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煤矿生产中的安全管理

许瑞林律师2021.12.15307人阅读
导读:

然而,近年来,煤矿事故却频繁发生,这成为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为了探求煤矿事故的发生机理,指导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文章在研究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基础上,提出了安全管理对策。那么煤矿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然而,近年来,煤矿事故却频繁发生,这成为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为了探求煤矿事故的发生机理,指导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文章在研究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基础上,提出了安全管理对策。关于煤矿生产中的安全管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摘要:安全是煤矿企业稳定、持续、高效发展的根本保证,安全问题历来是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然而,近年来,煤矿事故却频繁发生,这成为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为了探求煤矿事故的发生机理,指导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文章在研究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和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基础上,提出了安全管理对策。

关键词: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安全评价

安全是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永恒的主题,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安全问题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2009年的两会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一次把安全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五项重点任务之一,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出了具体的部署。由此可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不仅是政府的需要、社会的需要,更是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需要。随着科学技术、社会经济、人类文化的发展,人类的安全理念、安全科学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也在不断地进步和发展。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国有煤矿企业几次发生特大伤亡事故,在社会上反响强烈,引起众多专家学者的关注,开始有人探究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更深层次上去追溯煤矿事故频发的经济上的、体制改革上的以及社会的原因。

一、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

进入新世纪,经过全方面的努力,我国安全生产的理论、法律、政策体系得到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状况趋于稳定好转。一个时期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反映我国安全生产水平的一些相对指标还比较落后。一些企业事故多发、频发的现状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特别在2008年下半年,一些省区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上升,造成局部性、阶段性被动。尤其对煤矿来讲,由于点多面广,安全管理难度大。在生产作业中,特别是井工煤矿,巷道狭窄、阴暗潮湿、粉尘浓度高、噪声高和空气污染,作业人员要承受机械、电气、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危害,露天边坡坍塌、地下矿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煤尘、发火对工人生命安全威胁更大。总的来看,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防范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还比较脆弱。特别是那些深层次、历史性的问题,很难在短期内根本解决。

二、煤矿生产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我们认为,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是企业管理的缺陷,管理缺陷包括忽视安全和管理不力,忽视安全是因为外界约束乏力,而管理不力的原因则在于安全投入的不足以及人员素质的欠缺。

(一)安全生产投入偏少

多年来,造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国家与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总体投入不足,特别是在煤矿安全科技方面的投入更是严重不足,一些大中型国有煤矿企业根据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开展了一些科研项目的研究,但投入的经费有限,而大多数矿山,特别是一些经济效益差、小煤矿、民营煤矿基本上在矿山安全科技方面投入甚少。再者,煤矿企业在安排生产性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往往由于投资不足或出于“节省”考虑,致使项目中配套的安全项目无法正常运转,或安全生产不能健康运行。还有一些企业不仅是安全投入不足,基础产业更是投入不足。2008年20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中,有10起为中毒事故,这些矿井均未实行机械通风,且在作业前未对井下空气质量进行检查。

(二)人员素质不高

作为高危行业,尤其需要高素质的人才。但是,由于煤矿企业生产准入门槛低,导致低素质人才大量进入,为了节约生产成本,大量聘用没有任何安全保护经验的农民工,而高素质人才由于待遇等原因又留不住,从整体上造成了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即使国有煤矿中对采掘一线工人文化程度的要求也不是很高。特别是在经济效益较差的西部地区,多数工人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安全意识较差。而且这些企业自我培训教育的能力低,不重视员工培训。这种状况,既埋下事故隐患,也加大了安全管理的难度,违法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屡禁不止,直接威胁着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矿工的生命。由于一线工人的低素质,导致矿工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矿工对煤矿的工作环境及周围潜在的危险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危险辨识和防灾知识及能力,意识不到事故隐患的存在,一旦发生事故也不能正确应对。[page]

(三)政府管制不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安全生产的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非常重视,安全生产的监察、监督理论和实践得到发展,省、市、县形成了一套新的管理机构体系,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但一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存在层层衰减问题,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公信力,在少数地方有逐级弱化的现象。有些工作人员对非法开采煤矿整顿关闭以及国家和上级政府已经作出的决策,认识上有差距,行动上消极;个别人员甚至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充当非法违法行为的保护伞。比如在2008年,受煤矿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巨大利益驱动,目前一些地区无证违法开采、以采代探,一些企业违规开采、无视国家法规等行为还比较严重。对安全监察部门的“停产指令”置若罔闻。近年发生的几起特大事故都是一矿出事,波及多矿,教训深刻。矿业秩序混乱成为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源头之一。据统计,2008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中,无证非法违法开采的事故占30%左右。

三、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

(一)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投入

安全管理技术落后是造成当前煤矿企业屡屡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煤矿安全管理是以煤矿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方面的活动。科学合理地安排安全投入资金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矿山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投入最重要的一点是加大煤矿安全科研投入。《矿山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它用。这一规定使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有法可依。但煤矿安全科技发展属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范畴,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的煤矿安全生产问题,矿山安全技术研究投入大、周期长,又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由于目前我国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差,一般煤矿企业不愿意花大量的人、财、物力来进行安全技术的研究,而资金投入是保证安全科技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应积极争取国家和社会对安全科研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同时拓宽经费渠道。一方面煤矿企业各级主管部门和矿山企业要积极通过国家对整个煤矿政策的调整增强矿山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从各方面努力促使煤矿企业经济效益的好转,可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安全科技发展基金;另一方面,需要广开渠道,多方式地筹集资金。在目前的情况下,主要应由国家各级部门立项,根据安全科技工作的需要,设立不同类型的煤矿安全生产科研项目,同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通过有关渠道,争取在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高技术产业化、技术创新计划中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科技的投入。

(二)积极实行安全生产培训

安全生产培训的最终目的是教育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如何去提高自身的安全系数,保障个人的生命安全,也是各级领导真正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根本保证。

安全生产培训的方法,是在培训过程中,老师和学员为实现其共同的培训目的、完成学习任务而采取的教与学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的总称。普遍适用的最佳的培训方法是没有的,但是,针对特定企业的某些特定的安全生产培训,最佳培训方法是存在的。作为培训管理者就是要努力去发掘适合自己企业的培训方法。作为矿山企业来讲,目前比较常用而且效果较好的有以下几种: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法。把安全生产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把教学的重点放在安全生产实践操作上。讲授理论时应侧重于实践经验教训的总结,让学员多积累一些实践知识,而且在现场实地操作,进行实物讲解。这样从感性认识直接到理性认识、视觉、触觉、感观,同时投入学习,不但易懂而且记得牢,利于学习一些真本事。[page]

2.案例警示培训法。众所周知,每一起重大、特大煤矿伤亡事故案例都是工人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可以说是安全生产培训教材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所以在安全培训中,要充分利用一些典型案例进行讲解:一是可以强化安全意识;二是可以唤起培训人员对有关安全法律条文或有关规程措施规定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三是避免了空洞的说教;四是给学员积累了实践上的经验或教训。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时可以采用案例警示培训法,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可能导致事故风险的大小,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目的。安全评价应贯穿于工程、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退役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对工程、系统进行安全评价,既是政府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也是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2002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必须实施“三同时”,同时还规定煤矿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可以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是安全管理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评价是预测、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评价可以确认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评价还能进一步预测危险性发展为事故的可能性及事故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并以此说明系统危险可能造成负效益的大小,合理的选择控制措施,确定安全措施投资的多少,从而使安全投入和可能减少的负效益达到合理的平衡。安全评价使生产经营单位所有部门都能按照要求认真评价本系统的安全状况,将安全管理范围扩大到生产经营单位各个部门、各个环节,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系统化管理。

总之,安全生产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很多问题不是简单颁布一些文件、决定就能解决的,表层问题的背后还有更深的根源,而只有追根溯源,才能防患未然。

参考文献:

[1]隋鹏程.人本安全原理[J].现代职业安全,2006,(4).

[2]黄速建.现代企业管理[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3]李铬,李春厂,梁睦,等.煤矿带式输送机事故分析及防护措施[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16(3).

[4]王金力.加强科学管理,建设现代化矿井[J].神东科技,2003,(1).

[5]姜光杰,姜锡慧,郭德勇.基于数据库的煤矿危险源辨识系统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16(1).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许瑞林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59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