失。广告材料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广告材料购销合同范本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十担保可另立担保合同担保法、物权法内容十一违约责任1供方的违约责任2需方的违约责任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是指双方是约定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十三合同双方的签章与时间

    吴梦云律师
    2022.02.2260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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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应该注意必须符合形式要件以及实质要件,比如见证人,继承人不能作见证人。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离婚协议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协议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内容:因为户口纠纷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公安机关也无权干涉所以救济途径只有在离婚协议中约定高额的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以此来约束当事人的自觉履行。若一方担心对方更改孩子的姓氏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较高额的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这样可以有效限制对方的行为尽量减少诉讼。1“没有共同财产分割”这种表述离婚后仍可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且无诉讼时效限制。第六婚内协议和离婚协议最好进行公证公证不仅能加强证据的证明力有时还会直接决定或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那么离婚协议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147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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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代书遗嘱时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被继承人应当是出于本人真实意愿,选择由他人代书遗嘱;2、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位代书写;3、被继承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中借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中借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合同公证是国家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实行监督的法律制度。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中借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其次,为了减少在后期民间借贷偿还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债权人必须注意对债务人的身份审查,并要求其以书面形式写出借条。在民间借贷合同的实务中,如果说借据在办证时就已经被提供,其必须经过借贷双方的共同确认。综上所述,只有将各项注意事项事先写在合同中,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那么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中借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23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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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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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协议离婚简单便捷,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些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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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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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遗嘱格式范文申请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公证遗嘱格式范文申请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内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2)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3)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龙珊律师
    2021.11.2814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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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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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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