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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可撤销合同中的“显失公平”?

陈凯旋律师2021.12.28135人阅读
导读:

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1,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2,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判断是否显失公平,既要从一般的社会观念角度考察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同时也要考虑到行为人对其权利依法处分的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如果行为人完全能够理解行为的内容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对权利义务予以处分,那么对行为人来说,应当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那么如何理解可撤销合同中的“显失公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1,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2,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判断是否显失公平,既要从一般的社会观念角度考察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同时也要考虑到行为人对其权利依法处分的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如果行为人完全能够理解行为的内容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对权利义务予以处分,那么对行为人来说,应当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关于如何理解可撤销合同中的“显失公平”?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1,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2,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

判断是否显失公平,既要从一般的社会观念角度考察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同时也要考虑到行为人对其权利依法处分的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如果行为人完全能够理解行为的内容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对权利义务予以处分,那么对行为人来说,应当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 假如一古玩专家将一件价值10万元的古玩以5000元出卖给另一古玩专家,则不发生显失公平的问题,虽然不等价,但是买受人没有利用优势地位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但如果是外行人将该古玩以5000元价格出卖给古玩专家,而其本人当时不明知卖价明显过低,则可认定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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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显失公平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是可行的。法律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可以要求撤销合同的“重大误解”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可以要求撤销合同的“重大误解”

    内容:具有撤销权确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抛却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此不答应当事人以重大曲解为借口,而实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来撤销合同。构成重大曲解必需具备以下4个要件:5、对标的物数目、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曲解。但仅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发生的曲解不属重大曲解。由于对标的物品种的曲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曲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曲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曲解。那么可以要求撤销合同的“重大误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1.0135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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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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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理解可撤销合同中的“显失公平”?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如何理解可撤销合同中的“显失公平”?

    内容: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1,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2,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判断是否显失公平,既要从一般的社会观念角度考察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同时也要考虑到行为人对其权利依法处分的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如果行为人完全能够理解行为的内容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对权利义务予以处分,那么对行为人来说,应当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那么如何理解可撤销合同中的“显失公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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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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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内容: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双方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除合同或者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合意解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仅仅适用于特别合同的解除条件:“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那么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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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59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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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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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显失公平可行使撤销权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合同显失公平可行使撤销权

    内容:由此可见,原告与自来水公司双方约定的合同造价是显失公平的,如继续履行合同将会严重损害原告的利益。2002年12月20日,原告在距撤销权的诉讼时效仅剩余7天时间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对总承包合同中不平等的条款行使撤销权。”由于实际造价超过合同造价将近一倍,本案很显然是属于后者“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受损害方行使撤消权,就可以变更相应条款或甚至撤消。另外要注意的是,撤消权的法定诉讼时效只有一年,而一般大型工程的工期都要超过这个时间,因此如发现合同显失公平,就应及早行使撤消权。那么合同显失公平可行使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837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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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某一条款显示公平是不一定要撤销整个合同的,要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该条款影响合同主要内容的,则要撤销整个合同。合同显示公平的,该合同被撤销后无效、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区别何在?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区别何在?

    内容:合同的解除和撤销虽然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双方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除合同或者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合意解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仅仅适用于特别合同的解除条件:“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那么合同的解除和撤销区别何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8216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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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误解撤销权是怎样行使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重大误解撤销权是怎样行使的

    内容:(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何谓“重大误解”。”一般认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对合同关系某种事实因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有双方误解和单方误解之分,前者指双方当事人意图指向的标的不一致或双方对同一合同因素发生认识相同的错误,后者指当事人一方对合同因素的错误理解。重大误解一般以双方误解为原则,以单方误解为例外。1、必须是表意人因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在定性问题上容易混淆。那么重大误解撤销权是怎样行使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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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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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

    内容:根据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人姝效力,其他部分仍然。可撤销合同是指已生效的合同因为显示公平或者是重大误解的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困难或者是给他人带来损失的,可以撤销,合同撤销后,撤销的部分无效,返还应返回的财产。那么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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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35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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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内容:依据我合同法的规定,可以撤销合同的条件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无效的合同等。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中国合同法第56条贯彻了《民法通则》的上述立法精神,明确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按照该条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其没有法律效力的后果一直回溯到合同订立之时。那么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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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42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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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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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

    内容:张焕瑜律师回答: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合同法》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那么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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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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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费怎么计算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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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费怎么计算

    内容:虽然是因为当事人主观错误造成的,但没有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因而可以撤销合同;2、 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显失公平”指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例如,一方因急需用钱将自己的房屋以明显低价出卖给他人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因而可以撤销合同;3、 因受欺诈、胁迫他人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诉讼费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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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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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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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欺诈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欺诈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内容:可撤销合同应依照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对于此类合同,由于法律规定变更权优先适用于撤销权,故责任的承担可通过变更合同有关权利义务的内容来予以弥补。如合同最终仍被撤销,则可参照无效合同的责任之情形来处理。而且对方因为存在欺诈行为,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欺诈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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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29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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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条件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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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附条件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合同签订后,潘某便将商铺交由小商品公司经营使用。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与小商品公司的商铺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合同是有效的。[page]道路通行涉及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例如周边是否有拆迁户还未妥善安置、是否有其他工程也在交错实施等,因此,这里“租金自道路通行之日起算”应当是附条件而非附期限,正如法院审理认为,如果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即2013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这段时间内,道路一直未通行,潘某是否就一直无法获得租金呢?可见这一条件对潘某而言是显失公平的,因此,其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这一条件的约定。那么附条件合同是否可以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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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810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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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理解可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如何理解可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

    内容:在实际办中,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误解难度较大,但通常认为构成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 误解的“事实”是合同订立时存在的事实,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出乎预料的事实不构成重大误解;2, 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3, 重大误解必须是本质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的本质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如不发生重大误解就不可能作出签订合同的决定;4, 重大误解不是出于合同当事人的重大过失引起的,否则该当事人不得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合同;5, 单方重大误解还必须是重大误解将使合同的执行产生不公平的结果。那么如何理解可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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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显失公平合同是否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显失公平合同是否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

    内容:在可撤销合同中,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对撤销合同有异议,撤销权人需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诉讼时只能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在合同的保全中,因撤销权的行使,使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发生自始无效的效力,对第三人的影响颇大,为慎重起见,合同法特别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并以诉讼形式进行。虽然撤销权人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合同法明确规定,因合同显失公平损失较大方有权提出变更或者撤销,有过错的一方应该在合理赔偿范围内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那么显失公平合同是否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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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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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理解《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如何理解《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内容: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债的形成所依赖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料的变化,致原债的关系显失公平时,双方应变更债的内容,重新协调双方利益,达到新的平衡。情势变更原则的确立在于追求公平和正义,故不得滥用该原则。那么如何理解《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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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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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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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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