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您的位置: 律总管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终止 > 合同提存 > 民法典委托人提存委托物有哪些规定
李广荣
李广荣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服务时间:09:00-18:00

特邀
王学瑞
王学瑞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服务时间:09:00-18:00

特邀
龙珊
龙珊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服务时间:09:00-18:00

特邀

民法典委托人提存委托物有哪些规定

来源:律总管 2021.09.17 98人阅读
导读:在日常的贸易活动时,如果当事人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从事的,就是属于行纪行为,委托人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那么民法典委托人及时受领、取回委托物及行纪人提存委托物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委托人及时受领、取回委托物及行纪人提存委托物有哪些规定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七条【委托人及时受领、取回和处分委托物及行纪人提存委托物】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二、行纪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以上内容系作者结合互联网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整合,如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犯权益点击【投诉/举报】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实际个案详情可通过咨询窗口找专业律师一对一咨询。
展开原文 ↓
吴梦云

吴梦云律师

执业律师
平台保障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5.0分| 服务: 472人|主任律师

律师是否解决您的需求?想要更专业的答案。

更专业
更便捷
更资深

更多 #合同纠纷 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主讲嘉宾

热门普法

法律咨询问答 更多>>

毋磊颖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毋磊颖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完整描述您遇到的问题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观点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