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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新规定关于债务如何处理

崔玉君律师2021.12.1796人阅读
导读:

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未具名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4、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综上所叙,从2018年1月18日起,夫妻债务新规定关于债务的处理方式就是:共债共签。那么夫妻债务新规定关于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未具名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4、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综上所叙,从2018年1月18日起,夫妻债务新规定关于债务的处理方式就是:共债共签。关于夫妻债务新规定关于债务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2018年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最新规定:共债共签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一直以来广为关注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进一步规定,针对审判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积极回应,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公平正义的精神。解释共4条,于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这个仅有4条的司法解释,主要目的只有一个,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1、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从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角度,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如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

程新文表示,作为《解释》的开篇规定,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具有引导民事商事主体主动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的深刻用意。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可以从债务形成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现象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避免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和夫妻一方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意义。

2、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发布的司法解释中,最高法还明确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举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或者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具名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程新文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精神,婚姻作为夫妻生活的共同体,在处理日常家庭事务的范围内,夫、妻互为对方代理人,享有家事代理权。基于此,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何界定,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种类主要分为八大类,分别是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居住、其他商品和服务。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可以参考上述八大类家庭消费,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也就是说举债用于上述家庭消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相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实践中还存在大量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类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和认定难度都比较大。今天发布的司法解释,对这一类债务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综上所叙,从2018年1月18日起,夫妻债务新规定关于债务的处理方式就是:共债共签。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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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对夫妻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法律对夫妻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这与婚姻关系之外的债权人无关此时人民法院并未对债权人的权利进行审查处理也没有改变婚姻关系当事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法律对夫妻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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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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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故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内容:生活当中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在防止以夫妻假离婚分割财产等情形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应防止制造虚假债务骗取离婚另一方财产的情形。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不只要面临着偿还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财产重新分配的情形,而且其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那么故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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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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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补充规定是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与夫妻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与夫妻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个人财产的债务,以个人财产自负其责为原则,也注意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那么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与夫妻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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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夫妻婚内债务怎么承担?准婚姻关系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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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法律规定夫妻婚内债务怎么承担?准婚姻关系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解除准婚姻关系后的财产纠纷。那么法律规定夫妻婚内债务怎么承担?准婚姻关系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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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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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规定夫妻如何做债务约定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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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根据规定夫妻如何做债务约定

    内容: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结婚以前或者是在结婚以后通过协议约定双方的债务如何处理,协议的内容只要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是双方协商一致认同的 ...

    王学瑞律师
    2022.04.068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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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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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处理夫妻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问题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如何处理夫妻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问题

    内容: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之处理《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财产关系上权利义务平等,而夫妻共同债权则是一种连带债权,这种合法的连带债权作为一种民事权益,应受法律保护。法院将两项债权判归钱某,实际上可能导致有男女平等之名,而无男女平等之实,因为至少存在两项债权能否实现的问题。那么如何处理夫妻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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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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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追加执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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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追加执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内容:目前,夫妻共同债务的追加执行主要有三种情形。从责任财产的恒定性的角度分析,只要所欠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关有权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并依法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债权人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那么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追加执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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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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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债务纠纷处理规定有哪些 家庭债务中夫妻共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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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家庭债务纠纷处理规定有哪些 家庭债务中夫妻共

    内容:也就是说,在家庭债务中,如果夫妻关系还存在或者所负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夫妻双方是要共同承担家庭债务的;或者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自己和债权人约定好了属于个人债务,则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排除个人债务及财产各自所有的特别约定外,其他的夫妻以一方名义所负的债务一律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那么家庭债务纠纷处理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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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32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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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具体的规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具体的规定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夫妻共同债务具体的规定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59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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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内容: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是,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那么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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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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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如果一方不知情该怎样处理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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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夫妻债务如果一方不知情该怎样处理

    内容: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知情的一方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是要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但是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债务。法律中规定,夫妻债务一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夫妻共同债务,一类是夫妻个人债务。在社会实践中,法律上规定夫妻债务并不以夫妻一方不知情为根据而承担债务责任,最主要的是看夫妻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认定夫妻的共同债务要从几个方面探讨:其次就是从法律上规定的法律义务、或者各种共同的经营活动都包括在夫妻共同债务之中。那么夫妻债务如果一方不知情该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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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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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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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夫妻债务新规定关于债务如何处理

    内容: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未具名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4、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综上所叙,从2018年1月18日起,夫妻债务新规定关于债务的处理方式就是:共债共签。那么夫妻债务新规定关于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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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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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离婚后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内容:夫妻离婚了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法律主观:夫妻双方应该在离婚时共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主观:离婚债务纠纷有哪些处理原则:《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法律主观:在 离婚诉讼中 出现债务纠纷债权人就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吴梦云律师
    2023.11.1034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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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内容:二.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那么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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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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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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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规定

    内容:例如男方在外打工未归女方在家为子女交纳学费而单独所借的债务这种单方债务不管对方是否明知都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4、男、女双方一方出国在外时单方接受外人对家庭赠与物品而产生的债务。例如被赠送的汽车发生肇事时因而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合同法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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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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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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