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若约定不明 默认可补充

王学瑞律师2021.12.2384人阅读
导读:

虽然该协议没有对股权约定对价,但双方在实际履行协议过程中,通过先收到原告30万元股金后开董事会暨股东会明确股东各自出让给原告的股份有限公司比例的方式,应视为结原转股协议的补充和完善,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原告也以股东身份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 至此,原、被告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实际已经履行完必.故应确认原告龙福尚受让胡xx、孙xx、邹xx、华xx和张xx等合计15%股份成立.[分析]一、法理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符合法定人数要求的股东依法成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因此,股转让合同必须符合这一法律规定才能生效。那么若约定不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虽然该协议没有对股权约定对价,但双方在实际履行协议过程中,通过先收到原告30万元股金后开董事会暨股东会明确股东各自出让给原告的股份有限公司比例的方式,应视为结原转股协议的补充和完善,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原告也以股东身份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 至此,原、被告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实际已经履行完必.故应确认原告龙福尚受让胡xx、孙xx、邹xx、华xx和张xx等合计15%股份成立.[分析]一、法理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符合法定人数要求的股东依法成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因此,股转让合同必须符合这一法律规定才能生效。关于若约定不明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2003年3月被告张xx、胡xx、邹xx、孙xx、华xx五人成立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张xx出资57.6万元,占28.8%;胡xx,邹xx,孙xx和华xx各出资35.6万元,分别占17.8%。由张xx担任公司董事长,万县工商局依法核准登记并颁发了营业执照。2004年7月6日,原告龙福尚与xx公司及全体股东签订了一份转股协议书,其主要内容为:乙方(即原告)投入资金200万元(与胡xx、邹xx、华xx、孙xx持同等份额的股份),所投资金于2004年7月8日到位,甲方(即xx公司)在收到乙方的股金后即时填发股权证书,乙方即成为甲方的股东之一。2004年7月8日,原告龙福尚汇款200万元到xx公司账户,xx公司财务人员出具收据,收据写明"借款170万元,股金30万元"。发票加盖了xx公司的印鉴及分管财务股东胡xx印章,同时张xx在收据背面注明"付利息"。当时,股东邹xx不在公司,后来知道但未持异议。2004年8月27日,xx公司召开懂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决定:由张xx出让3.8%的股份,其余四位股东(即胡xx、邹xx、孙xx和华xx)各出让2.8%的股份,原告在xx公司占有15%的股份。后来,被告张xx以股权转让协议书没有明确股权对价和原股东有优先买友为由反悔,不同意原告龙福尚成为公司股东而发生争执,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原告龙福尚诉请法院确认其享有xx公司15%的股权。

[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股权转让为有偿合同,而本案中的转股协议缺少主要条款即没约定股权对价.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有偿合同应当约定价款或报酬.故价款或报酬是有偿合同的必备条款,缺少该内容,合同无法履行.本案的股权转让协议因无股权对价约定,无法履行而未能成立,没有成立的合同,自始对各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故该项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就驳回原告龙福尚要求确认其在xx公司15%的股份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认为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依法成立,合法有效。虽然该协议没有对股权约定对价,但双方在实际履行协议过程中,通过先收到原告30万元股金后开董事会暨股东会明确股东各自出让给原告的股份有限公司比例(合计15%)的方式,应视为结原转股协议的补充和完善,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原告也以股东身份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 至此,原、被告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实际已经履行完必.故应确认原告龙福尚受让胡xx、孙xx、邹xx、华xx和张xx等合计15%股份成立.

[分析]一、法理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符合法定人数要求的股东依法成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权,又称股权,是指股东依其所持有的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总称。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其股权的一种重要形式。股权转让的分类很多,以受让人为标准,可以分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股权让;以股权转让的多少为标准,要以分为部分转让和全部转让;以是否支付对价为标准,可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股权转让分为两个过程:一、股权转让合同的订立和生效。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发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到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因此,股转让合同必须符合这一法律规定才能生效。二、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主要指受让人向出资股东支付价款;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在规定时间内为理工商股东变更登记。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与工商变更登记,都是对股东变更的公示,登记与否,并不影响当事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只是不经登记,则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

二、结合本案分析 1、本案原、被告各方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因该合同缺少主要条款即约定股权对价,所以仅就该合同说是无法履行的。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就价款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本案的原被告各方在合同履行中,原告龙福尚按转股协议约定将款项汇入xx公司账户,公司财务人员向原告出具收款收据并注明"借款170万元,股金30万元",分管财务股东胡xx和任董事长股东张xx分别在收据上签字或盖章,其他股东孙xx,华xx和邹xx也未对此有何异议, 嗣后,在全体股东懂事会和股东会上明确了各股东要出让给原告的股权比例(合计15%)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虽然本案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原、被告之间的股权转让合计15%股权的对价为30万元, 因被告各方对原告汇入公司的200万元款项中在收据上注明30万元是股金并没无异议,应视为是一种默认。显然,原被双方的这些行为应当是对原转股合同的补充和完善,并且原公司各股东已经放弃了优先购买权。2、xx公司在收到原告30万元股金后,公司内部财务也对原各股东和原告在公司的资产权益账户分别进行了调整和登记,原告也作为公司股东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至此,就原被告各方来讲,股权转让实际履行完毕。虽然xx公司没有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向原告签发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登记,但公司在收款收据中注明股金30万元的凭证和对原告在公司的资产权益账户登记,可视为是xx公司向原告出具的股东名册和股东名册登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东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将受让方的姓名和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并处股东出资证明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本案中,xx公司没有按约及时为原告办理变更登记(后来虽经登记也被相关部门撤销),工商登记不是原被告各方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它只对抗第三人的形式要件,原被告之间股权转让行为对各方当事人仍具有约束力,只是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最后法院采纳第二种意见,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上高县法院:简顺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工程价款约定不明可以依据当年工程定额文件确定,或者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结算处理;双方对工程价款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内容: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不明如何处理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5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6违反协议的责任。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不明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163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合同费用约定不明的处理方式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不能协议补充的,按照法律具体规定的方式处理。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 合同仲裁机构约定不明是否视为没有约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合同仲裁机构约定不明是否视为没有约定

    内容:分情况,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名称约定的不准确,但是能确定具体仲裁机构的,认定该仲裁条款有效;如果不能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也没有说明具体的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当事人也达不成补充协议的,该仲裁条款无效,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受理。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这类仲裁协议中的仲裁机构的明确完全可以按照“行为优先”的原则由当事人自己确定,而不一定非要当事人就此问题再行达成协议。那么合同仲裁机构约定不明是否视为没有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230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当事人对支付工程款时间约定不明的处理如下: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付款时间为交付之日;工程没有交付的,付款时间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工程没有交付且没有结算的,付款时间为起诉之日。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若约定不明 默认可补充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若约定不明 默认可补充

    内容:虽然该协议没有对股权约定对价,但双方在实际履行协议过程中,通过先收到原告30万元股金后开董事会暨股东会明确股东各自出让给原告的股份有限公司比例的方式,应视为结原转股协议的补充和完善,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原告也以股东身份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 至此,原、被告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实际已经履行完必.故应确认原告龙福尚受让胡xx、孙xx、邹xx、华xx和张xx等合计15%股份成立.[分析]一、法理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符合法定人数要求的股东依法成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因此,股转让合同必须符合这一法律规定才能生效。那么若约定不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38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承担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承担

    内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除了当事人条款和标的条款等合同必备条款外,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条款,如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为合同的主要条 款,如果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可以协议补充约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点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履行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那么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2101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合同仲裁机构约定不明能否视为没有约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合同仲裁机构约定不明能否视为没有约定

    内容: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合同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可以视为没有约定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八条,约定不明确视为未变更。一般来说,对于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确的,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名称约定的不准确,但是能确定具体仲裁机构的,认定该仲裁条款有效;如果不能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也没有说明具体的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当事人也达不成补充协议的,该仲裁条款无效,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受理。那么合同仲裁机构约定不明能否视为没有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234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如果借款期限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借款期限,如果不能协议补充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担保期间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担保期间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内容:担保期间约定不明怎么处理我国《担保法》第25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的约定,如系“保证期间约定不明”,则应视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而将保证期间推定为“6个月”。即使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仍然可能承担责任。保证期间原则上由保证合同的当事人自由约定。《担保法》第15条把“保证期间”的约定作为保证合同的一个基本条款;当合同没有确定或确定不明确时,按合同漏洞的补充原则由法律加以补正。因此,本质上,保证期间是一项旨在维护保证人利益的制度。那么担保期间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767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工程合同价款约定不明(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的处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工程合同价款约定不明(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的处理)

    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第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

    任冰峰律师
    2024.01.16104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债权人如何处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债权人如何处理

    内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债权人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那么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债权人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65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试用买卖约定不明如何处理才对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试用买卖约定不明如何处理才对

    内容: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出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由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试用并由买受人决定购买标的物的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70条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合同法》第61条中关于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方式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那么试用买卖约定不明如何处理才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465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签订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签订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内容:签订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处理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王学瑞律师
    2022.02.2276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合同重要条款约定不明时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合同重要条款约定不明时怎么办

    内容: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2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那么合同重要条款约定不明时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395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合同中履行条款约定不明怎么办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合同中履行条款约定不明怎么办

    内容: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的期限如何确定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此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态;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所为之履行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构成不适当履行。那么合同中履行条款约定不明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3120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履行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履行

    内容:约定不明合同的存在,势必给当事人履行造成困难,但为了鼓励交易、节约交易成本,则应当尽量予以补充,并使合同具有可履行性。(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所谓法定补充原则,又称合同的补缺规则,是指法律规定的,适用主要条款欠缺或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但并不影响其效力的合同,以弥补当事人所欠缺或未明确表示的意思,使合同内容合理、确定,便于履行的法律条款。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那么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履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3168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履行?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履行?

    内容: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之规定,约定不明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合同法》第61条所规定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合同法》第61条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那么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履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3134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如何认定担保期限约定不明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如何认定担保期限约定不明

    内容: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那么如何认定担保期限约定不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77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王学瑞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