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老板都不做法人 都不做法定代表

导读:
关于为什么老板都不做法人 都不做法定代表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为什么老板都不做法人真实目的?
1、不愿意承担民事责任法律风险一些公司如果有不法经营的话,其中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的管理人员会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2、不愿意承担行政责任法律风险。《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⑤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3、不愿意承担刑事责任法律风险。法定代表人可能触犯到的罪名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等。
二、为什么老板都不做法定代表?
老板们不愿意当法定代表人,可能是基于以下一些原因:
(1)身份的限制
有些人自己开了公司,但是可能不太方便将身份公开,于是在整个过程中,就不会使用自己的名字进行任何的登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也是另请他人来当。
(2)法律上的风险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有些公司,本来所从事的业务就不太正规,存在非法经营的风险,或者是通过抽逃资金、隐匿财产来逃债;向工商税务等部门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从事法律禁止的活动,损害国家利益等等。
有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可能受限。比如公司被列入了黑名单(比如打官司输了又拒不履行义务)。在这样的情况下,会受到很大的限制,飞机火车不能坐二等以上座位;限制进入高消费场所;买车买房受限;子女读私立学校受限等等。所以,如果某些老板一个人名下有多家公司,那么这样的风险也会陡增,所以就会让他人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在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公司涉及到刑事责任了,那么一般主要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果这个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主管该犯罪事项的,那么也会被牵涉其中。
所以,从以上角度来说,法定代表人的确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的,这个法人不能随便当。
刑事辩护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