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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抵押债券

王熙律师2021.12.10826人阅读
导读:

什么是债权抵押债券一、概述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勃兴,由此衍生的金融创新不断涌现,债权抵押债券就是其中之一。CDO是一种以一个或多个类别且分散化的资产作支持支持的债券。典型的CDO 证券一般分为高级层、中间层和权益层债券。那么什么是债权抵押债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什么是债权抵押债券一、概述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勃兴,由此衍生的金融创新不断涌现,债权抵押债券就是其中之一。CDO是一种以一个或多个类别且分散化的资产作支持支持的债券。典型的CDO 证券一般分为高级层、中间层和权益层债券。关于什么是债权抵押债券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什么是债权抵押债券

一、概述

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勃兴,由此衍生的金融创新不断涌现,债权抵押债券(Collateralizeddebtobligation,CDO)就是其中之一。

CDO是一种以一个或多个类别且分散化的资产作支持支持的债券。作为抵押物的基础资产是一些分散化的金融债务工具及其他结构化产品,如高收益债券(HighYieldBonds)、新兴市场公司债或主权债券(EmergingMarketCorporateDebt、SovereignDebt)、银行贷款(BankLoans)或其它次级证券(SubordinatedSecurities),也可能包含传统的资产抵押债券(Asset-BackedSecurities)和房屋抵押贷款债券(ResidentialMortgage-BackedSecurities)、不动产投资信托等。与此相比,传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后面支撑的资产池(AssetPool)通常是性质相似的一类债权资产,如信用卡应收帐款、租赁租金、汽车贷款等,并且很多由实业企业自身持有。

CDO的基本构造过程如下:发起人将分散化的资产打包形成资产池(即资产证券化中惯称的基础资产),接着将基础资产“真实”出售给SPV;,之后SPV以基础资产池的作抵押物支持而发行不同级别的债券,向这些债券支付的现金流来自于抵押资产的票息收入及到期时的本息收入,也包括抵押资产出售收入。这些债券承受来自基础资产池的信用风险,但程度各异。

典型的CDO证券一般分为高级层、中间层和权益层债券。其中,权益层也称从属层面临最大的风险暴露,若基础资产池发生违约损失将首先由权益层来吸收,与此相应,投资人可享受CDO的收益剩余,可能得到高于其他层级证券的回报,这类似于股权索取剩余的收益特征。高级层的本息偿付优先于中间层和权益层,面临信用风险暴露显著低于另外两层的证券,因而投资人获得的报酬也相对较低。中间层的风险、收益特征介于高级层、权益层之间。

所以说,CDO的创新在于运用风险重组技术,进一步提高了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度,使得CDO更好的满足投资人差异性偏好。

二、CDO的参与角色

1、发起人

发起人是抵押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将分散化的资产打包形成资产池(即资产证券化中惯称的基础资产)后“真实”出售给SPV。

2、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purposeVehicle,SPV)

风险隔离是CDO必须解决的问题。SPV承受原始权益人的资产,以此为抵押物支持发行CDO,然后运用发行CDO取得的资金支付购买发起人资产的对价,是CDO的名义发行人。所谓特殊目的,指它的设立仅仅是为了发行证券化产品和收购资产,不再进行其它的投融资或经营活动。SPV可能是发起人机构以外的独立机构,如FHLMC、FNMA,也可能是发起人机构附属的特殊目的金融子公司,有信托、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一般视税收或法规限制情况而定,目前以信托形式居多。

风险隔离的意义在于,发起人的债权人在其破产后不能向已“真实出售”给SPV的抵押资产进行追偿;同理,CDO的持有人因抵押资产不能满足其回报的要求向发起人追偿。

3、资产管理经理

与其它证券化产品不同,资产管理经理(Assetmanager)在CDO交易结构过程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传统的ABS中,基础资产池一旦确定,一般不再更换(信用卡贷款类ABS等循环发行结构除外),资产服务商(类同于CDO的资产管理经理)只须实施有限的静态管理即可。但在CDO的交易中,资产管理经理根据招募书的约定(CollateralAcquisitionDeed)购买适当的资产构造资产池组合,并在存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对基础资产池实施动态管理以追求更高的回报。

在不同的交易结构中,资产管理经理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在现金流型CDO中,资产管理经理主要关注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是否能够满足CDO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的要求,其主要工作就是控制违约和资产回收的回收情况;在市值型CDO中,资产管理经理则努力通过积极主动的交易管理,利用基础资产市值上升获利,工作重点是维持和改善抵押物的市场价值。CDO存续期内,资产管理经理一旦发现有资产信用品质下降或市场有相同债信评级但回报率更高的资产时,就根据“合格性准则”(EligibilityCriteria)主动处置或更换池内资产。

为了激励产管理经理充分履行抵押资产的管理;资产管理经理往往是CDO权益层的持有者。而投资者也会根据资产管理经理过往的绩效表现以及其持有权益的多少来选择投资CDO。

4、信用评级机构

CDO通过受益结构分层实现信用增级。信用评级机构审查评估基础资产池能承受的风险强度来确定不同层级的分配比例和规模,以保证各层次品种达到相应的评级要求。此外,在评级结束之后,评级机构也会对CDO的表现继续跟踪评级。美国CDO市场当中主要的信用评级机构为标准普尔(Standard&Poor)、惠誉(Fitch)和穆迪(Moody)。

各家信用评级机构对CDO的评级方法略有不同,但他们的结论基本相似。穆迪评级时采用分散因子(DiversityFactor)法,通过二项分布方法估计预期损失;而标准普尔与惠誉采用的方法是根据历史数据估计预期损失,并利用现金流量模型及违约模型估计CDO各层债券的预期损失情况。

不同交易结构的CDO的评级标准也有所差异。对于现金流型CDO,评级有三个关键要素,分别是抵押资产的分散程度、违约的可能性和预期损失率;市值型CDO评级则通过超额抵押测试、最小净值测试,主要考虑基础资产池的资产结构的价格波动性和流动性。

5、避险交易对手

避险功能的提供人(HedgeProvider)也是CDO交易的重要角色,因为CDO资产管理经理常常运用利率互换和汇率互换等工具来避险。比如,部分CDO的高级层债券采用浮息方式付息,但基础资产却是固息方式收息。资产管理经理就通过“卖固定,买浮动”(fixed-for-floating)的利率互换交易,将从固息资产所获得的利息支付给互换对手方,然后从对手方处获得浮息再转付给CDO投资者手中。

6、投资者

CDO的投资者通过投资持有CDO,承担CDO的风险的同时享受相应的收益。更活跃的投资人则通过买卖CDO的交易来套利。目前CDO的投资者主要还限于商业银行,这种单一的投资人结构降低了交易的活跃性。

7、其他角色

事实上,CDO的交易还需要承销机构、交易管理机构、托管机构、登记及清算机构,律师、会计师等机构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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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数额是不是实际抵押金额

    内容: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双方会根据抵押物的价值、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债权数额和实际抵押金额,实际抵押金额是指抵押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实际贷款金额,通常会低于或等于债权数额,总结 债权数额与实际抵押金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贷款机构的政策,债权数额和实际抵押金额的比例取决于双方的谈判和贷款机构的政策,通过本文的分析,相信您对债权数额与实际抵押金额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律师在起草抵押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债权数额与实际抵押金额的关系,为当事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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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可不可以直接执行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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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益债权与抵押债权的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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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共益债权与抵押债权的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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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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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

    内容:现行经济条件下,我们将债券按有无抵押担保分类分为信用债券、抵押债券、担保债券三种。不过信用债券企业中往往有限制发行人发行抵押债券的条款。担保债券按担保品不同可分为:抵押债券、质押债券、保证债权“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上文已经有了一个非常详细的阐述,我们投资时一般会购买的是信用债券,因为其良好的信用和充足的资本代表的是低风险,适合个体户的投资需要。那么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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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是物权还是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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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抵押权是物权还是债权

    内容:抵押权是物权还是债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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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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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如果要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的,可以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如果债务人以动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务人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抵押的,则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什么是债权抵押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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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债权抵押债券

    内容:什么是债权抵押债券一、概述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勃兴,由此衍生的金融创新不断涌现,债权抵押债券就是其中之一。CDO是一种以一个或多个类别且分散化的资产作支持支持的债券。典型的CDO 证券一般分为高级层、中间层和权益层债券。那么什么是债权抵押债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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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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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债权转让,抵押债权转让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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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债权转让,抵押债权转让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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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抵押债券的概述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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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抵押债券的概述

    内容:债权抵押债券的概述一、概述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勃兴,由此衍生的金融创新不断涌现,债权抵押债券就是其中之一。这些债券承受来自基础资产池的信用风险,但程度各异。SPV承受原始权益人的资产,以此为抵押物支持发行CDO,然后运用发行CDO取得的资金支付购买发起人资产的对价,是CDO的名义发行人。那么债权抵押债券的概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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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债权转让后,抵押权一般没有消失。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所以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也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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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消失,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转让

    内容:当债权转让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应一并转让,三、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消失的问题分析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我国,债权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无需经得债务人同意,结语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债权转让后,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抵押权不会消失,在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移的情况下,《合同法》和《物权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张嘉娱律师
    2023.10.11102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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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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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不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财产为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利不可以进行抵押,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担保债权和抵押债券是什么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担保债权和抵押债券是什么

    内容:随着现在的贷款的风行,产生了很多担保、抵押、债券之类的名词,但是这其中的具体内容细节很多人还是不怎么清楚,甚至有些模糊,而有的人便产生了”担保债权和抵押债券是什么“的疑问。那么接下来律师365在这里为你解答。一、担保债权 :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那么担保债权和抵押债券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1058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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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期间中断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期间中断吗?

    内容:也就是说抵押权诉讼时效不受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影响。《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比如说如果提起诉讼的话,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同时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就是会导致抵押期间也中断。

    姚平律师
    2022.04.17382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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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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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对债权人的好处(抵押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抵押对债权人的好处(抵押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内容: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房屋担保和抵押的区别一、概念不同1、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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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2996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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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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