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导读:
车辆债权转让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此外,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那么汽车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车辆债权转让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此外,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关于汽车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车辆债权转让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此外,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一是基于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委托合同;一般认为,下列三种情形属于不得转让的权利:
1、基于个人人身信任关系而生的债权;
2、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设定的债权;
3、不作为债权;
4、人身债权。
二是依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然,前提是此种约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及强行法规定。
三是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我国担保法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