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除外责任包含哪些

导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驾车;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但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结合《交强险条款》第九条规定,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那么交强险除外责任包含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驾车;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但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结合《交强险条款》第九条规定,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那么交强险除外责任包含哪些。关于交强险除外责任包含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驾车;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但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结合《交强险条款》第九条规定,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四种除外责任,属法定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需履行《保险法》第十八条有关“约定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只要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以上四种情形,保险公司均可无条件作拒赔处理。
一般来说,交强险在汽车第一年购买的时候,保费是固定的,具体要根据机动车的座位数以及属性而异,例如私家车投保交强险的价格就要明显低于营运车辆,而同样为私家车,座位数越多交强险的价格也越高。
1.6座以下的家庭自用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的价格是950元;
2.6-10座的家庭自用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的价格是1100元;
3.6座以下的企业非营业用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1000元;
4.6-10座的企业非营业用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的费用是1130元;
5.承载量<2t的营运货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1850元;
6.2t≤承载量<5t的营运货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3070元;
7.5t≤承载量<10t的营运货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34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