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造成的伤害谁负责
导读:
建筑领域包括装修工程领域工程被层层转包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旦工人遭遇工伤事故或人身损害,如何维权,找谁赔偿,是许多工友关心的问题。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转包造成的伤害谁负责的相关知识,工程转包如果造成了伤害的,我们需要赔偿他人的损失,同时对于造成的伤害我们自身也要负责。那么工程转包造成的伤害谁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筑领域包括装修工程领域工程被层层转包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旦工人遭遇工伤事故或人身损害,如何维权,找谁赔偿,是许多工友关心的问题。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转包造成的伤害谁负责的相关知识,工程转包如果造成了伤害的,我们需要赔偿他人的损失,同时对于造成的伤害我们自身也要负责。关于工程转包造成的伤害谁负责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筑领域包括装修工程领域工程被层层转包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旦工人遭遇工伤事故或人身损害,如何维权,找谁赔偿,是许多工友关心的问题。对于这位受伤的工友来说,有两个维权途径。一是通过雇佣人身伤害赔偿程序来处理。目前我国对人身伤害事故赔偿作出规定的主要是《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法院对人身损害、精神损害的司法解释。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工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果走这个途径维权,维权对象是包工头、承包工程的A老板、业主单位,三者承担连带责任。
另一个途径是工伤认定维权。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受伤工人维权的对象应是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法》第28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29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涵义
1、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2、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等情形。
3、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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