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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

翁玉素律师2021.11.25295人阅读
导读: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即遗产中属于财产义务的那一部分,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需要或个人行为(如侵权行为)所欠下的债务,均可构成遗产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所以在我国,公民继承遗产既是一项财产权利又是一项财产义务,2、应当将遗产债务与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相区别遗产债务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完全为个人生活需要而欠下的债务,一般是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

导读: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叫遗产债务。公民有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也有清偿死者的所欠的税款及债务。下面继承法编辑为您介绍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

(一)遗产债务的概念

所谓遗产,就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后,其所遗留的财产中既可能有财产权利,也可能有财产义务。遗产即是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的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所以在我国,公民继承遗产既是一项财产权利又是一项财产义务。继承人仅享受财产权利而不承担财产义务,为我国法律所不允!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即遗产中属于财产义务的那一部分,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需要或个人行为(如侵权行为)所欠下的债务,均可构成遗产债务。

(二)遗产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遗产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的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的本息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生前因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而对管理人所承担的补偿其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如个人合伙或合伙企业的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又如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三)遗产债务的认定标准

1、应当将遗产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相区别

家庭共同债务是指家庭共同成员作为共同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其主要包括:

(1)用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需要所欠的债务;

(2)为添置家庭共同财产所负担的债务;

(3)因家庭的经营活动所负担的债务;如个体工商户或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户,如果是家庭经营的,其债务应当以家庭财产承担。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2条的规定: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同财产清偿。

(4)夫妻为共同经营需要所负的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上述债务为家庭共同债务,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用家庭共有财产偿还,家庭共有财产尚不足以清偿家庭共同债务的,由家庭成员分别承担清偿责任,其中应由被继承人分担的债务份额,才可以作为遗产债务。

2、应当将遗产债务与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相区别

遗产债务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完全为个人生活需要而欠下的债务,一般是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但是,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并不一定都是遗产债务。下列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都不属于遗产债务,不能以遗产来清偿。

(1)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下的,用于家庭生活需要的债务;

(2)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为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生活需要或其他需要所欠下的债务。因为这种债务实质上是继承人的个人债务;

(3)被继承人因继承人不尽抚养、扶养、赡养义务,迫于生活需要而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这种债务应当属于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的个人债务。早在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就指出:因继承人能尽而不尽抚养义务所欠的债务,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继承人仍应负清偿责任。

3、应当将遗产债务与继承费用和殡葬费用相区别

继承费用是指为执行遗嘱或管理、分割遗产等所支出的开销。有关继承费用算不算遗产债务,许多学者认为不应列入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有的学者认为继承费用虽然不属于遗产债务,但亦应在偿还债务后从遗产中扣除,即遗产的实际价值应是清偿债务、扣除继承费用后所剩余的价值。继承费用的扣除如果在清偿债务之先,就有可能侵犯债权人的利益;但遗产在清偿债务后,不足以扣除继承费用的,应当由继承人承担此项费用。有时因继承人的过失而支付的费用,不应作为继承费用,而应由继承人个人承担。我国对此没有立法可以规范。[1]对此,我也认为继承费用不应列入遗产债务,因为继承费用是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产生的费用,但可以从遗产中扣除,只是为了保护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的利益,继承人必须在清偿了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若有剩余时方可扣除。

殡葬费用是指为办理丧事,埋葬死者所支出的费用。关于殡葬费用是否属于遗产债务,多数学者认为不应列入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理由是:丧葬被继承人是继承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况且这种债务的形成,是继承人与债权人之间,其借贷关系的产生也是在继承开始以后,因此殡葬费用应由继承人分担。也有学者认为殡葬费用应当并入继承费用之中。在我国,许多被继承人的所在单位承担了被继承人的丧葬费用,当然无需继承人再负担此费用。我赞同多数学者的观点,殡葬费用不应列入遗产债务。

以上是遗产债务的范围及认定标准的介绍。我国继承法虽然未对遗产债务的清偿方式作出明文规定,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继承遗产应当先清偿遗产债务,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在分割遗产后再解决遗产债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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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中须查明遗产范围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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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中须查明遗产范围

    内容:遗产继承债务清偿遗产范围1、法律主观:债务在遗产范围内的,继承人以其 继承的遗产 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3、法律主观:债务在遗产范围内的,继承人以其 继承的遗产 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法律主观:债务在遗产范围内的,继承人以其 继承的遗产 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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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区分标准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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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区分标准有哪些

    内容:其他应当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是: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赠与、经过夫妻双方同意的支付对非法定抚养、赡养、扶养人的生活医疗费用所导致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而继承获得的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因为继承而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被继承人指明遗产只给予夫妻一方的,遗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继承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个人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区分标准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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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以及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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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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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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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怎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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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范围和处理方法是怎么认定的

    内容:生活中,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夫妻债务的认定是很重要的,其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则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和处理方法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范围和处理方法是怎么认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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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宗琼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内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常常有涉及债务处理的问题,而夫妻债务问题也是离婚案件处理中的难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共同性是指经营行为系基于夫妻共同意志之意。此种观点对共同性的理解过于狭隘,不符合中国家庭生产生活的实情。若认为夫或妻未直接参加共同的经营管理,便不构成共同经营,则是对现有的整个家庭财产制的推翻,也将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综上,对共同性不应理解为只有夫妻均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才构成,而要适当地放宽理解,夫妻一方的正当经营性行为所借款项,应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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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以及如何清偿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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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遗产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以及如何清偿

    内容:公民有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也有清偿死者的所欠的税款及债务。那么遗产债务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呢以及应该如何清偿呢?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2、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6、其他个人债务。遗产债务清偿不仅关系到继承人最后实际分割到的遗产份额,还关系到被继承人债权人的利益。那么遗产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以及如何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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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认定债务人确实无能力偿还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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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认定债务人确实无能力偿还的标准!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法院认定债务人确实无能力偿还的标准!通过计算企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可以了解企业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通过计算资产负债率,可以了解企业偿还长期债务的能力。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那么法院认定债务人确实无能力偿还的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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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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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出债务范围的非法拘禁如何定性?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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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超出债务范围的非法拘禁如何定性?

    内容: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共鸣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共鸣的身体自由。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超出债务范围非法拘禁罪是使用强制的手段限制受害人的人身自由,通过侵犯的主体、客体、主观动机、客观的条件来认定,非法拘禁是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具体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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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债务的特殊性及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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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遗产债务的特殊性及认定标准是什么

    内容:遗产债务的特殊性及认定标准是什么一、遗产债务的特殊性1.主体的复杂性。遗产债务关系的主体即遗产债权债务关系的权利人和义务人。遗产债务的债权人、债务人不仅包括公民个人而且可能是国家、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在数量上尽管可能是单一之债但更多的是多数人之债尤其是债务人一方常常是多个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负担债务。遗产债务的债务人本来是被继承人但是伴随着他的死亡继承关系的发生被继承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往往一并转让给了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后者取而代之成为遗产债务的债务人。那么遗产债务的特殊性及认定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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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判断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依据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判断。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有鉴于此,深入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那么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13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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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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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

    内容: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即遗产中属于财产义务的那一部分,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需要或个人行为(如侵权行为)所欠下的债务,均可构成遗产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所以在我国,公民继承遗产既是一项财产权利又是一项财产义务,2、应当将遗产债务与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相区别遗产债务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完全为个人生活需要而欠下的债务,一般是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

    许瑞林律师
    2021.11.2529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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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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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划分的标准及范围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划分的标准及范围

    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那么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划分的标准及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1646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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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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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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